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六十余年的药品监管实践表明,我国药品监管长期以来以政府监管为主,根据监管职能与监管手段的不同,可分为管控型模式、监管型模式、垂直管理型模式和属地管理型模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我国药品安全规制应从政府监管模式转变到社会共治模式.这其中规制主体应由一元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规制手段应由刚性手段向柔性手段转变,规制机制应体现协调、激励和参与,法律责任应彰显风险预防功能.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普遍采取的是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的"统一模式",并未根据公司所处领域的不同进行分类制度设计。基于国有资产在竞争性领域与非竞争性领域功能之不同,应当对处于政府与市场对接平台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采取不同的治理机制。在董事会的构建上,应重塑政府董事与独立董事角色,对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建立"三三三"模式,即政府董事、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各占董事会席位的三分之一;对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则应构建以独立董事为主导的董事会模式。  相似文献   

3.
治理视野下的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法治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军 《行政与法》2008,(9):31-33
把治理以及善治理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法治化过程是一个必然趋势.在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在评估实践总体上尚处于自发状态,已有的立法效力不高、范围不广,规则缺失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为了推进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法治化的进程,政府绩效评估法治化在结构与功能上应高度关注合法性、合理性、责任性、有效性这四个核心价值要素.  相似文献   

4.
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海洋保护区的类型之一,是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现状,针对我国海洋生态发展的缺陷以及我国在海洋法律制度中的漏洞,指出我国海洋保护区存在的问题,最后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法治框架下,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共财产和改革发展成果为全体国民共享.现代财政制度的治理逻辑,在外部特征上体现为公共性,在推动方式上体现为建设性,在权力运行上体现为法治性,在实质内涵上体现为民生性.现代财政制度自身之正当性的证成依据是基于公共财产权控制的法治治理,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即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之正当性的形塑核心是基于公共财产权控制的程序规范.在预算层面,公共财产的支配应法治规范、公开透明,并渐进实现财政民主;在税制层面,公共财产的取得应严格法定,并合理承担妥适的经济社会功能;在政府间财政关系层面,公共财产的权属应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厘清,并适时推动财政收支划分立法.在公共财产法语境下,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促成我国财政治理从传统管制模式向现代治理模式演进,从单一的经济发展目标向综合的社会公平目标扩展,从公共财政的制度建构向公共财产的法治规范转型.  相似文献   

6.
社会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由原来的一元政府向多元治理主体的转变,由原来政府自上而下的单一的控制性管理方式向更有弹性的治理方式的转变,通过政府与社会中各种组织和团体的联合来实现对社会事务的治理。为此,"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社会协同治理模式必然成为当代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面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中的社会治理问题,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运用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优势,在社会充满活力有又和谐有序中推进社会治理。  相似文献   

7.
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了政府主导型和市场内生型两类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目前面临定位不清的问题乃至"合法性危机"。为此,广东采取一元模式、温州采取新二元模式、上海采取三元模式进行了试点改革。结合美国、德国、日本等国行业协会运行及管理模式而论,我国行业协会市场化改革应遵循自愿原则、自治原则及外部性监管原则,并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一是厘清行业协会法律性质,改革现行双重管理体制,废除"一业一会"制度,确立非法人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二是实行分类指导与扶持政策;三是完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结构,建立民主决策、协会自治的治理模式;四是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维护自由竞争秩序;五是加快立法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寻求制度层面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8.
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人们对官僚制度进行改革,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政府治理模式。本文选取了四种具有代表性的政府治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提出我国政府治理采取"善治"模式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现代法学》2014,(3):81-91
在当前的国企改革中,政府"出资人"身份和"监管者"身份的双重性以及国有企业"经济人"身份和"准政治人"身份的复合性,使得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难以厘定。这直接造成了国有企业在经营中的方向迷失,也造成了政府在面对国有企业时"放权"与"收权"间的举棋不定。对此,应当依据国有企业所肩负的不同功能,将其分为公益性国有企业与营利性国有企业,并进而改变我国当前国有企业的立法模式,从资本结构分类走向功能分类,明确政府在不同类型国有企业中的定位与职能,并有针对性地设计出不同的"政企"关系。这应成为今后我国国有企业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应然方向。  相似文献   

10.
尹博文 《北方法学》2023,(6):148-157
现有政府数据治理架构倾向于政府中心主义,难以满足现实需要,数据的高流通性和复合价值特征要求治理模式向公私合作制转型。研究发现,构建公私合作型政府数据治理模式面临着政府数据的涉密性与公私合作的公开性、政府角色定位与职责的复合、公主体与私主体间的利益博弈这三重冲突。为此,在总体规划上,应将实现数据善治作为根本追求,坚持物有所值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延循PFI路径展开治理;在规范设计上,应重构风险分担机制,完善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规范和激励性规制,构建多元有效的救济制度,提升数据治理效率、优化治理效果。  相似文献   

