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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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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育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育权是一种选择权。在现代法律制度中,它客观上应当包括"公民个人生育权"和"夫妻共同生育权"两种类型,生育权存在于生命权之中,死刑犯没有生育权,侵害夫妻生育权来自外部侵权、内部侵权两个方面,侵犯生育权的民事责任立法应解决好归责原则、抗辩事由、举证责任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有关夫妻生育权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育权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是夫妻共同享有的权利。但生育权也不是没有限制的,生育权不等于生育自由,夫妻任何一方在行使生与不生的权利的时候,必须尊重对方的生育权。在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上无法达成一致时,法律侧重于保护女性的权利是无可厚非的。  相似文献   

3.
侵害生育权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在肯定生育权是夫妻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共同生育权的基础上,对侵害生育权的认定及法律救济进行了分析,区分了夫妻间侵害生育权和第三人侵害生育权的不同形式,并提出了可行的救济方法,以期能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有关生育权的法律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生育权及其实现方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育权是一项自然权利,是基本人权之一,但生育权的行使不同于其他民事权利。生育权的实现方式要受到社会的、伦理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生育权受到法律的规制实属必然,并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公民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其生育权时,应得到法律的认可。  相似文献   

5.
论生育权的权利属性及其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育权是基本人权,是自然人基于繁衍后代的生育利益而享有的权利,其具有民事权利的属性,属于人身权范畴。生育权是人格权,具有绝对权、支配权性质;生育权是一种受限制的自由权;生育权行使的天然限定条件必然导致夫妻生育权的冲突。侵害生育权的侵权责任包括财产性的民事救济方式和非财产性的民事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6.
浅议生育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育权是婚姻法所调整的内容之一 ,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项基本权利。生育权属人身权 ,具体应为配偶权范畴 ,由夫妻双方平等享有 ,共同行使。我国现行法律对生育权的规定不甚明确 ,如何正确行使生育权 ,生育权受到侵权时又如何保护 ,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关于生育权的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生育不再是婚姻家庭的主要职能,生育技术的进步给人类提供了多样化的生育方式可供选择,生育就由种族繁衍的义务变成个人的权利。虽然女性因为自身的生理特点与生育的联系依然紧密,但男子作为生育的主体,也应该享有生育的权利。笔者试图从分析生育权的性质入手,就生育权的行使、生育权的侵犯与救济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夫妻间的侵权是民事侵权行为的一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在不断地转变,人们对于夫妻间的侵权越来越注重寻求法律的途径解决。文章就实践中出现的夫妻侵权问题进行了相关的分析,对建立夫妻间侵权的民事救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探讨,并对夫妻间的侵权行为进行民事救济的条件和方式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9.
10.
生育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该权利并非绝对自由的权利,而是受到法律限制的权利。中国背负着巨大的人口压力,有效控制人口的手段是实施人口计划生育的法律制度,而中国人口能否得到控制与管理取决于生育权利的正确行使。生育权滥用是破坏人口生育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本文从生育权滥用的理性分析入手,寻找生育权受限制的理论依据,指出禁止生育权滥用的有效对策。以期达到改变人们生育观念,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我国婚姻法欠缺对夫妻财产权行使进行法律限制的规定,导致了现实生活中一方不正当行使其权利而损害婚姻家庭生活利益的事的频繁发生。本文在探讨对夫妻财产权行使进行法律限制的必要性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国外立法例的借鉴,提出了对夫妻财产权行使进行限制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在押犯是否具有生育权,是人权讨论中一个非常有争议性的问题。生育权的主体应是所有公民,包括已婚女性与未婚女性。生育权应是一种自然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每个公民都应当享有。现阶段,我国的在押犯生育权并未被剥夺,但是,罪犯的生育权行使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  相似文献   

13.
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家庭可支配财产和公民个人权利保护意识同步上升,夫妻之间因财产引起的纠纷也不断增加,现行单一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应建立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非常财产制,并补充完善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制度,以解决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  相似文献   

14.
生育权初探     
目前对生育权问题的争议很多,争议的核心问题是生育权的性质和主体范围。生育跟婚姻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应当是人格权而不是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生育权是公民的人格权的观点也得到国际法的支持。生育权的主体理应包括男性和女性,所有夫妇和个人,赋予男女双方都享有生育权合乎我国法律以及国际法的精神。但是生育权在行使过程中必须受到一系列的限制,包括生理因素、社会影响、男女生育权的冲突等。我国应当进一步完善生育权的立法,将生育权正式作为民事权利中人格权的一种规定于未来《民法典》之中。  相似文献   

15.
生育权的权利主体系合法婚姻关系成立的“抚育团体”。夫妻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作为完整意义的生育权主体而存在。无论是出于夫妻感情破裂,还是因其中任何一方的生命权被剥夺,从而导致“抚育团体”破灭时,生育权的主体也就不再存在了。  相似文献   

16.
夫妻的平等法律地位决定了双方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应互相尊重,互相保证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否则,必然造成对他方的侵权.基于"人格独立"、"男女平等"的法律思想以及婚姻秩序的要求,在民法这一私法范畴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另一方的侵权而寻求法律保护已成为必要和可能.因此,构建现代婚姻的侵权民事责任体系,确定不同的侵权救济方式,维持婚姻家庭的稳定,应是民事立法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生育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就其性质而言 ,它是人格权而非身份权。所有的公民都平等地享有这种权利。它的内容包括生育的自由、不生育的自由以及选择生育方式的自由。生育权的实现以双方的真实意愿为基础 ,但应该受到限制。  相似文献   

18.
现实婚姻生活中的侵权行为,严重地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危害着婚姻家庭关系的健康和稳定。婚姻中的夫妻往往被人们视为一个共同体,而忽视对夫或妻个体人格的关注,但在这个共同体中,既有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又有夫妻各自独立的权益。作为婚姻权利的救济措施。夫妻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对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应当在婚姻家庭法中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对生育权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生育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普遍性、平等性的人格权。妇女生育权说、夫妻生育权说均存在局限性。生育权的行使发生冲突时 ,应优先保护女性的生育权。生殖技术的运用是生育权实现的重要方式 ,不能一概否定 ,而是应通过立法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20.
生育权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理应受到保护,但生育权的主体范围则是一直以来争论不断的问题。单身男性是否享有生育权,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学术界也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单身男性生育权存在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呼吁国家建立专门的法律制度对其予以规范和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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