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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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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司法机关的一项权力,污点证人作证豁免与辩诉交易制度、拒绝作证权等相关制度有本质的区别。在中国建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不仅有现实的需要,而且已经具备了相关的价值理念和法律政策基础。因此,中国应当借鉴国外关于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规定,立足中国现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并通过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2.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是通过免除污点证人的罪行来换取更重要的证据,在打击隐蔽性强、取证难的行贿犯罪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该项制度与现代法治观念存在一定的冲突,但为达到侦破犯罪、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我国应当借鉴先进,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3.
污点证人的不受强迫自证其罪权和实践中的利益权衡原则是污点证人豁免的理论基础。污点证人豁免是一种定罪上的豁免,不是量刑上的折扣,也不是辩诉交易的一种。应当在正确的理论基础之上构建我国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4.
无论在刑事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司法实践中,证人拒证问题一直是一个广泛存在、悬而未决的复杂问题,它危害极大,既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损害审判的公正性,又不利于保障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阻碍了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破坏了直接和言词原则,因此必须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以提高我国司法审判的质量。  相似文献   

5.
由于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诉讼结构的制约及缺乏法律规定,我国尚未建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为维护司法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率,抑制警察非法取证行为,有必要建立完善该制度。可从把握作证范围、完善立法、保持理性等方面构建。  相似文献   

6.
刑事和解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已经比较成熟,但在我国还一直停留在尝试阶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机制,我国有必要引进,用于解决那些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缓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等,达到社会的真正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前,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已经有了生存的土壤,北京、湖南等地的司法机关也做了积极的实践,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环境下建立刑事和解制度是可行之策。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刑事审判中证人不出庭,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即是对证人保护不力。为了加强对证人的保护,我国应建立统一的证人保护机构,完善保护手段和措施,扩大证人保护的对象与范围,确立证人作证补偿制度等。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制定《证人保护法》。  相似文献   

8.
“亲亲相隐”与证人拒绝作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证人与被证明人之间的某种特定关系,如夫妻关系、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医生与病人的关系等’等,使其作证不仅损害天伦或职业道德,而且其证言可靠性也大打折扣。对此,中国古代便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以“亲亲相隐”为核心的亲属之间的举证制度。欧美一些国家在证据制度中也确立了证人拒绝作证制度。证人拒绝作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法律制度,对于有效地保护公民人权,捍卫传统的伦理道德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不可低估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容隐制度及其现实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容隐制度又称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始于春秋,形成于汉,成熟于唐。我国的容隐制度在彰显孝道的同时,又反映了“礼法合治”下的人伦精神。因此,我国的证据制度应对之进行大胆合理的吸收。  相似文献   

10.
构建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证人不出庭作证已成为我国刑事司法审判的痼疾,书面证言的使用世所罕见,这无疑剥夺了被告人的对质权,极易造成认定事实和判决的错误,违背了现代诉讼制度最基本的要求,暴露出现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大缺陷和人权保护观念的缺失。在刑事诉讼法面临修改之际,将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作为一项证据使用原则进行确定十分必要。文章通过剖析证人不出庭的危害及原因,以期将直接言词原则引入刑事诉讼,建立完善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古代死刑适用是在自己特有的法律文化中进行,而这种法律文化对死刑的适用具有制约的作用。中国古代死刑在适用原则上是慎刑,这与中国古代认为“人命至重”有关。同时,中国古代死刑适用中受到三个方面文化因素的制约,那就是“天人和谐观”、报应观、“无讼”的盛世观和仁政观。为了应以上原则和文化的需要,中国古代在死刑适用上创制出对死刑案件的分类,进而对不同类别的死刑案件分别对待。这样构成了中国古代特殊的死刑适用机制。  相似文献   

12.
警察出庭作证是推进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的重要环节。警察出庭作证不仅有利于案件真实的发现和实体法律的正确适用,而且也是确立司法权威,实现程序正义的需要,因此,应尽快建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但由于警察身份的特殊性,在警察出庭作证的范围上应有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3.
本文详细阐述国家创新体系的含义,对不同国家创新体系和政策进行了比较,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g五十七条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此规定对于司法实践中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抑制违法侦查行为、充分实现辩护权、改革和完善刑事审判制度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规定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比较模糊,条文粗糙,实践中较难把握,同时,没有相应规定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的保护,有待思考和研究。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证人不出庭作证,极大地伤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和司法的权威,也与法治的精神相悖。为此,有必要探讨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法理基础,认真分析我国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深层次原因。在吸取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从证人出庭作证的传唤程序、保障证人出庭的强制手段和伪证制裁措施等三个方面,构建我国科学合理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6.
控方证人出庭作证的辅导是庭审实质化的内在要求和重点之一。对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进行辅导,有利于指控和证明犯罪,提出和变更量刑建议,证明程序合法性等,从而提高证人出庭率和出庭作证质量。在庭审前,应在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根据控方证人的文化程度、性格、表达能力和认知状况等因素,采取个别辅导等方法,从心理、知识和技能等方面进行辅导,以达到出庭作证的效果。应坚持法律底线,要求控方证人不作虚假陈述或伪证、虚假鉴定,不隐藏罪证,也不作前后矛盾或不合常理的陈述。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辅导不规范等问题,应树立对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辅导的理念,与庭前会议相衔接、与庭审中询问证人、质证相结合,加强与控方证人的沟通协调,完善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辅导的配套制度,以推进庭审实质化的展开。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分散于<民法通则>、环境基本法与单行法之中.此外,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也与之密切相关.相对于发达国家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其不足之处很明显,了解了我国现有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不足,就可以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健全和完善.完善的主要途径有:删除环境污染侵权以"违法性"为前提之规定、适当拓宽损害赔偿的范围、明确举证责任倒置与因果关系推定规则、细化排除侵害的构成与方式、采取责任保险与损害补偿基金制度、授予受害人的咨询权和责任鉴定请求权、完善行政调解与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18.
警察出庭作证作为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新制度,将警察与控辩双方以及案件的裁判结果联系得更为紧密。然而,由于警察出庭意识的欠缺以及对作证流程的陌生和庭审规则的不熟悉,导致实践中警察出庭的数量较低以及作证效果不佳。为此,为增进警察出庭作证能力,警察自身应转变出庭意识,熟稔作证流程,提升应答策略,庭审举止应有度。  相似文献   

19.
高校新财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理清新制度下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思路与方法,目的在于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办学效益。  相似文献   

20.
现代化历史轨迹留给贵州的唯一道路是跨越式科学发展。应以现代化理论为指导.把贵州实现“历史性跨越”和科学发展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提出贵州跨越式科学发展的综合现代化道路。这条道路既是跨越式的.又是真正科学的。贵州跨越式科学发展的四大战略,使跨越式科学发展已经具备现实基础和实践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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