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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时言平 《检察风云》2014,(24):32-32
随着反腐压力不断加码,落马的苍蝇越来越肥,老虎也越来越大。我们看见,小小科级干部、秦皇岛北戴河供水公司总经理马超群,因被查涉嫌贪腐,据说家中被搜出上亿现金,黄金37公斤,房产68套…… 我们也看见,相关部门在“老虎”徐才厚北京2000平方米的豪宅里,查抄出惊人的贪腐赃物:成堆的和田玉,成堆的古玩字画,成堆的现金,据说办案人员一时点不过来,只好论称,足足有一吨多,据说所有赃物最后用了十几辆卡车才全部运走。  相似文献   

2.
幽默大王     
指挥官与士兵军事演习中,指挥官的指挥车陷入了泥潭。这时,指挥官看见附近躺着士兵,便走过去请他们帮忙推一把。一个士兵动也不动地回答:“对不起,长官。按规定,我们已经被打死了,不能再参加任何行动。”指挥官转向他的司机,下达了命令:  相似文献   

3.
什么是“义”?我们都希望自己在危难之时,有人能见义勇为。我们也希望自己可以拥有英勇的精神,能够见义勇为,救他人于危难之时。但是,在现实中,见义不为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不时会发生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的故事。既然我们希望看见见义勇为,不希望看见见义不为。那么,什么是“义”?《孟子》中说道:“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对这句话进行简单理解就是,“仁”是我们安居之家,是我们向往之地;“义”是我们“回家”的正路。我们望文生义,可以把“义”字理解成歧途中的正路。  相似文献   

4.
[典型案例]案例一:李某故意伤害案。2010年1月,李某从地里回家路上,看见母亲钱某被邻居张某推倒在地,便上前与张某厮打,后被他人拉开。经鉴定,钱某伤情为轻微伤,李某和张某均为轻伤。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  相似文献   

5.
吴戈 《法治纵横》2014,(17):29-30
有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被听到或看见的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以为这就是事实。然而真正的事实往往会出乎我们的意料。就如本文所讲到的这起支票诈骗案,诈骗金额虽不是很大,但整个案件真可谓一波三折,历时两年,经过沟沟坎坎,警方最终将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相似文献   

6.
"你有没有见过社会?真正地看见?社会究竟是什么?"知见心理学家克里斯多福·孟在其<找回你的生命礼物>一书中这样问道.可是,虽然没有人真正见过社会,我们一生中绝大多数时间仿佛都是为它而活.在我们的心目中,有一样东西叫做社会规范或者说社会标准,没人知道它是否真实,但我们似乎必须强迫自己取悦于它.这里所谈论的,不是出于内在的爱心和关联感所做的,而是出于恐惧和不安所做,是处心积虑地琢磨如何被接受、被肯定.如果一个人不是足够强大、自尊而独立,他必然会接受这个似是而非的规范或标准,按照这个标准来设计自己的生活,选择自己的道路,定义自己的成功.  相似文献   

7.
老杨  老张 《检察风云》2013,(23):86-87
我们在瑞士一路向南走,火车进入采尔马特车站之前,看见有座巍峨的雪山在眼前一晃就不见了,原来喜欢与人捉迷藏的巨人就是马特宏峰。  相似文献   

8.
身边的青鸟     
韩小蕙 《中国监察》2010,(23):60-61
很久了,因为已经适应了人工世界,我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大自然的存在,听不到流云的欢歌,看不到蓝天的舞蹈,闻不到大地的芳香,我们的眼睛只能看见水泥的森林、钢筋的湖泊和塑料的草原,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我们在虚拟的电子网络上,忙忙不休地复制和传播着虚幻的快乐,真实离我们远去,真切离我们远去,真知离我们远去。  相似文献   

9.
信息时代的另类“举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从来没有哪种事物像手机、网络一样,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内全方位地冲击着我们的生活。如今,上网或利用手机不仅仅可以寻找信息、聊天娱乐、互动交流,还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正如一部《红楼梦》,让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比如:在"汉芯"系列芯片涉嫌造假一案中,有人看到了科技体制的弊端,有人看到了学术腐败的危害;在"彭水诗案"中,有人看到了当今的"文字狱"是如何出笼的,有人看到了政府的知错必改。而我们从中,却看到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发布信息所带来的不可忽视的威力。这种信息时代的另类"举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探讨。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向公众发布信息,揭露某件事情真相,是否算是一种举报方式?会不会涉及他人的名誉权或隐私权?怎样对网络安全进行维护、对举报人或信息发布人进行保护?对谣言惑众、诬告陷害应给予怎样的打击?怎样实现民间网络举报、手机短信举报或信息发布与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无缝对接等等,都是法律急待解决而政府又必须应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被告人:黄虎,男,25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工人。1996年5月15日被拘留,18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庆爵,别名林旭,男,25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教师。1996年5月16日被拘留,18日被逮捕。 被告人:廖树海,男,25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农民。1996年5月16日被拘留,18日被逮捕。 被告人黄虎、林庆爵、廖树海抢劫、故意杀人、私藏枪支、弹药、窝藏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996年5月9日,被告人黄虎在防城港市防城区垌中镇看见被害人林树华卖完4车玻璃,断定林有货款,遂生抢劫歹念。次日晨5时许,黄虎携带私藏的“五四”式手枪一支、手雷2枚到桐中市场边贸检查站守候,看见林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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