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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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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宪法的宪政取向与缺失--基于中国现行宪法的文本分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人类政治智慧的发明中,宪政是最有可能实现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和公正,最有利于保证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的制度设计和价值理念,现代宪政蕴含的逻辑至少包括人民主权、宪法法律至上、尊重和保障人权、权力机关优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监督和制约公权力等方面.我国现行宪法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现代宪政文明的价值取向,但仍存在着宪法价值取向上国家主义至上和过于理想化倾向、宪法基本原则表述不明确、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保障乏力、国家权力分配体制不明确、秩序缺位和面临宪法实施困境等宪政缺失.对此在宪政建设过程中必须予以正视,以弥合宪法与宪政的差距.  相似文献   

2.
周其明 《法学》2007,(3):55-60
宪政是按宪法运作的政治和政治体制,是颁布宪法的必然目标和实践归属。我国一些学者却明确提出了“不能把‘宪政’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概念”的主张,这种“宪政否定论”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淡化新中国对宪政建设的贡献,也削弱我国公民本来就很淡薄的宪法意识,应予纠正。宪政是一个比民主、法治和人权抽象程度更高的概念,可以涵括我国现行政治理念,客观地对待现代政治文明,确立宪政的目标,加强宪法实施,把宪法规定的东西切实落实下去,是一种积极、稳妥、务实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法治离不开宪政,而宪政的实施离不开宪法的司法化;反过来,我国的宪法司法化将会使我国社会更加趋于民主和法治。因为宪法的司法化是保证宪法之上的关键环节、是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保障、更是法治和宪政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法治离不开宪政,而宪政的实施离不开宪法的司法化;反过来,我国的宪法司法化将会使我国社会更加趋于民主和法治。因为宪法的司法化是保证宪法之上的关键环节、是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保障、更是法治和宪政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5.
王家福 《法学研究》2007,29(4):146-147
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确立依法治国为治国的基本方略。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从根本大法的高度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目标。这是中国在宪政体制上彻底否定人治,坚定不移地走上法治道路的划时代的进步。这一我国法治建设史上极其重大的历史事件值得我们纪念。  相似文献   

6.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我国宪法制度的切实运行、宪法理念的深入人心、宪法文化的亘古长青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一项制度、一种精神和一种历史叙事与宪法制度紧密地契合在一起,党的领导制度、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成为了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体系.我国宪法制度与西方宪政制度有着本质区别,充分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征.2018年我国宪法修订及时回应了世界格局重大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的客观需求,以宪法实施推动国内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这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体现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明确了新时代我国宪法实施的三大方略,即政治方略、法律方略和意识方略,并对宪法实施的具体路径进行了指引.  相似文献   

7.
宪法和宪政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主题。我国法治建设已进行了二十多年了,然而浓郁的宪政精神和宪政文化氛围还未形成,这对我国今后的法治建设是不利的。在目前,无论从理论层次还是实践需要来看,加强我国宪法的普及教育都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本文试从此两角度阐述我国当前普及宪法教育的必要性,并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途径与建议。  相似文献   

8.
依宪执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战略举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的提出,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进展。在新的历史时期,依宪执政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战略举措。依宪执政州确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方针、原则、途径和任务等具体要求,而落实依宪执政的关键环节,就是运用宪法思维和宪政体制执政。  相似文献   

9.
宪政建设与法治建设浑然一体的国家建设,二者密不可分。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宪政建设的水平和法治建设的水平紧密联系。依法治国是现代民主国家的标志,宪政建设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依法治国本质上就是依据宪法治国;宪法和宪政建设有着紧密的联系。本文从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入手,探讨在中国进行宪政建设的必要性和基本途径,探讨宪政制度的建构。  相似文献   

10.
容缨 《政法学刊》2002,19(4):80-83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是实行宪政,但宪法权威的确立不仅需要宪法本身的调整,也要求一套体现宪法精神,实现由规范层面向现实层面转化的制度,其核心内容就是违宪审查的制度建设。借鉴参考世界各国宪政建设的成功经验并认真总结本国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我们应该追求的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法治形式不尽如人意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 ,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还没有实现宪法主治这种社会有序化的权威模式。宪法主治是一种以宪法权威为基础 ,以与宪法权威相适应的宪政制度为基本依据 ,以一定组织结构为物质力量 ,以人民主权为价值目标的社会秩序主导模式。它具有结构性、复杂的系统性与动态性的特征。  相似文献   

