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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8)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鼓励和支持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减轻地方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压力,发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重庆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精神,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警备区关于认真做好2004—2006年军队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04)23号)规定,现对我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优惠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我市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须经部队有关部门确定,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安置办公室下达当年安置计划,并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一经下达,不再变动。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实行属地管理,即由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或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区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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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报》2009,(12):11-17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和各大企事业单位: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一项重大任务。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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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6,(14)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安置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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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6,(3)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各市军分区(警备区),各市、县人民武装部:2005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退出现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5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的对象和时间2005年我区安置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对象为: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以及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士兵;解放军总参谋部分配的军队院校、老干部管理机构和四总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军事科学院部分未满本期规定服役年限但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因政治、身体等原因被安排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其接收按有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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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3)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各市军分区(警备区),各市、县人民武装部:2006年冬季士兵退役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6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6〕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的对象和时间接收的对象为: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义务兵,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以上的士兵;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期的士官。因政治、身体等原因被安排提前退出现役的士兵,其接收按有关规定执行。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接收工作从2006年11月底开始,到2007年1月底基本结束。转业士官的离队时间及相关问题待民政部、总参谋部明确后另行通知。二、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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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长期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随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这项工作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置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城镇退役士兵有的长期得不到安置,有的安置后长期不能上岗,有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惠政策不能兑现。为此,现就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