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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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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5年12月30日)沪府办发〔2015〕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3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原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13〕68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2.
甬政发[2009]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物业保修金的管理,保障物业的正常维修和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宁波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3.
正(2017年12月30日)沪府办发[2017]8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3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原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13]68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4.
《上海人大月刊》2005,(9):34-34
明码标价,点“菜”收费,从10月1日起,上海市民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小区物业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住宅物业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施“菜单式”管理,力求做到明白消费、规范服务、质价相符。  相似文献   

5.
<正>(2013年12月16日)沪府办发[2013]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设交通委制订的《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的建设管理,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正>(2019年7月8日)沪府办规[2019]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3年2月28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2013]11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7.
<正>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6日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应勇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相似文献   

8.
<正>(2013年12月17日)沪府发[2013]9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3年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2号)以及《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本市2013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作如下通知:  相似文献   

9.
<正>(2015年1月21日)沪府发〔201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市规划局制订的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5〕37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0.
<正>(2015年2月6日)沪府办发〔2015〕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机管局制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为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1.
正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国土房管发[2014]7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国土房管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无"(无物业管理,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民生实事工作要求,为保证改造更新效果,利于后续维护管理,确保业主(使用人)乘梯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2件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17号)要求,现就"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后补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作提出以  相似文献   

12.
渝府办发[2013]21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已经2013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19日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国家发展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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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局文件渝规发[2013]5号各处室、分局(规划办),局属事业单位:《重庆市集体土地上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3]7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重庆市集体土地上非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4.
正(2016年11月8日)沪府发[2016]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为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做好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结合《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房屋管理、城管执法、工商、绿化市容、规划国土资源、民政、消防、环保等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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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10月10日沪府办发〔2014〕5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市级主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市级主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58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6.
加快物业费改革 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央产住宅物业管理改革面临的问题 (一)物业服务压力增大。一方面物业服务成本提高和收费标准偏低的矛盾突出。目前,物业收费的依据仍然为1996年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和2005年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建设委发布的《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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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10月9日)沪府发〔2015〕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修订后《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小城镇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含义)本办法所称的小城镇社会保险(以下简称"镇保")是本市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实行社会统筹和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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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文件渝市政委〔2014〕49号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及北部新区管委会,有关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为深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2件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217号)精神,扎实推进主城区居民住宅用水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工作。市市政委与市国土房管局共同制订了《重庆市主城区居民住宅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管理暂行办法》,并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并登记备案(渝文审〔2014〕20号),现将《重庆市主城区居民住宅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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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9年1月30日)沪府规[2019]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本市交易场所的行为,引导其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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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一五年三月十日杨府办发[2015]8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杨浦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杨浦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实施意见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对本区住宅修缮工程的规范实施及其建设管理,进一步细化《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3]6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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