12.
从宪法到宪政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何勤华 《法学论坛》2004,19(4):108-109
今年 3月 ,全国人大通过了新的宪法修正案 ,包括人权、私有财产所有权、征收征用补偿权等重要权利已众望所归地进入了宪法 ,这意味着我国现行宪法向宪政迈出了更为坚实的一步 ,受到法学界的广泛关注与积极评价。为进一步宣传这次宪法修改的精神 ,加深对宪法基本价值的理解 ,近日 ,在华东政法学院举行了一场主题为“从宪法到宪政”的博士论坛 ,论坛由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何勤华教授主持。在论坛中 ,各位主题发言人围绕着“宪法”与“宪政”两大主题 ,从宪法文化、宪法观念、宪法价值、宪法制度与技术等角度出发 ,结合西方宪法传统和我国宪法制度与宪法实践 ,畅谈了各自对于宪法与宪政的认识与感悟 ,并展望了我国宪法发展的基本脉向。本次论坛充分实现了策划的基本目标 ,对于进一步宣传宪法、研究宪法、贯彻宪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作为一个历史文本 ,“五四宪法”展示了现代宪法之理念及理想 ,其内在体系具有逻辑自洽性和价值合理性 ,然而作为一个制度实体 ,“五四宪法”的外在运行却遭遇无以化解的困境。“五四宪法”遭遇困境之根源在于宪法认同之缺失与宪法权威之缺位。鉴于宪法之为权威所凭借的民主、法治、人权等价值理念未被习识和采信 ,以宪法为最高权威之法治未能成就 ,在宪法文本和社会现实之间于是出现断裂。“八二宪法”秉承“五四宪法”的价值理念 ,因而“五四宪法”的历史境遇对当代宪政建设仍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4.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经庄严地载入我国宪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国家。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在中国的宪法实践中,却存在着两种悖论:一方面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确存在,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迄今尚未撤销一例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一方面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另一方面恰恰是最严重的违法却无相应的司法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一文中明确指出:“保证宪法实施将是我们一直会面临…  相似文献   

15.
宪政制度的设计从最初非可诉性到当今的司法适用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是历史发展的逻辑结果,也是人权宪政理论的本质要求。宪法司法适用对于树立宪法权威、促进法治建设、保障公民权利和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宪法不能作为裁判直接依据的司法惯例,严重弱削宪法的权威性,使宪政价值效益停留在纯理论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我国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宪政,是我国宪法司法适用所面临的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16.
现代社会民主宪政国家所存在的内在必然需求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制度是否确立并且完善,同时这更是一个国家人权发展状况好坏的标志.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宪政建设以及社会进步的核心就是人的自由,权利以及尊严,同时更是我国宪政发展的最终目标.本文主要从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障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障的现状,并且发现其中所存在的不足,通过调查探讨,提出了有关完善的建议以及对策.  相似文献   

17.
现行宪法自1982年通过以来,已经过1988年、1993年及1999年三次修改。这三次修改都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时也是我国社会发展和转型的标志。修改后的现行宪法与社会实际之间保持了较好的一致性,又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因而,这三次宪法的修改都获得了较高的和积极的评价。党中央多次强调指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宪法修正案也将这一国家建设目标载入宪法。而依法治国,首先应当是依宪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宪政国家。同时,伴随着改革开放…  相似文献   

18.
王蕾 《行政与法》2006,(6):87-90
近百年,宪政与行政法治,一直是国人孜孜以求的目标。然而在这一宏大的主题之下,宪法与行政法之具体关系问题,虽有不少学者提纲挈领式的阐发,却鲜有深入细致的分析。本文试图从法理学的角度,以“应该”和“事实”两分为基础,分形式、内容、实效三个层次来解析“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这一命题。其中,前两个层次属“应该”范畴,后一层次属“事实”范畴。以期对如下问题有所启迪:缩小中国实然意义上与以宪政国家为模本所构成的应然意义上的“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距离,实现宪政与行政法治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9.
李成日 《法制与社会》2011,(18):294-294
宪法是近代民主制度的产物,它是法治及宪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曾制定过四部宪法,目前实施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该宪法经历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正。宪法的每次变动直接反映着国情的变化,包括统治理念及方式、国家义务及国家目标、各阶层力量、国家各机构权责、公民的权利义务的变化等。虽然宪法对国家的命运、政府的运作、公民权利的保护方面都极为重要,但因其很少直接地约束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很多公民对宪法的知之甚少,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也不够深入,个别人认为宪法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本文要通过论述当今宪法的作用,提高民众(包括我们法律人)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  相似文献   

20.
论行政法的宪政基础——对行政法与宪法之间关系的再认识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赵娟 《中国法学》2005,2(2):46-52
在对行政法与宪法之间关系的认识上,我国行政法学界的主流观点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事实上,行政法与宪法具有作为公法的同一性;两者之间也存在作为部门法的差异性;最为重要的是,“宪政国家是行政法的前提”,行政法必须构建在宪政基础之上——行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于其在宪政结构中的地位与职能、宪政控制行政法治的性质与方向、宪政决定并塑造行政法的风貌与品格。中国行政法同样需要具备宪政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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