11.
人类的“活动半径”从“内陆”延展至“海洋”,海洋资源保护及污染治理已经开始成为新的“环境危机领域”,成为《人类环境宣言》40年后凸显的一个新课题.以往,学者主要从受害人角度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进行民事侵权方面分析,鲜少从海洋因子保护视角对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机制进行探讨.笔者以海洋因子保护为视角,针对海洋污染损害赔偿的概念、特征及有关的国外立法,通过对海洋污染损害赔偿的原则和主体界定等方面的分析,对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机制进行了探讨,以求能为海洋污染治理及其损害赔偿问题研究提出思考路径.  相似文献   

12.
海洋生物技术专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生物技术专利在我国海洋科技和海洋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在全面检索2003年前国内外海洋生物技术专利状况的基础上,对我国海洋生物技术各主要领域专利的数量、布局、优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提出了我国实施海洋生物技术专利战略的对策.  相似文献   

13.
论海上拖航向海上救助拖带的转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海上拖航与海上救助拖带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海上服务 ,但在具体实务工作中 ,拖带双方对这两者的区别和联系的认识还存在很大的差异 ,以至自从海上拖航出现以来 ,因这一问题产生的争议及涉讼现象屡见不鲜。本文论述了两者的区别、前者向后者转化的条件及转化后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刘丹 《河北法学》2011,29(8):76-83
首先介绍可持续发展原则、预警原则的国际法基础,以及这些原则与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法的内在关系;其次对涉海洋生物资源案件进行梳理,包括国际法院1995渔业管辖权案和2010年捕鲸案,国际海洋法法庭南部蓝鳍金枪鱼案和剑鱼案,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金枪鱼案II、虾和虾制品案,将集中分析可持续发展原则和预警原则为代表的国际环境法原则在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适用;再次,对国际争端解决机构海洋生物资源争端的处理进行探讨;最后对海洋生物资源争端解决趋势进行总结和评析。  相似文献   

15.
海上重复保险制作为海上保险法律制度的一部分 ,法律对它的规定很简略 ,历来的著述中对它的研究也都很少 ,且有一定的误解。本文对海上重复保险的含义加以澄清和重新界定 ,对于重复保险的效力根据超额保险、非超额保险和善意保险、恶意保险几种情况加以分析 ,并对于重复保险赔付过程中和赔付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及保险人之间的特殊的法律关系加以分析论述 ,指出立法上存在的需要完善和改进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6.
论海上火灾免责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海上火灾免责 ,从其定义、起因 ,到举证顺序 ,举证对象 ,也即火灾起因的举证责任和承运人过失的举证责任等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国立法上存在较明显的缺陷 ,一是未分清火灾举证责任的举证顺序。二是未区分火灾起因的举证责任与承运人过失的举证责任。三则有关举证责任的规定 ,含义模糊易引起歧义 ,实际上已经造成某些权威人士的错误解释。四则在保留“承运人本人”狭窄的范围的同时 ,却引进《汉堡规则》中的明示举证责任 ,而且有过之无不及。  相似文献   

17.
对我国海上保险法的思考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本文综述了国际上对统一海上保险法的讨论、我国海事法院对海上保险的一些焦点问题的司法认识 ,和修改《海商法》第 12章的学术讨论成果  相似文献   

18.
完善标准保险条款乃是海上保险立法改革的重要步履.在具体修改或制定中国远洋船舶保险条款时应充分考虑到条款制定者的中立因素,避免利益不均衡条款的出现,也避免含义模糊条款的存在;既吸收国外条款可取之处,也应认识到国外法律与中国法律的差异,兼顾中国保险市场业已形成的保险惯例;既保留条款在基本构架方面的优秀成果,又能大胆地修正部分难以操作的条款,最终使中国船舶保险条款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和确定性.  相似文献   

19.
海上保险代位权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海上保险代位权相对性地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民法债权制度功能的进一步发展。海上保险代位权的法律属性为债权的法定转移。海上保险代位权兼具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海上保险代位权制度应予以修订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Important legislative change is underway in the marine environment. In relation to the licensing of activities which are carried out in this zone the need for change is significant for many interested sectors such as: energy generation; the extractive industries; port and harbour developments; fisheries; and bodies involved with the conservation of both natural and archaeological/cultural resources. This article considers the main aspects of the existing legislative situation in relation to marine licensing and then goes on to describe and evaluate the proposed new system to be substituted through the Marine and Coastal Access Bill (the Bill). In order to provide some basis for evaluation, the protection of underwater cultural heritage (UCH) provides a backdrop against which to assess the developments. The means by which interventions in the marine environment are currently regulated are complex, in some situations overlapping, and in others questionable as to the overall coherence of their regulatory effects. Parties which might be considered to be ‘interested’ are often excluded from formal deliberations, guidance is patchy, although proliferating, and voluntary agreements (BMAPA 2003; COWRIE 2007) on best practice within sectors have been developed in the absence of official provision—while these are undoubtedly useful, they lack the rigour of systematic legislative underpinning, which it is hoped that the Bill will address.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