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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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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法规     
《干部人事月报》2009,(20):76-76
养老保险转移与农民工参保办法即将出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出台,以缓解目前跨地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截至上半年,吉林省领取社保补贴并且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已达到90余万人。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的大多数享受到了吉林省政府政策的优惠,并且解决了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问题。  相似文献   

3.
《时事资料手册》2008,(5):121-121
据新华社报道,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浙江职工养老保险将实现省内“自由漫游”:从一个城市跳槽到另一个城市。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无障碍”随身带走。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明确规定: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并要求省政府制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的具体办法。  相似文献   

4.
今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广大流动就业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顺利转移接续。  相似文献   

5.
《就业与保障》2005,(4):35-35
小保: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下岗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劳动经办机构设立的代收代缴窗口缴纳养老保险费,其退休年龄按什么规定执行?沙石沙石: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下岗职工与原单位解除  相似文献   

6.
参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国家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近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暂行办法》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相似文献   

7.
“我在外市的养老保险怎样转移到沈阳?”“异地转移的钱是打进我银行卡里n-57”“单位给我交的养老保险钱是多少?”“转来的钱那么多,为什么只给我登记了一部分?”……类似这种咨询电话社会保险经办人员每天都能接听几十个,不仅如此,有些人甚至误将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同转移人事档案相混淆。不难看出,人们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经办流程还缺乏一定的了解。  相似文献   

8.
《当代广西》2010,(3):60-60
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跨省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该《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  相似文献   

9.
政策与规定     
《今日上海》2010,(2):48-49
城镇养老保险“跟着人走” 据人保部已公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今年1月1日起,跨省市打工的,城镇养老保险关系将跟人走。《办法》还规定了适用范围、转移资金计算、手续办理、养老待遇领取地、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等具体操作办法。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后,全国将发行通用社保卡。  相似文献   

10.
有问必答     
《劳动保障世界》2005,(3):18-18
我原来是某国有企业的一名工人,在单位时一直缴纳养老保险,现下岗后做了点小买卖,不知我的养老保险关系以后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11.
从今年元旦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并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可转移部分单位缴费。  相似文献   

12.
《创造》2009,(2):66-66
相关链接2008年,我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全国有17个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正在抓紧起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正进一步完善。2009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是:制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基本解决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推进解决老工伤问题;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争取年底前覆盖全国10%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继续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等各项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城市无工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我们是一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要实行事业单位改制,不知改企后,我们的养老保险关系有没有发生变化?如果自谋职业,养老保险关系又是如何衔接?盼能给予答复。陈耿等  相似文献   

1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颁布已有两年多,由于条块分割为基础的府际关系以及政府部门之间合作意识不强,政策出台过程中府际合作远不充分,导致政策内容不完善,落地困难。基于府际关系理论,结合江苏省七家公立医院的调研情况,对造成的编制内外人员养老保险改革难以协调推进、改革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补充养老保险改革基础不一致以及若干政策要点模糊等困境的府际合作不足进行剖析,借此提出树立府际合作理念、完善府际合作机制、明确府际责任等以突破改革困境,推动政策落地。  相似文献   

15.
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不仅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同时也能有效整合养老保障资源,调剂基金余缺,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功能的更好发挥。在当前经济发展、劳动力区域流动频繁的背景下,如何搞好制度设计,实现我国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16.
“应保尽保”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社保工作的根本要求。近年来。各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逐渐加大,养老保险覆盖人群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因为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成为自由职业者,但是由于部分职工年龄偏大、工作技能单一、就业面狭小,解除关系后的收入水平较低,因经济原因成为游离于养老保险之外的“断保”人群。为使这部分困难群体特别是马上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能够充分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圆上老有所养的梦,长春市独辟蹊径,采用政府贴息贷款和政府担保低息贷款方式帮助困难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切实解决了困难职工的燃眉之急。  相似文献   

17.
刘某于1992年到当地某外运公司工作,后因该公司生产经营停顿,经与企业协商,刘某离开该公司自谋生路,其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中企业应缴部分一直由刘某的原工作单位按时向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相似文献   

18.
为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就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印发了意见。意见明确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合理分担个人(家庭)与政府责任,科学确定筹资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在省内顺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二去年底,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出台新举措,省机关事业社保局专门成立了个人缴费科,开设了个人缴费窗口,负责经办自谋职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接续和档案寄存工作。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养老保险可以自主选择"两条通道"。为此,记者采访了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林哲金局长接受了采访,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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