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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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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的瞬息万变,很多情势难以预测和把握。实践中大量的双务合同在履行顺序上常表现为先后履行,由于二项债务履行期限在时间上存在差异,使得先履地义务一方当事人处于更大的风险状态下。如果在合同订立后,正式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发生财产状况恶化或其他不能履行的情况,仍强使先履行一方按合同履行,就会使其处于不能对待给付的危险之中,这有悖于公平原则。法律为维护公平,避免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设置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及先期违约制度就是这样的制度。  相似文献   

2.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一项独创制度,英美法将预期违约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借鉴、吸纳了英美法的该项制度,但又有所发展,并将预期违约分为预期非根本违约和预期根本违约,其对预期违约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与英美法的规定各有优劣。  相似文献   

3.
我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内容的一些规定,已远远不能适应当今商事交易的复杂性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要求.无论是商事合同种类、商事合同成立形式、商事合同当事人、商事合同标的、市场经济的复杂性还是现代商事交易法制规范关于违约体系的完整性、现实的司法实践以及市场经济法制的国际化都迫切要求我国对预期违约进行全面立法.预期违约适用中的期间问题、担保问题、判断依据问题、责任原则问题,以及预期违约救济中时间选择权的行使问题、救济方法的确定问题是预期违约全面立法中应当重点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4.
效率违约是经济分析法学派的经典理论之一。其核心思想是,如果履行成本大于因违约所应支付的损害赔偿金,那么违约就是有效率的。其将合同法从惩恶扬善的工具变成了合理划分商业风险的法律手段。此理论一度为美国司法实务界所崇尚。然效率违约并非真效率,这种理论只有在满足绝对条件情况下才能实现,但是无论从效率违约的前提假设基础,还是从合同法本身的制度设计而言,效率违约非效率,实乃悖论。  相似文献   

5.
预期违约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我国整个合同法领域的一项崭新的制度。如何正确理解预期违约的概念、法律特征、构成要件、违约相对方的权利救济方式,以及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预期违约制度应注意哪些问题等都是我们司法实务部门当前亟需了解的问题。笔者在本文中拟就预期违约制度的一系列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6.
预期违约并不是实际违约。因此对它的适用条件、程序和救济方式一定要作出严格规定,而新合同法对默示预期违约的适用条件、程序和救济方式却没有作出严格规定,并且在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还将解除合同的裁定权交给法院或仲裁机构,与国际惯例相比,显得费时、费力而又不必要。虽然新合同法将不安抗辩制度规定得十分完善,但由于它与预期违约存在重大差别,因此二者不能互相代替。笔者认为新合同法对预期违约的规定存在漏洞。  相似文献   

7.
特定履行和损害赔偿分别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可以首先寻求的救济。特定履行在实施难度、对人身自由的妨碍、对经济理性的容纳度等方面,损害赔偿在量化、预防违约、道德追求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容易引起攻击的地方。两种救济在深层理念上体现了对合同制度功能的不同认识和态度。对两种救济的不同态度,会在其他相关的法律制度形态上产生影响。实务中,两种救济都有较大的、各自更为合适的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8.
预期违约是英美法上的制度,但现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与实际违约不同的是,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后,非违约方可以选择接受预期违约,在履行期届至前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其也可以选择不接受预期违约而坐等履行期的到来从而寻求实际违约救济.此外,非违约方还可以寻求中止履行、要求实际履行或者支付违约金、定金等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9.
我国传统的合同立法对违约责任的规范,一直着眼于实际违约责任,但随着市场经济活动的展开,实践中常出现合同在履行期到来前,一方就有了明示或默示的毁约表示,另一方因此可能受到的损失又没有明确的法律救济措施。新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预期违约责任,这一立法的突破不仅完善了我国的违约责任制度,而且必将为当事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0.
英国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与美国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并不完全相同。二者在预期履行不能和预期拒绝履行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区别。美国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更能体现时代的进步性,相比较英国法中预期违约制度更为科学。  相似文献   

11.
预期违约并不是实际违约。因此对它的适用条件、程序和救济方式一定要作出严格规定,而新合同法对默示预期违约的适用条件、程序和救济方式却没有作出严格规定,并且在明示毁约的情况下,还将解除合同的裁定权交给法院或仲裁机构,与国际惯例相比显得费时、费力而又不必要。虽然新合同法将不安抗辩制度规定得十分完善,但由于它与预期违约存在重大差别,因此二者不能互相代替。  相似文献   

12.
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集中爆发,作为债券市场风险防范市场化法治化的重要制度体现,科学有效的债券违约风险化解机制呼之欲出。市场发展阶段的过渡性和违约事件的多层次性决定债券违约需要多体系的法律规制,制度内容上应包括以民商事规制为核心的单一违约处理以及以证券金融法规制为核心的涉众性风险处置。理念上,风险化解在尊重券种特殊性规制的同时应以市场统一性建设为目标。进路上以债券交易的商事本质为起点具有科学性,以市场风险化解和公共利益维护为发展具有必然性。债券契约自治彰显、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重构以及必要的行政指导等方面的机制构建能有效化解债券违约风险,因应市场化法治化的基本逻辑。  相似文献   

13.
美国违约救济中的期待利益保护及其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护允诺对方的"期待利益"是美国合同法及美国违约救济制度的首要目标。美国违约救济制度中计算期待利益的基本方法是"完成约定履行所需成本法"和"价值减损法"。同时法律实践中也逐步发展出了限制这种期待利益范围的几项原则,即可预见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和可避免之损失原则。  相似文献   

14.
对定金性质的认定,是近几年一直讨论的焦点,众说纷纭,莫衷一是。(1)当事人对定金性质有约定时,则在所约范围之内,应依当事人的意思来确定定金的性质并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2)若当事人未约定定金的性质,则应依定金的基本性质加以认定,并同样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若当事人无另外的约定,则该“性质”所包含的功能就对当事人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定金是精神因素的对价,定金所违之约是意志之合约,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  相似文献   

15.
默示预期违约是我国合同法引进的一项新的制度。当前学者多认为 ,默示预期违约可以由不安抗辩权代替 ,默示预期违约作为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可能造成当事人滥用权利。本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 ,在联系我国立法实际及司法实践的基础上 ,深入分析了默示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不同适用领域 ,对默示预期违约作为我国合同法定解除事由的必要性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本文认为 ,我国引进的默示预期违约制度是一种有条件的借鉴 ,其结果并不会造成权利的滥用 ,而是给当事人在选择权利救济方式时予以更合理而灵活的空间。  相似文献   

16.
新颁布的合同法在诸多方面为交易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其中一套完整的合同补救制度就是一个重要的突破.本文深入浅出的论述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先期违约责任制度、违约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7.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本文通过论证在特定合同关系中实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 ,就建立我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责任构成、赔偿范围的限定等制度提出了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18.
违约责任制度是我国<合同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针对违约行为人的主观过错、预期违约行为、实际履行责任、赔偿损失责任及违约金责任等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9.
违约形态 ,即违约行为形态 ,从合同违约主体进行划分 ,一般分为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 ,其中单方违约是合同违约的主要形态之一 ,它又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大类。无论何种违约形态 ,必将造成经济秩序的破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失 ,均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0.
责任竞合是法律上竞合的一种类型,它是因同一行为而产生的两种责任。实践中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多有发生,我国新合同法第一次予以确认了该项制度,本文运用最新的法律规定,全方位对之作一深入探讨如责任竞合的概念、特征、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救济以及实践中如何行使请求权,等等。愿与同仁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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