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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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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调解的重构(下)——以法院调解的改革为重点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调解作为中国自古就存在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甚至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制度性或体制性存在 ,在现代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采取一种综合各种功能的多元价值论 ,主张客观地认识调解的各种功能和价值。同时 ,力图通过对于以法院调解改革为重点获取的实证资料的分析 ,提出一种有关我国调解的功能和价值的建设性的意见或理论框架 ,实现一种对于调解的重构 ,以使其获得现代转型和重生。  相似文献   

2.
法院附设调解与法院调解是两个看似相似,但在内涵上却存在着极大的差别的概念,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法院调解制度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存在着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也是不同的制度。本文试从海峡两岸法院调解制度的比较中对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分,以厘清在制度设计上的正确认识。  相似文献   

3.
ADR即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目前在我国越来越多的被介绍和应用,在各个纠纷领域也日益显示出它的独特作用。其中,法院附设ADR是根据主持纠纷解决主体而不同于其他ADR类型的一种纠纷解决形式,这种制度虽然属于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但与法院的诉讼程序有一种制度上的联系,尤其是其中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与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是两个看似相似,但在内涵上却存在着极大差别的制度。本文通过对海峡两岸法院调解制度的比较,厘清了在制度设计上的正确认识。  相似文献   

4.
法院调解与法院附设调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大陆地区的法院调解与国外及其他地区的法院附设调解是两种形似神异的纠纷解决机制。基于传统法律理念及司法体制的大陆地区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与弊端,已不能很好地履行新形势下"大调解"格局中的职责,为此,应本着科学精神与理性态度,借鉴和吸收美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这些实行非诉式法院附设调解制的典型代表的有益做法,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5.
ADR及司法ADR的迅速发展,对我国民事诉讼的相关制度建设具有启示与借鉴作用。本文在分析我国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所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建构法院附设调解的设想及在此基础上的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从而实现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的有机衔接,使调审能够在分离的基础上有力互补。  相似文献   

6.
法院调解的目的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许少波 《法律科学》2007,25(4):71-77
法院调解在我国解决纠纷的机制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为了梳理调解制度改革进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追问法院调解存在的目的已成为必须.法院调解的目的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法院调解的一般目的--解决纠纷;二是法院调解的特殊目的--保障当事者程序自由权的实现和追求效率.一般目的为一切调解制度所具有,也为所有解纷方式所共有,是调解制度实现社会规范、社会正义的结果,反映其为它物而存在的意义;特殊目的是调解制度自身目的和价值的实现,反映其自我存在的意义.法院调解的一般目的和特殊目的共同统一于调解制度的各个构造要素和运作过程之中.  相似文献   

7.
P A Bergin 《法律适用》2011,(6):108-114
引言新南威尔士州高等法院前首席法官劳伦斯曾说过:“它(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替代性的.它并不与现有司法裁判体系存在竞争关系.它是在总体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个附加机制.没有什么可以替代法院系统的权威.我们无法容忍任何一种认为司法主权在履行国家和公民之间或者公民和公民之间纠纷解决职责方面是可替代的观点.然而,...  相似文献   

8.
法院调解的“复兴”与未来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法院调解制度重新获得重视,有再度兴盛之势。法院调解制度是适应国家治理社会需要的产物。国家社会治理战略的调整必然影响法院调解制度的发展。转型时期社会自我解纷能力低下和社会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调解制度将继续发挥社会整合与治理功能。而对法院调解的实证分析表明,该制度的"审判权本位"是影响其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提高法院调解的制度化程度,构建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机制,是法院调解发展的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9.
李晋 《法制与社会》2010,(31):292-292
在我国,以调节的方式解决纠纷历来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中法院调解在各类调解中占据一席之地,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原理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一项制度。我们在承认法院调解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消除纷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作用的同时,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调节方式与现代法治社会的不相适应性已逐渐突显出来,如偏重法院调解。这一问题成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存在弊端的问题之一,使得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成为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热点话题。  相似文献   

