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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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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八二宪法常常被视为五四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据统计:“1982年宪法138条中,借鉴1954年宪法的相同和相似的部分加在一起共98条,占87.6%。”但八二宪法和五四宪法在某种意义上却貌合神离,彭真曾说:“对于现在的宪法修改草案规定的人民民主专政,不能理解为只是简单地恢复1954年宪法的提法和内容。”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分析“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在方法论上的特征,指出了这两种方法在学术上都有一定的解释力和影响力.作者结合宪法修改问题,具体地论述了“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在可能发生的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动议上的不同思考进路,指出必须要将这两种思考进路产生的影响结合起来,发挥其对宪法修改影响的合力作用,才能产生启动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的动议效果.本文还就“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在修改宪法中可能提出的问题和修改方案进行了分析和推论,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这两种方法对宪法学理论研究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3.
学界通说认为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这种说法没有足够的理论依据,是对作为根本法的宪法性质的误读,是造成实践中宪法效力虚置的认识上的根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基本功能是控制权力,尤其是对立法权的控制。而“母法说”恰恰使宪法效力的实现依赖于立法权。宪法与普通法律并非是源和流的关系,用“母”和“子”的关系描述两者的关系不恰当。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应当加强对立法的合宪性审查。  相似文献   

4.
童之伟 《中国法学》2007,3(1):19-30
梁慧星先生的《不宜》一文认定全国人大根据宪法立法抵触和违背人大制度的论点没有根据。《不宜》立论的逻辑前提不能成立,对西方国家依据宪法立法的原因的理解有误,对中国制宪过程的阐释有违史实、不合宪理。人大制度不是依任何法律产生的论断违背历史真实。全国人大行使的立法权源于宪法,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权修宪但不可违宪。《不宜》理论上陷入了严重自相矛盾的状态。主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不受宪法限制”反映的是国家主义、绝对权力的落伍观念。如果此说付诸实践,不仅将毁灭宪法、毁坏法制的基础,也将剥夺市民社会存在的空间,造成否定私法自治和严重侵犯公民私权利的法律后果。目前情况下在基本的法律中规定“根据宪法”的内容是必要而正确的举措。  相似文献   

5.
《公民与法治》2013,(11):1-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不把宪法放在核心位置,依法治国无疑等于空谈,这是常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宪法“阳春白雪,和者盖寡,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尴尬,给宪法的权成带采了严峻的挑战,使宪法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相似文献   

6.
“十六大”后须强化宪法解释制度的功能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展望“十六大”后的宪法发展 ,如何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 ,保证宪法充分实施 ,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一个重大问题。过去 2 0年 ,我们对于宪法解释权的功能关注不够 ,过分强调了宪法修改权的功能 ,这种偏向应注意纠正。只有宪法权威得以树立 ,政治文明建设才会有实际进展。“十六大”后宪法学界需花大力气研究宪法解释理论 ,推动宪法解释工作 ,同时还需研究如何从中国实际出发建立有效保障宪法实施的规范、程序和具体制度。  相似文献   

7.
2003年1月5日《财经》第1期封面文章是吴敬琏、江平、张卓元谈《法治中国》。江先生说,有宪法不等于有宪政,有法律并不一定有法治。“最根本的问题是法律建立在什么样的宪法基础之上,而宪法必须符合公认的真理。”还说,法律的制定要符合公正程序,要有公众参与,透明而且给人民以稳定的预期,“经过以上考验的法律才是善法”。“善”的概念显然属于道德的范畴。我们不禁想起1990年代初法律界关于“法制”与“法治”概念的划分。“法制”是名词,“法治”是动词。通过这个划分,我们发现并深信,“法治国家”是目标,“依法治国”是手段,实现美好的…  相似文献   

8.
政治权利是一个内涵很不确定的概念。宪法文本中的公民政治权利应当仅限于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认识这一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宪法文本中的公民政治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以及“公民与政治有关的政治权利”三个不同的范畴。刑法将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作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不符合《宪法》第35条的规定,应予修改。此外,刑法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应作适当扩大。  相似文献   

9.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更多的是从效力方面来明确宪法的。全面认识宪法,还应包括更多的内容: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因而宪法具有可诉性;宪法是人民授权政府的一份授权委托书,因而宪法是控制公共权力的控权法,同时又是保护人民权利的保权法;宪法是国家活动总章程,因而宪法明确了国家的组织原则和管理方式;宪法调整的是国家的重大社会关系,因而宪法在内容上有别于其他普通法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而制宪和修宪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相似文献   

10.
在宪法理论和宪法文本中,节是文字符号,是结构单位,在宪法形式结构、宪法体例形式中处于基础地位。我国现行宪法在产生过程中曾尝试在节的设置方面作全面突破,但受制于特定历史时期主客观条件的影响,最终基本上沿袭了1954年宪法的体例,只在个别地方有所发展。时过境迁,现行宪法所处的环境已有了很大改变,进一步完善现行宪法中节的设置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从学理上讲,拆分第三章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三章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分节规定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都具有必要性与可能性,日后修宪时宜作考虑。  相似文献   

