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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是新兴的仲裁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多方当事人同一争议的仲裁问题.国际主要仲裁规则对“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都有详细且操作性强的规定.我国仲裁规则中关于“合并仲裁”的规定过于简单且不成体系;关于“合并开庭”,仅有海仲2015年仲裁规则确立了这一机制,而且程序、范围不明.我国应借鉴国际主要仲裁规则,明确“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的不同制度定位,制定合并权归属、仲裁员指定、在先程序效力等“合并仲裁”与“合并开庭”的具体仲裁规则.同时,仲裁立法也应对相关机制予以支持、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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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导图”是准备、应对庭审的工具我曾问过不少检察官或辩护人,会不会在开庭的时候准备“证据导图”。绝大多数的回答都是“不会”。其中,很多人还会反问我:“开庭时,根据书面的《庭审预案》不就可以了吗,还画图做什么,岂不是重复劳动?”甚至还有人会反劝我说:“你是不是在用一张简单的图代替经典的《庭审预案》?这可不行,庭审准备不能偷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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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的中国,司法领域从不缺少新鲜事。最近就有两件事,在法律界引起广泛关注。一是东莞第二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借用法官,在他们的“租借广告”中不但承诺说“报酬从优”,还能向被借法官所在的原法院支付借用费。二是1月9日开庭的贵州前政协委员黎庆洪涉黑案中,出现了5名“空降检察官”。此案由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小河区法院,但6名公诉人却有5人系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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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能动”在中国的展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原教旨意义上的“司法能动”的核心指的是司法裁判过程中的“立法性”司法。中国法学界对于什么是司法能动在理解上是极不一致的,大多数人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了阐发,其中不乏添附、歪曲之界说,甚至以讹传讹之谬误。能动司法在中国的展开,既存在理论根基不足之缺陷,又面临着司法职业化和司法能动化相冲突的尖锐矛盾。但转型社会的现实,又要求中国必须同时完成司法职业化和“中国式”的司法能动化的双重任务。虽然存在诸多不足,司法能动的倡导者提出的问题依然是值得人们认真对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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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目前的民商事审判实践中 ,不少案件常常需要经过数次开庭方可审结 ,而每次庭审之间又往往间隔过长 ,由此造成了“审限内的诉讼迟延”并引发多种弊害。究其原因 ,乃是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未作开庭审理应连续进行之规定 ,法官在决定开庭期日及审理次数上的主观随意性过大。对此 ,有必要引入苏俄民诉法典中的不间断审理原则以作矫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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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治国”既是朱元璋的立法指导思想,亦是其司法指导思想。“重典治国”的司法实践基本上贯穿于洪武一朝。学界关于朱元璋统治时期的“重典治国”不乏研究,但其重典之故、重典之“重”、重典之人、重典之效依然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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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执法过程中,有一种“司法周期”的现象值得人们关注和研究。所谓“司法周期”,是指由于司法机关行使权力过程在时间上时断时续,在力度上时强时弱,在手段上时紧时松,导致某些刑事案件或某种诉讼行为呈现周期性发展的一种社会现象,主要表现为各种各样的“集中整治”、“专项斗争”、“秋季攻势”等。标志一般是先出现一个突发事件、或重大案件、或迎接某重大政治活动,然后,高层一声令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这项活动,声势之浩大、规模之空前、措施之得力、力度之到位,被整治的问题或部位、行业或领域开始“严”起来,但“风声”一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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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法官”、“司法”和“法理”考略——兼论宋代司法传统及其历史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语言与词汇是一个时代风尚的真实记录。“法官”、“司法”和“法理”在宋代史料中反复出现,并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绝非历史的偶然。它是宋代社会私有制深入发展和利益多元化在司法上的必然反映,所彰显的是:宋代社会“好讼”之风的形成及宋代司法传统由伦理型向知识型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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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背景:对死刑第二审案件是否开庭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但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也就是说,开庭审理是一般原则,不开庭是特殊情况。然而,长期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因素影响,二审不开庭成了一般原则,开庭却成为特殊情况,由于缺乏严格、细致、审慎的二审开庭程序,对于关乎生死的死刑上诉案件来说,弊端越来越凸显出来。长期习惯于书面审的我们,虽有审结死刑案件几百起的经历,偶遇抗诉案件坐堂开庭的机率却是少之又少。去年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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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追求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目标,并不是一堆条条框框,并不全是对罪犯的惩戒和处罚,而应该是公平、正义、和谐、文明。——题记开庭背景对死刑第二审案件是否开庭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对上诉案件,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但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也就是说,开庭审理是一般原则,不开庭是特殊情况。然而,长期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因素影响,二审不开庭成了一般原则,开庭却成为特殊情况,由于缺乏严格、细致、审慎的二审开庭程序,对于关乎生死的死刑上诉案件来说,弊端也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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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问题可以说是当前反腐败问题的一大要害和重点问题。它既是滋生腐败和产生经济犯罪的重要途径,又是违法乱纪者笼络人心搞帮派体系的经济基础。其危害之烈,公众意见之大,已是有目共睹。但是,从目前的立法司法与实践来看,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还仅仅是停留在行政和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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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进入,抑或“权力”进入——对“现场直播进法庭”的学理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自由、社会公益、当事人权利之间的关系是关涉我国法治筹划和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取“现场直播进法庭”作为切入点 ,分析了其背后的职权主义诉讼传统底蕴、积极主义司法行为惯性及专务司法之观念意识缺失的原因 ;剖析了“现场直播”进法庭对司法独立性、公正性、脱俗性已构成的侵害和可能的威胁 ;并进而探讨了其与当事人权利之间的冲突。最后 ,概括了“现场直播进法庭”的实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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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仲裁法》并未对仲裁地和开庭地点进行规定,而是使用了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这样的术语。我国实行机构仲裁制度,然而即使在机构仲裁的前提下,也有必要区分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地和开庭地点。界定并区分仲裁地、开庭地点具有重要意义,这符合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和趋势、有利于仲裁裁决的国籍确定、可以有效解决网上仲裁的仲裁地问题、有助于澄清和解决外国仲裁机构到我国境内仲裁的问题。由于我国《仲裁法》未规定仲裁地这一核心概念,我国学术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此都存在理解偏差,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尤为明显。我国应该在立法上应明确界定并区分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地和开庭地点这三个重要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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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为何久拖不决1998年7月,《中华工商时报》和本刊曾报道了一起“副县长涉嫌挪用公款”案。此案于1998年5月7日第一次开庭,控辩双方举证之多、辩论之激烈,都是少有见到的。庭审持续了3天,应该说,事实已辩得清楚明了,然而,一年多过去了,人们却始终见不到判决结果,这究竟是为什么?直到1999年8月,被告人——广西横县原副县长叶树基及其委托辩护人刘桂宽、林仁聪接到此案将于1999年8月25日再次开庭的消息时才恍然大悟,——原来,南宁检察分院在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叶树基案的审理休庭后,又对被告人叶树基进行了“进一步侦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