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孙连京 《法制与经济》2008,(18):121-122,127
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伤害的纠纷,目前我国缺乏法律规定,影响了这类纠纷的及时解决。从探寻实习学生的身份着手,探讨学校、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的法律关系,从而进一步分析学校、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义务,以确定学校、实习单位的责任承担,解决我国对实习学生保护上的乏力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伤害的纠纷,目前我国缺乏法律规定,影响了这类纠纷的及时解决。从探寻实习学生的身份着手,探讨学校、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的法律关系,从而进一步分析学校、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义务,以确定学校、实习单位的责任承担,解决我国对实习学生保护上的乏力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3.
高职院学生在实习、就业时经常遇到一些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侵犯。本文从法律角度对学生在实习和就业时遇到的相关问题作了解读,并结合典型案例提出一些解决对策,以及从学校角度提出了提高学生法律知识的方法和途径,以帮助大学生在实习和就业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刘君 《政法学刊》2014,(3):36-39
教学实习是高校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与所在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关系中高校大学生处于弱者地位,其实习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应当完善大学生实习劳动法律规范,加强高校教育管理,扩大强制性社会保险范围,构建大学生实习权益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5.
本文在对高校学生实习过程中相关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进行分析的前提下,比较研究了对实习学生采取劳务法律关系保护、雇佣法律关系保护存在的不足,进而对高校实习学生采取劳动法保护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研究,最后提出相关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6.
文章分析了我国高职高专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学校与实习单位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保障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中国法律》2006,(5):32-34,94-97
本年(第三届)赴内地实习的法律学生增加了15人(共43人),很荣幸继续获去年的协办机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及清华大学法学院;支持机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青年部及教科部、国家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与交流司及实习机构等支持。此外,更荣获:香港大学徐立之校长及香港城市大学张信刚校长担任此项目之名誉顾问;香港特区律政司黄仁龙司长为在香港举办之毕业典礼担任主礼嘉宾;最高人民法院协助统筹实习、访问等安排,提高了到法院实习的人数(12位到北京法院,15位首次到上海法院),同学皆配与法官导师;开学典礼在最高人民法院、毕业典礼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各支持、协办机构领导人代表出席下隆重地举行。 六个星期的实习,不但扩展了同学们的视野及思维,增加了他们对两地法制度异同的了解,也带给他们宝贵的人生及工作经验、快乐难忘的回忆、一生享用的友谊。同学们今天所见、所闻、所感,不单只是个人得益,亦应与人分享,日后定能学以致用,为香港及内地法律界作贡献。  相似文献   

8.
《中国法律》2005,(5):29-31,89-92
为增进香港与内地法律学生双向交流.增加香港法律学生对祖国的认识及对内地法律的了解,今年6月,在国家教育部、港澳办及香港中联办大力支持下,主办方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组织了28位香港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二、三、四年级及专业进修学生到北京实习交流1个月。此项活动由香港大学法学院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协办、北京清华大学承办。活动包括介绍内地基本法律课程,参观拜访港澳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教育部、公证处、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安排学生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及企业法律部门等实习3个星期。 学生们在这次活动中获得的不单是专业方面的知识,增加对内地法律及文化的了解,也感受到国家对青年人的爱护,对香港同胞的关怀。现将香港法律学生的实习有感摘登如下:  相似文献   

9.
学生校外实习"因工受伤"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实习学生作为一类"特殊"的主体,其法律主体身份将直接影响到其在校外实习"因工受伤"中学校、实习单位以及自身的法律责任承担的性质、范围、方式,进而影响到法律的适用。本文通过对实习学生法律主体身份以及对现行法律法规在学生校外实习中"因工受伤"情形适用的分析,指出目前法律适用中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实现"因工受伤"实习学生合法权益最大的保护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0.
《法庭内外》2009,(1):59-60
法官:我儿小强是一名大四的学生,3个月前,在学校安排下,到某单位实习。眼看着儿子即将走上工作岗位,我和他爸都很欣慰,不料,噩耗突然传来,儿子在主动擦拭实习单位4楼办公室的玻璃时不慎坠楼,当场身亡。抱着儿子冰冷的遗体,我欲哭无泪。实习单位表示,他们没有安排小强擦拭4楼的玻璃,小强擦拭玻璃时也没有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在场,21岁的小强应当对擦拭4楼玻璃的危险性有充分认识,其自行擦拭玻璃不幸坠楼,过错在小强,单位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过,可以给予1万元的道义补偿。然而,区区1万元怎能抚平我们丧子之痛!请问法官,孩子实习期间坠楼身亡,实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呢?  相似文献   

