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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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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撤回公诉     
余经林 《法学评论》2007,25(1):63-69
撤回公诉对保障人权和提高诉讼效率都有着重要的价值。我国应以立法的形式在刑事诉讼法中就公诉撤回制度作出规定;撤回公诉的时间应限制在法庭一审辩论终结前;法院在对检察机关的撤诉请求进行审查时应听取被告人、被害人的意见,然后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裁定;公诉案件撤诉后一律不得重新起诉。  相似文献   

2.
退回补充侦查是公诉部门与侦查部门依法解决案件补充侦查证据问题的诉讼活动。实践中时有出现公诉部门将案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并不能根本解决案件证据存在问题的现象。退查会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使退回补充侦查在“文来文往”的基础上加入“人来人往”的内容,通过加强公诉、侦查双方沟通、配合,强化公诉引导侦查,保证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3.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公诉案件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有详尽的规定,这有利厂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我国刑事审判工作的民主化,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但对公诉案件被告人之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一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代理律师之诉讼权利的规定既不明确变不具体,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和代理律帅到底可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内容规定含糊,甚至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非诉讼当事人的理内排斥其上诉权。这种现象不利于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不利于公民对公诉案件的法律监督。现将就日前…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列举了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其中第(三)项规定了被害人在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相关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时,有权提出刑事自诉。这也是通常所说的公诉转自诉。从理论上说,公诉转自诉案件当然也包括可能判处被告人较重罪名和较重刑罚的情况,而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检察院如何对诉讼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如何保障被告人权利等问题。日前,本刊结合典型案例,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共同邀请专家,对“公诉转自诉案件检察院如何进行法律监督”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5.
刑事公诉案件是相对于自诉案件而言的。自诉案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必须由被害人亲自到法院告诉的案件;另一类是不需要进行侦查、轻微的刑事案件。而公诉案件,则是指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对被告人作出裁决的案件。公诉案件中被告人的罪刑一般都比较严重。根据我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既可依法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也可依法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维护被告人或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从当前律师执行上述职务的情况看,人们  相似文献   

6.
检察权结构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力关系以及权力性质的界定必须从国家宪政、法律传统等角度进行综合考察。我国检察权的结构模式由两个基本职能、三种具体职权所共同构成:两个基本职能为宪政法律监督职能与诉讼活动组织职能,在此基础之上,可相应地划分出法律监督以及案件侦查、案件公诉三种具体职权。其中法律监督职权的内容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公诉职权包括所有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刑事公诉案件中的批准逮捕、自行补充侦查以及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的抗诉;案件侦查权则为检察机关对依法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所享有的侦查权。同时,我国检察职权体现了权力监督与权力制约两个不同层面的国家权力关系价值:权力监督即代表上位国家权力进行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与控制,而权力制约则是指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通过自身的案件诉讼主张和分工制约性职权对其他司法机关的职权进行牵制和平衡。  相似文献   

7.
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法律规定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这就是判决、裁定和决定.如刑诉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时,应当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要求继续诉讼行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当事人和辩护人提出新证人、新证据和重新核实证据的申请,法庭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相似文献   

8.
什么是反诉?有的认为反诉是指被告人“基于原诉同一事实”,“达到抵销原诉”的目的而提出的诉讼。我认为反诉同公诉、自诉均属起诉的一种形式,实质属于起诉的性质。但这种起诉与自诉、公诉不同之点,是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向自诉人提起的。不是在自诉前,也不是在自诉案件审结后,必须在诉讼过程  相似文献   

9.
一、问题的提出:法院应该如何对待公诉案件撤诉?2005年4月,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受理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等四人盗窃一案。在起诉书中,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李某于2004年8月6日和13日,伙同同伙采用"搭人梯"拎包的方式,分别从旅客列车上盗得人民币及其他财物420元和637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以不应当追究被告人李某的刑事责任为由,要求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一审法院经过审查后,作出准许撤诉的刑事裁定。被告人李某不服,以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为由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05年6月,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驳回起诉,维持原裁定。在本案中,公诉机关在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相似文献   

