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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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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并未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罪,而是将其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一个法定加重处罚情节。交通肇事逃逸比一般交通肇事行为具有更严重的法益侵害性,所以刑法在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基本量刑幅度后又重点规定了“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两个与逃逸相关的量刑档次。尽管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对“逃逸”的内容和表现进行了相应规定,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些许疑问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2.
张峰 《法制与社会》2012,(30):153-154
交通肇事逃逸在交通肇事罪中是一种较为复杂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有三种情况,一是作为定罪情节的逃逸;二是作为加重情节的逃逸;三是致人死亡的逃逸。这三种逃逸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是不相同的。本文结合某基层人民检察院2009-2011年受理交通肇事案件的情况,对交通肇事逃逸情节的认定以及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3.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解释说:“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根据以上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属交通肇事罪的一种严重情形。但笔者认为,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不应按交通肇事罪处理,而应定故意杀人罪,属不做为的间接故意杀人,理由如下:一、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在主观心理态度方面是放任的心理态度。…  相似文献   

4.
林书斌  喻红 《特区法坛》2007,(4):27-28,47
交通肇事案件是常见多发的案件,俗称过失犯罪之王,在过失犯罪中约有80%的案件是交通肇事案件,每年约有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中,而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实践中也是屡见不鲜。  相似文献   

5.
某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该案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因犯罪嫌疑人在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后逃逸,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移送审查起诉。对于本案,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11月10日作出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认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不符合《解释》的规定,对交通肇事逃逸不能重复评价,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看出,本案的争议实质上是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内涵及适用等方面的争论。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的具体内容,但并没有对"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进行进一步的说明。最高人民法院虽针对此问题进行了解释,但并没有达到统一分歧的效果,因此,在刑法理论界,这两个问题的内容和性质依然是值得讨论的。本文从最基本的主客观方面和法律性质入手,通过剖析和比较,对以上两个问题进行阐释和界定。  相似文献   

7.
对交通肇事罪“逃逸”条款的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刑法解释学之合理性与可行性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刑法第133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其实已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务实性——尤其是对“逃逸”的规定。若能就文本字面厘清其真实含义,即可基本应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肇事案件及其逃逸情形,而无须另行适用刑法中的其他罪名规定或再行专门立法。  相似文献   

8.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肇事以后,不履行救助义务,弃被害人于不顾,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致使被害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本文指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持两种心态,其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有明确的区别。  相似文献   

9.
关于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学界存在较大争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是否切实履行了救助义务;"逃逸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的当场以及与当场紧密联系的时空而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成立要求具备逃逸行为、主观上的过失和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交通肇事行为人是否"因逃逸致人死亡"。  相似文献   

10.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中的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对逃逸和致人死亡的正确理解关系到对被告人的重大量刑问题,立法规定的模糊性及司法解释的不确定性致使理论及司法实践认识不统一。因逃选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不履行救助义务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治疗而死亡的情形。“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的范围应仅限于原来的被撞伤者,其主观罪过应仅限于过失。“因逃逸致人死亡”不仅要以主观上进行评价,还要从客观上进行评价,因此,是一种综合指标的评价。“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死亡结果可以理解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逃逸行为必须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1.
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呈逐年递增趋势。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1月1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处理进一步具体化,但就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和处理依然存在争议。本文拟对"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作出认定和处理。  相似文献   

12.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中的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对逃逸和致人死亡的正确理解关系到对被告人的重大量刑问题,立法规定的模糊性及司法解释的不确定性致使理论及司法实践认识不统一。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不履行救助义务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治疗而死亡的情形。"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的范围应仅限于原来的被撞伤者,其主观罪过应仅限于过失。"因逃逸致人死亡"不仅要以主观上进行评价,还要从客观上进行评价,因此,是一种综合指标的评价。"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死亡结果可以理解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逃逸行为必须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3.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具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后逃逸,此种场合,应在三至七年幅度内量刑;一种是被害人当场没有死亡而逃逸,由于行为人没有及时救助,因而导致被害人死亡,此种情形应在七年以上幅度内量刑。具体认定时,应注意下述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4.
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通肇事是当前社会中一种常发的严重犯罪,1997年刑法对交通肇事条文进行了修改,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量刑档次,但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况,司法实践在处理具体案件中据以定罪量刑的结果也往往不同,法学专家对其理论分析观点暂未统一。笔者就基于国内外做法和专家学者的观点,综合分析、概括,并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相似文献   

15.
余萍 《法制与社会》2011,(17):262-263
为了打击交通肇事罪,97年刑法针对该罪增设了两档法定刑情节,后最高人民法院又颁布了相应司法解释。然而由于语言文字本身所具有的模糊性,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争议此起彼伏。本文拟从分析法规缺陷、介绍并评析各家观点出发,立足主客观相一致的立场,归纳出适用该档法定刑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相似文献   

16.
交通肇事罪属于行政犯或法定犯,即须先存在交通肇事的行政违法,才能再进一步确定此种行为是否存着追究犯罪的可能。交通肇事罪双重违法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严格区分两部法律在法律术语、责任内涵上的不同意义,从而正确认定刑事责任。一、逃逸的类型逃逸,从汉语语义上讲有逃跑之意。交通事故中的  相似文献   

17.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害人因其逃逸行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本文主要对这一问题进行论述解读。  相似文献   

18.
张莉 《政法学刊》2004,21(4):33-35
交通肇事案件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复杂,应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认定,如果将此类案件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的规定,仅作为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定性处罚,不仅会放纵一些罪过深重的罪犯,而且是有违刑法基本原理的。  相似文献   

19.
[基本案情] 某日凌晨,赵某驾驶一辆卡车与钱某、孙某一起外出,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致使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受伤。赵让钱看车并与孙一起拦车将李送往医院,途中赵与孙商量不承认此事是己所为,并打  相似文献   

20.
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把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理解为“逃逸过程中再生事故致人死亡”,是不正确的。正确的理解应当是“在交通肇事后因不实施救助行为而过失地致人死亡”。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性与处罚,不能不加区别地一律定交通肇事罪适用刑法第133条第3档法定刑,而应结合行为人的罪过性质和其他有关情节,根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分别做出不同的定性和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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