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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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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犯罪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分犯罪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有助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定罪和合理量刑,也有助于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犯罪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同属犯罪故意范畴,但两者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其区别在于:从主观认识因素上看,二者“明知”的程度不同;从主观意志因素上看,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期望值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应对两个因素进行综合考察。  相似文献   

2.
明知必然发生能否放任是刑法学上的重要问题,直接影响对案件的量刑,因而有必要对其进行系统的介绍和分析。采用生活意义上的必然性概念以及从整个犯罪过程动态的角度对放任进行分析,结论是不可能存在明知必然性而放任的心理状态;对于明知必然发生只能采取希望的意志因素,在这种情形下应当是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3.
合同诈骗罪犯罪故意形式新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理论界对合同诈骗罪犯罪故意的形式是否包括间接故意的争论分析,只能得出本罪犯罪故意是直接故意的结论;从刑法理论应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分析,应将间接故意也作为本罪犯罪故意的一种形式。  相似文献   

4.
故意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从长春市林肯车撞人案、张金柱交通肇事案两起恶性交通事故案中,我们分析出一种直接故意的不典型状态,即不典型的直接故意.不典型的直接故意是介于典型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之间的一种直接故意.其主要表现有消极的直接故意和推定的直接故意.认定的关键是如何正确区分不典型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不典型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在于消极的希望.  相似文献   

5.
感情投资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以感情投资为名行贿赂犯罪之实的不在少数,刑法应当对此类现象作出反应。通说认为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仅限于直接故意,而感情投资型行贿受贿行为是对通说的最大挑战,间接故意型受贿也是客观存在的;应立足受贿的本质,简化受贿罪主观方面的认识要件。  相似文献   

6.
通说对于放任的故意和过于自信的区别存在逻辑上的错误,不利于保护法益,也不利于保障人权。过于自信过失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在具体的背景下,以一般人的视角进行观察,认为不会有任何危险的。二是行为人认识了构成犯罪事实发生的可能性,但为了被害人的利益不得不为之的。放任与过于自信的区别在于:行为人能否将他人的法益掌控在自己的手中。  相似文献   

7.
通说对于放任的故意和过于自信的区别存在逻辑上的错误,不利于保护法益,也不利于保障人权。过于自信过失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在具体的背景下,以一般人的视角进行观察,认为不会有任何危险的。二是行为人认识了构成犯罪事实发生的可能性,但为了被害人的利益不得不为之的。放任与过于自信的区别在于:行为人能否将他人的法益掌控在自己的手中。  相似文献   

8.
间接故意中行为人的放任意志不是缺乏思考的盲动,也不是完全中立的惯性,是有意识、自觉地选择能产生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定行为,具有自觉的性质。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只是一种逻辑推断,并没有法律上的明文依据,而从社会危害性的实质根据出发,间接故意中的特定行为对客体发生实际侵害的危险程度较高时,能够从主观、客观因素上综合体现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有存在犯罪未遂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9.
从应然角度,存在间接故意罪过形态下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形,但是从实然的定罪角度考察分析,这种情形不应以故意(间接)伤害(致人死亡)罪认定,此种认定方法将间接故意伤害中间形态的伤害结果与最终的死亡结果一起进行重复评价,违背间接故意犯罪的定罪机理。从法条竞合原理的实质出发,对于此种情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并且不会导致重复评价的出现。  相似文献   

10.
再析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对刑法第 133条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规定的理解上 ,刑法理论及实务界存在着诸多分歧与争议。本文从主客观相结合的解释论立场出发 ,对该规定可能的语义内涵和罪过形式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并在此基础上 ,对司法实践中相关情形的定罪量刑作出了分门别类的澄清。  相似文献   

11.
论文系统的讨论了间接侵权的三种形态 ,适用于间接侵权的原则 ,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关系及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的不同点。在此基础上 ,笔者进一步论证了立法中规定间接侵权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2.
国际条约在内国的适用素有“一元论”与“二元论”之争,因为直接适用与间接适用的方式都有其可行性,所以各国实践都偏向于采取混合的方式适用国际条约。采取“以间接适用为原则,直接适用为例外”的方式适用国际条约对我国而言最为有利可行。  相似文献   

13.
金融诈骗罪不仅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而且侵犯财产所有权。“非法占有目的”是所有金融诈骗罪必备的主观要件 ,而不是选择要件。对于金融诈骗罪这种目的犯而言 ,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 ,直接决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准确把握非法占有目的的涵义并适用司法推定理论才能够正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从而有助于金融诈骗罪的认定和惩处  相似文献   

14.
票据行为的意思表示应当遵循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一般规则。但是其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都有特殊性。在对效果意思作解释时,以“观其行,不听其言”的严格表示主义为原则;以“言对行的反叛”的意思主义为例外。但这个特性以不同于一般民法理论中的折衷主义;在表示行为上其特殊性表现为唯一的文句记载,排斥一般法律行为可适用的沉默和推定方式。票据行为意思表示效力的发生均无须相对人(债权人)的承诺为要件。  相似文献   

15.
日本的民事间接强制执行制度,历经萌芽、确立与完善三个发展阶段,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则体系,并在指导思想、具体措施、基本原则、程序设置等方面,体现出鲜明特色.深入分析这一体系的具体内容与特色的形成原因,对于我国探索具有较强适应性与科学性的民事问接强制执行制度,进而解决“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在无身份者利用有身份者或者有身份者利用无身份者以及此身份者利用彼身份者去实现犯罪的场合,既涉及身份犯问题又涉及间接正犯的问题,应当兼顾共犯与身份以及间接正犯的基本原理,对其各种具体情形进行妥当的认定和处理。  相似文献   

17.
论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是随着刑法理论发展而出现的问题,如同补丁一样弥补客观主义关于共同犯罪理论的漏洞,因而其不仅为主观主义刑法理论所不屑,而且在客观主义刑法理论中地位也一直飘忽不定。间接正犯的地位应仅限于弥补客观主义共犯从属性理论的不足,在共同犯罪的理论中加以论及较为恰当。因此,在论述间接正犯的含义、性质时应紧扣其地位,不能任意扩大其范围。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通说对防卫意思的理解标准过高,限制了正当防卫成立的范围,应予修正。犯罪的危害性是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客观危害与主观违法意图的统一,防卫意思是阻却防卫行为行为无价值属性的主观正当化要素。防卫意思的内容是认识到防卫行为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并且没有主导的积极加害意图。防卫意思中不包括对不法侵害人损害结果的希望与追求。防卫意思可以和加害意图共存,过失行为中也可能有积极的防卫意思,可以肯定过失的正当防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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