10.
柴冠宏 《中国律师》2004,(11):57-58
问题是由一个案例引出的:被告人郭某因涉嫌贪污经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于2002年8月提起公诉,经过开庭审理,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9月一审判决郭某贪污罪名成立并处以刑罚。之后,该案经历了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再次上诉———二审法院再次裁定发回重审。2004年2月27日,市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市中级法院裁定准许。就在辩护律师准备要求解除对郭某的强制措施的时候,市检察院商市中级法院同意,于3月8日将该案指定廊坊市所辖永清县人民法院管辖,案件随即移送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案又进入新一轮诉讼程序。本文对前述案例是否合法不作评价,只就刑事公诉案件中适用撤诉程序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1.
<正>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的因受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侵害,全部或部分丧失了行使上述诉讼权利的能力;有的因为不懂法律,不善于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有的已经死亡,其近亲属也缺乏行使这些权利的能力,因此才有必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律师在为被害人代理时,其诉讼地位不应等同于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人,而应与同案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地位相等。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律师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被害人利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但是,由于法律对退回补充侦查的形式未作明确规定,以致在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观点各异,做法不一。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大都是用公函的形式退回人民检祭院补充侦查的,但由于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和检察院因案件“退查”问题而“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使有的法、检两院的关系弄得很紧张,更主要的是严重影响到执行法律的严肃性,影响到及时地惩罚  相似文献   

13.
对刑事案件的免予起诉权,是检察院法律监督权的重要内容。免予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刑或应当免除刑罚的,决定不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诉讼活动。因此,从法律性质上讲,免予起诉决定是对刑事案件的一项具有终结意义的处理结论,它有两方面的法律意义和作用:(1)从诉讼程序上说,是终止诉讼的一种形式;(2)从实体法角度讲,它免除了被告人被审判而受刑事处罚的可能。可见,检察院的免诉决定与法院的判决、裁定,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与法律效力,尤其跟  相似文献   

14.
杨河 《法制与经济》2009,(24):57-59
作为公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查清案件客观事实,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的客观义务。为了保障公诉机关能依客观义务的要求有效进行公诉,法律赋予其侦查权,此权力附属于公诉权,理应随公诉权而在诉讼的各个阶段行使。因此,提起公诉后,公诉机关为实行公诉的必要,仍然可以开展侦查;为了保障被告人权利,公诉机关应当进行有利于被告人的侦查;为了保障审判的顺利进行,应当允许公诉机关采用任意性侦查;强制侦查原则上应当由法院许可之后才能采用。  相似文献   

15.
近来,我们旁听一些案件的开庭审理,发现有的检察人员在公诉发言后,只注意针对辩护人的辩护发言答辩,而对被告人的辩护发言却不作认真答辩,甚至避而不答。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必须引起注意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受被告人委托参与刑事诉讼(即使是人民法院指定的,也需经被告人同意)他在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诉讼参与人的地位,而不是诉讼当事人,他的职责是帮助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利。因此,在诉讼法律关系的意义上说,他的辩护发言  相似文献   

16.
《政法学刊》2018,(2):101-110
公诉机关与被告人的协商与合意是认罪认罚从宽的前提与基础,量刑建议正是基于协商与合意而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建议是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前提,是检察机关客观义务的体现,是裁判者量刑的依据,也是被害人服判息讼的基础。明确、规范、合理的量刑建议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案件诉讼结果有清晰的预期,能更好地促使被告人与公诉机关进行有效协商、确保法官量刑裁判的精准化与统一化。  相似文献   

17.
为了平衡司法公正与效率两种价值,解决困扰司法效率提高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庭审方式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①,2003年3月14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以保障公诉案件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时的诉讼权利为切入点,用司法公正来平衡和激活司法效率,主要是针对目前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辩方(被告人)诉讼权利被忽视的立法和司法现状,而作出的补充性规定。一方面,防止检察院和法院为了摆脱实践中的案件积压问题而片面追求诉…  相似文献   

18.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认为需要进一步侦查,以补充原侦查中未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问题,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或自侦部门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作为有权行使退回补充侦查权的检察机关应避免对权利的滥用,严格限制,慎重使用。正确、规范地适用退回补充侦查,对于保障公诉案件质量,加强对侦查机关(部门)的法律监督,更好地发挥公检执法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作用,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李蕴辉 《山东审判》2005,21(4):67-68
一、区分自诉与公诉的意义——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在我国,起诉分公诉和自诉两种方式。一般认为,区分这两种起诉方式的意义在于对国家和被害人均有益,既可节省司法资源,又可有利于证据的取得和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且在我国公诉案件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转化为自诉案件,但反过来自诉案件能否转化为公诉案件呢?有学者提出,“当自诉机制由于某种原因发生障碍,致使被害人无法正常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时,国家有必要进行干预,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20.
司法实践中,公诉机关的补充侦查要求常常得不到侦查机关的良好回应,达不到补充侦查的目的,严重影响案件质量,拖延诉讼时间,浪费司法资源。笔者对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进行调查,分析退查案件存在的问题、原因,并提出对策探讨,以期有益于退查工作的规范,进而对公诉案件质量的提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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