11.
作为现代人民主权和民族国家理论的产物,“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不仅是指成文宪法在规范位阶层面构成了国内法的最高规范,而且是指成文宪法的规范内容构成了国内法的根本规范。对于拥有成文宪法典的国家而言,宪法可以视为法律体系的“总则”。不过这一结论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法律内容都必须来自宪法,因为宪法中边界控制性规范为下位阶部门法设定的是“不可逾矩型框架”,其并不需要后者从宪法规范中找到内容依据。宪法中内容设定性规范为下位阶部门法设定的是“内容填充型框架”,确实需要通过立法具体化予以落实。相对于“法律草案合宪性说明”制度而言,“宪法依据条款”只是落实宪法内容设定性规范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的次优立法技术方案。就2023年新修改之后的《立法法》建立的“法律案合宪性双说明”制度而言,如何确保法律草案既落实了宪法内容设定性规范,亦不违反宪法边界控制性规范,是该制度实施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宪法性法律的性质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岭 《法律科学》2005,23(1):28-36
宪法性法律是法律而不是宪法 ,它们与其它法律一样都是对宪法的“规则化” ,但又与其它法律明显不同 :宪法性法律是“宪法”法 ,是“国家”法 ,是“权力”法和“权利”法。它们通过将宪法内容具体化、程序化来保障宪法。我国的宪法性法律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有欠缺 ,这是我国宪法不能有效实施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13.
陈云生 《法治研究》2012,(1):118-123
一般宪法学上所谓的“机关定位”是指通过宪法把统一的国家机构按其性质和职能分设为各个不同的国家机关。并通过宪法或专门的法律规定各国家机关的活动原则、方式及它们之间的协调或抗衡的相互关系。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是“法律监督机关”,这种“宪法定位”既确定了检察机关的性质,又彰显了我国检察机关及检察制度的特色。其中蕴含了我国宪法、宪政、国家机构、司法制度、检察机关与检察制度等一系列深刻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八二宪法”的修宪前提在于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与对继续革命论的拒斥.“八二宪法”是改革转型期的政治宪法,而不是常态政治下的法律性宪法,其生成与演进需要政治维度的认知与建构,单纯的司法机制无法奏效.“八二宪法”存在着复调性,是革命与去革命的综合,是在革命造成的政治体制内发生的去革命的宪制安排.“八二宪法”具有独特的代表制三元性,即由党、人大、政协构成的复合代表制,而在时间上表现为一种“生命—结构”主义的演进逻辑.政治宪法学对“八二宪法”的理论审视是主流宪法学之外不可或缺的一种分析视角.  相似文献   

15.
文章通过回溯立宪史中相关条款的立宪原旨、宪法文本结构中的内在逻辑,旨在阐明宪法第52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被规定为宪法义务的意义所在。而该条款之所以被认为缺乏规范性进而须从宪法文本中清除,实际上也是对宪法作为根本法所具有的抽象性和间接适用性的误解。另外,宪法除了规范性的一面,还具有政治性和伦理性的特质,所以宪法第52条所具有的道义性和政治性的一面并不能成为其无法作为宪法义务的理由。  相似文献   

16.
宪法修改限制是宪法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而在此问题上,印度的修宪权“基本架构限制”理论颇具特色。这一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修宪权并不是绝对的,宪法修改不能破坏宪法的“基本架构”。但这一修宪权理论在印度的确立并不是一路坦途,而是经历了印度议会与最高法院之间跌宕起伏的斗争。从比较宪法的角度讲,“基本架构限制”理论及其实践对后发法治国家的宪政建设无疑具有典范意义。  相似文献   

17.
“集体自卫权”是现代国际法给予主权国家的一项固有权利,也是维护本国利益和同盟安全的重要法律制度.由于“二战”的历史原因,日本现行《宪法》第9条中明确规定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但因冷战影响、日美同盟以及近年来日本政坛“向右转”,这一所谓的和平宪法原则遭到持续践踏和严重挑战.本文通过对日本现行宪法相关内容成因和沿革的分析,力求阐释其对日本国内政治、亚州国家及国际秩序的重要影响,以期引起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更加高度的重视和警惕,并运用相应举措对日本右翼势力的修宪图谋给予必要的国际制约.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法院适用宪法的“体制空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作者认为我国法院虽然没有宪法解释权 ,但是法院在审理涉及到公民权利的案件时可以直接适用宪法 ,在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尚未确立的条件下 ,可以通过司法手段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 ,而且在我国现行宪法体制的框架内 ,法院适用宪法仍然有较大的“空间”。  相似文献   

19.
胡峻 《法治研究》2009,(7):13-18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作为一种立法技术的使用,说明了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特征能够以法律语言的形式表现于外部,宪法是普通法律立法的基础与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实施法。但其作为立法技术的内容并非要求所有法律文件必须写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同时其在立法实践中的运用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语言规范化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程雪阳 《法学研究》2015,(4):105-126
中国现行宪法中的“国家所有”一词,不仅是经济学上的一种所有制,也是法学上的一种所有权.在法律地位、权能构造和权利外观上,国家所有权在宪法上和民法上并不存在差异.但在功能上,基于宪法第9条第1款关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规定,国家所有权确实有特殊性,它不能为国家或政府的“私利”存在,而必须“为公民自由和自主发展提供物质和组织保障”.宪法第9条第1款和第10条第1、2款,赋予国家获得特定自然资源所有权的资格.具体的自然资源是否属于国家所有,依赖于法律对宪法上述条款的具体化和立法形成,在法律没有完成这项工作之前,特定自然资源属于没有进入物权法/财产法秩序的社会共有物,不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对于这种共有物,国家可以基于主权以及由主权衍生的行政管理权来设定开发和使用规则,但不能作为所有权人获得相关财产性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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