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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经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基1999年9月28日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  相似文献   

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经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人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相似文献   

3.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6 5号  《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已经 2 0 0 2年 2月 2 8日省政府第 1 3 8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 0 0 2年 5月 1日起施行。省 长 李克强二○○二年三月十九日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 ,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  相似文献   

4.
地方政讯     
大连市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大连市政府令第39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保障形式分为定额保障、差额保障、临时救济和突发性救济四种。定额保障的家庭均按同一定额标准发放保障金;差额保障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无劳动能力家庭成员按月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给保障金;有部分劳动能力家庭成员按月人均收入与当地标准一定比例的差额发给保障金;低保对象可获  相似文献   

5.
张艳 《中国民政》2012,(11):40-40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即城市低保实行差额救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减去低保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为低保对象家庭享受的月人均补助额;  相似文献   

6.
现公布《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保障城市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  相似文献   

7.
1999年, 国务院颁布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料费用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来确定。  相似文献   

8.
各地在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正确处理好居民、社会(企业)与国家三者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一、居民有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规定的义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  相似文献   

9.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9月28日,朱基总理签署国务院271号令,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的十五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改革和完善传统社会救济制度、建立健全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也是保证…  相似文献   

10.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低保条例》)已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保障领域中的一件大事。城市低保制度的法律支持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运用法律、行政法规、条例等来界定、明确、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一、.《宪法》为建立城市低保制度提供了根本的法律支持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据此《低保条例》第2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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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经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正>(2019年8月29日)沪民规[2019]7号各区民政局:现将《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低保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及其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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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低保的发展现状1999年9月28日,国务院发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0年10月20日,河北省政府发布《河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2004年5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标志着河北省低保制度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005年5月17日河北省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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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已经2002年3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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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居民刘某于2000年1月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市民政局通过刘某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并经过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批准刘某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标准的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的计算依据是,刘某月收入480元,家庭4口人,人均收入为120元。当地城市居民人均最低生活标准保障是160元,刘某家庭人均收入比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40元,刘某应当按照160元(4 0元x 4)的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公布审批结果后,刘某对月收入480元提出异议,认为与实际收入不符。市民政局在街道办事处初审的基础上,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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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从1993到1999,经过六年艰苦的努力,保障城镇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全国2306个城镇终于全面竣工。距国务院规定的最后时限提前了3个月,1999年9月28日,国务院总理朱基签发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肩负这项艰巨任务的民政人终于在世纪末向全国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同年12月,民政部在厦门泉州召开了"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工作做出了部署。如果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喻为"万里长征",那么,建制工作的完成只是"万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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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机制,切实使这项制度起到“扶真贫、真扶贫”的效果。山东省沂水县在选择保障对象和救助办法的主要经验是 科学核定收入水平,正确选择保障对象 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以享受补助,补助数额可用公式表示:补助数额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收入)x家庭人口数 “家庭人均收入”的确定,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采取“排除法”确定低收入家庭。根据家庭成员的职业、职务等情况,确定其收入水平,将一部分家庭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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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高度重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民政、劳动等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密切协作,认真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城市特困人群优惠政策的意见》,确保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落到实处。意见明确规定:1、“特困人群”概念的界定。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标准,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即可界定为城市“特困家庭”,相应人员可列入“特困人群”。2、城市特困人群的确认程序。由特困人员(家庭)提出申请,经所属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审查后,报市民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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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在网上正式公布《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将《重庆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修订为《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简简单单的一字变动——从“城市居民”到“城乡居民”体现了政策对农民的一视同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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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政府令第238号《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17年3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代市长裘东耀2017年4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本市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困难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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