11.
法学专业实习是法学教学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案例,解决案件的能力,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实践能力,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从师范专业转为非师范专业后积极创建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探索了一种有效的"基地教学"专业实习模式,推动了学校产教结合,在高师院校的教学改革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模式之一。学生实习期因工受伤的处理,司法实践中大都倾向于"非劳动关系说"的观点,而学界对此则意见不一。文章根据实然的实习情况,将实习分为"学习型"和"用工型",提出两种类型下实习生因工受伤的处理应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3.
核心提示:每年暑期是大学生实习的高峰期,谢伟平离奇坠楼身亡的案例警醒我们:对离校实习的学生,学校、实习单位都应给予更多关爱,而学生本人也要注重实习的安全性。七月的湖南衡南县,热浪袭人。茅市镇同德村的一间老  相似文献   

14.
潘攀 《中国律师》2010,(6):30-30
010年4月7日至4月11日,两名北京实习律师参加了在香港大学为法学院学生及实习律师举办的ICCC(国际当事人咨询)竞赛。两名实习律师分别是来自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刘佳宁和时雨律师事务所的张慧颖。此次竞赛有关国、英国、加拿大等22个国家及地区的选手参加,北京律协的两位实习律师作为中国大陆选手首次参赛。经过3天紧张的角逐,新西兰队、  相似文献   

15.
汪东峰 《江淮法治》2012,(11):60-60
儿子读大三了.学院要求学生自找单位实习。他在街上转了半天,找了个和所学专业相近的工种.同时应聘的还有另外一个大学生。老板言称:试用期一天,只录用其中一人。一天时间一闪而过.两个孩子同时领取了当天的工资。老板告诉他俩.第二天早上没接到电话的就不用去上班了。  相似文献   

16.
大学生实习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学生实习中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成为目前热烈讨论的问题。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首先要界定大学生实习的含义及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在此基础上明确大学生实习中存在哪些法律关系,各个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权利、义务和责任。这样才能构建保障大学生实习中合法权益的机制。  相似文献   

17.
校企合作、工学交替这种实践性学习造成的实习伤害事故时有发生,由于现有法制不健全,受伤害学生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统保示范项Ig”是根据职业教育特点为保障学生实习安全量身定做的项目,不是单纯的商业保险,而是具有“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的公益性保险产品。它对保险责任范围、投保主体和保障对象、投保方式、统保费率和保险机构做了统一规范。  相似文献   

18.
黄承香 《法制与社会》2012,(26):185-186
医务社会工作实习是培养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医务社会工作实习情况的阐述,基于HH医院实习的总结和概括,反思了现阶段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实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实际可操作性的医务社会工作学习型实习团队模式,希冀对华中地区医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实习培养模式有所启发和借鉴.  相似文献   

19.
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深入推进,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事故频繁发生,劳动权益遭受侵害现象日趋严峻,影响了校企双方合作关系,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本文介绍了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遭受损害情况,分析了造成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损害的原因,并分别从学校、企业、政府和学生的角度,提出了保障高职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建议与对策。  相似文献   

20.
易蓉 《公民与法治》2013,(18):39-39
暑期是大学生实习高峰,但岗位难找、成本较高、备战考研等因素影响了部分学生的积极性,甚至有学生以天气炎热为南逃避,于是假实习证明市场悄然诞生。同时,就业压力影响下,假协议合同、假报到汪明也能在网上花钱买到,学校、企业对此却鲜有核实,使大学诚信体系受到考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