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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正>鲁司[2015]39号各市司法局:现将《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执业场所配置和使用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6月15日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执业场所配置和使用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执业场所的配置和使用,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机  相似文献   

2.
<正>鲁司[2014]180号各市司法局:现将《山东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正>SDPR-2017-0390001鲁事管发[2017]13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于2015年4月13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4月20日印发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19日。为保障政策的连续性,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对《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  相似文献   

4.
<正>鲁人社规[2017]3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现将《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职称评审工作中遵照执行。2017年1月12日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  相似文献   

5.
<正>SDPR-2023-0500006鲁药监规[2023]6号各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企业:现将《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0月18日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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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林政发[2015]18号各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裁量基准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附件:山东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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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人社规[2017]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1月10日山东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精神,建立和完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才的学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建设高素质的会计专业人才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相似文献   

8.
<正>鲁农机综字[2015]3号各市农机局(办)、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基准自2015年4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2日。附件: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相似文献   

9.
<正>鲁事管发[2015]15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基准自2015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19日。2015年4月2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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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17-0490003鲁牧动监发[2017]3号各市畜牧兽医局:为进一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科学管理水平,科学防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我局制定了《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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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卫发[2017]28号各市卫生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委属(管)各单位,大企业卫生处: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委对2015年公布实施的《山东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17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2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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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质监质发[2017]29号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已经于2017年7月28日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9月2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附件: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管理办法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2日印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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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23-0330001鲁市监知保规字〔2023〕1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2月24日山东省知识产权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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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价认发[2015]6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现将《山东省涉案果树价格认定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山东省物价局报告。附件:山东省涉案果树价格认定规则(试行)山东省物价局2015年2月3日山东省涉案果树价格认定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案果树价格认定工作,统一涉案果树价格认定程序、方法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扣押、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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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办字[2017]2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撤销山东省地方铁路局。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加挂山东省地方铁路局牌子。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9日印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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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23-0370002鲁应急发〔2023〕6号各市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省应急厅制定了《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6月16日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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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工商外企规字[2015]3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5年7月3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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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盐政[2015]3号各市、县(市、区)盐务局:《山东省盐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该基准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请严格遵照执行。已制定并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市、县(市、区),自本通知施行后,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对原裁量基准进行修改;尚未制定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市、县(市、区),可以对本裁量基准进一步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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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SDPR-2017-0140021鲁人社规[2017]20号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大企业:现将《山东省离岸创新人才引进使用支持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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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牧药发[2015]11号各市畜牧兽医局:《山东省兽药经营告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5年省畜牧兽医局第二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建议等报省局兽药处。联系人:白华联系电话:871980852015年4月7日山东省兽药经营告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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