10.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作为我国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由来已久,对调和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起着重大的作用。但是现行调解制度在实践中也日益显出其一些与现实不相适应的弊端。本文在分析现行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缺陷的基础上,提出通过构建调审分离、建立诉讼和解,来实现调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覃曼卿 《政法学刊》2007,24(6):114-116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人民调解制度的作用再一次被重视。为了使制度的功能最大化,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率先开始了对传统的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实践。但是,人民调解制度本身固有的问题以及在改革中又产生的新问题,需要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12.
调解的比较优势与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调解、仲裁与诉讼,是现代各国解决民事纠纷普遍采用的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正是比较优势的存在是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方式,与判决相比,调解具有自愿性,和解性,协商性,开放性,灵活性,保密性等八个方面的比较优势,我国现行调审合一的诉讼体制妨碍了法院调解发挥其比较优势,应当改革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实行诉讼内调审分离。  相似文献   

13.
法院调解优先的冷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喜莲 《法律科学》2010,28(2):12-20
近年来,法院调解作为维护和谐社会的一项司法政策被强化,并被推至优先地位。但是,强化调解可能形成义务人无需充分履行义务的期待,导致久调不决的现象发生,降低了诉讼效率;强化调解所营造的使权利人让步的"囚徒困境"会折损诉讼公正,会使人们的法律虚无主义意识蔓延。与此同时,调解优先使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也陷入困境,即法院调解优先与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的程序构造相背离,使法官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无所适从;而且加剧法院调解能力下降与追求高调解率之间的矛盾,并使"强制调解"再次成为司法垢病。为使调解回归应有状态,我们必须尊重调解和审判的特点,消除二者非此即彼的对立状态,寻求二者共同发展的契机。唯有如此,才能完善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调解和审判的优势。  相似文献   

14.
法院协助调解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浩 《法律科学》2009,27(4):62-70
协助调解是我国法院当下正在大力推进的一种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机制,实行协助调解是我国法院在新时期对依靠群众解决民事纠纷的调解传统的回归。协助调解在性质上仍然是法院调解,实行协助调解既有法律依据,又有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协助调解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找到适当的协助人,事先建立协助人队伍、储备协助人资料才能够发现适当的协助人。当前,需要通过增进对协助调解必要新的认识、建立协助入队伍、发掘潜在的协助人、积极培育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大巡回审理的力度、为协助人提供适当的报酬来推进协助调解。  相似文献   

15.
"大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在基层实际运行状况如何,法院参与构建大调解机制是否存在必要性,从实然和应然的角度对法院在"大调解"中的地位进行分析,法院的角色定位为"参与者"可能比较合适,在"大调解"机制的运行中承担指导服务和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16.
大调解制度依托调解这种传统纠纷解决模式,以各种社会与政府资源的整合为手段,近几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对当今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运作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大调解机制在减轻法院工作压力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就纠纷当事人而言,较多的人倾向于法院调解,大调解机制的运行效果不够理想。改进的措施在于,充分发挥其他调解作为自发秩序的自治力量,强化其作用。  相似文献   

17.
朱广东 《法律科学》2007,25(1):134-141
源于GATT四十多年争端解决实践中的"司法克制"思想,在WTO时代也得以"衣钵继承"并呈现出新的特色.作为GATT /WTO争端解决机制从"外交取向"向"司法取向"演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缓冲"和"润滑剂",它不仅贯穿着GATT /WTO争端解决机制"司法取向"的全过程,而且两者的"博弈共存"对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方式不断"机制化"从不同侧面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可以预见,即便WTO争端解决机制演化成国际贸易法院,基于国家主权价值和多边贸易体制的特殊性等原因,"司法克制"思想也绝不会"销声匿迹".我国作为WTO的成员,应从"司法克制"的历史轨迹与现实运作中获得理性启示,籍以善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为我国的对外贸易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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