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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上《时代》周刊的1中国环保人2015年1月1日,接到法院的立案通知,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工作人员小吴没有想到,他们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成为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国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由民间组织提起并立案的公益诉讼案件。"这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事情,甚至可以视为中国公益诉讼发展的巨大突破。"该案的代理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诉讼部主任刘湘说。"新环境保护法  相似文献   

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开启了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据此笔者认为,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但由于我国法律对公益诉讼制度规定过于原则,目前尚未出台相应的配套司法解释,导致实践中存在诸多不好操作、不便操作的问题。因此,深入研究相关问题具新  相似文献   

3.
从目前法律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督促、支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二是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由于缺少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必要的刚性规定,这两种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方式可以弥补这些缺陷。但我国还未授权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本文将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内容作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4.
明年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明确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但并未具体何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当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时,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诉权,予以司法上的救济,是更好地维护公益和完善诉讼制度的需要。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决定了其是最适合的公益诉讼主体。这也是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一定司法实践基础的做法。  相似文献   

5.
从目前法律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督促、支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二是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由于缺少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必要的刚性规定,这两种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方式可以弥补这些缺陷。但我国还未授权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本文将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内容作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6.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在我国建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呼声越来越高,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也展开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的缺失致使这一制度始终处于学者讨论阶段。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理应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参与诉讼。本文仅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入手展开讨论,探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和法律地位,并提出建立这一制度的相关具体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7.
建立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面临的障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益诉讼制度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追究违反者责任的活动。从学者关于公益诉讼的论述可见,公益诉讼最主要的特征在于,首先。公益诉讼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其次。"非直接利害关系人"可以成为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只要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公共利益,对国家  相似文献   

8.
《政法学刊》2016,(1):123-128
检察机关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的机关",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依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机关"范围,因此,不宜直接提起公益诉讼。但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前提下,检察机关以"公益起诉人"的身份针对环境污染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既是其职责范围,也是应然之举。  相似文献   

9.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以国家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而无人起诉的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有关违法行为无效,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活动。司法实践中已有一些检察机关在提起公益诉讼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法制不健全,法律规定不完善,在检察机关对于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该不该管,能不能提起公诉的问题上,理论界仍有很大争议。随着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的加快,公益诉讼在维护社会利益平衡、解决社会纠纷上日趋重要,现就公益诉讼的起源、理论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及我国公益诉讼的构建作一论述。  相似文献   

10.
2012年8月3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自此,"公益诉讼"这一概念正式进入我国司法体系当中。而分别于2014年3月15日和2015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也加入了有关公益诉讼的规定。其实在我国立法尚未引入"公益诉讼"这一概念之时,学界对其的研究和讨论就已经开始了,而随着2015年1月由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联合提起的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以下简称"南平案"),以及2015年7月由上海消保委就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引发侵权责任纠纷提起的公益诉讼分别成为我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和消费公益诉讼,在制度真正应用到实践中之后,人们在承认公益诉讼存在的必要性的同时也逐渐发现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本文在关注公益诉讼案件以及众多学者对于该项制度的讨论之后,总结想法,希望这些思考能对新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1.
正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其第55条规定:"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对检察机关支持、督促及直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一、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  相似文献   

12.
纵观世界各国法律制度,检察机关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做法为当代大多数国家所确立。在我国,民事诉讼领域也曾确立过民事公益诉讼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行法律并没有做出相关规定。目前,许多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不断涌现,但是却得不到有效的法律救济。因此,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引入我国现行的民事检察制度框架内,便显得极其迫切和必要。  相似文献   

13.
2012年,伴随着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典的出台,公益诉讼制度正式被规定在我国法典之中,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正式成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措施,然而,我国新《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益诉讼制度,即第五十五条:"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条只对我国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进行原则性规定,尚未对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资格进行具体、明确规定,导致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未能得到较好适用,很难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在立法上不断完善我国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重点完善原告主体的适格问题,这是消费者是否能够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的起点,为此,本文重点在于研究我国公民作为适格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问题。  相似文献   

14.
美国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程序和制度保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个人参与公益执法是美国公益诉讼制度的一大特色。美国的法院具有解决政治问题、社会问题的诉讼职能,《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规则以及制定法对个人进行公益执法的法律授权和程序规定,又为个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美国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中律师费用转移制度的设立,以及行政机关对个人进行公益执法提供的援助又为个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5.
案件     
《中国律师》2012,(1):93
全国首起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案受理2011年12月13日,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以被告修文县环保局没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环境信息公开为由,对其提起要求信息公开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被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受理。据悉,这是我国首例因要求环境信息公开而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相似文献   

16.
2016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前夕,“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这一名词在媒体上出现的频率再度增高. 广东省社会组织提起的首宗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湖北省跨行政区域受理的首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达成和解;湖南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达成和解;为破除地方保护,云南省高院将试点环境公益诉讼跨区域管辖……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意见,要求各地法院要依法及时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探索构建有利于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程序和配套机制. 这一系列的新动向足够令人振奋并对未来抱有期待.那么,在过去的近一年半时间里,环保法赋予社会组织的这项权利,在各地的落地情况如何呢?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早已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越来越多的地区、越来越多的公益案件都在尝试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虽然法律没有明确授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地位,但是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有其充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其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也是有迹可循的.  相似文献   

18.
当前.“公益诉讼”在我国尚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只是业界形成的一个基本共识:指法律规定的合格主体按照法律的授权,就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益或不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违法之活动。在这个共识中,只是对“公益诉讼”的范围、程序等进行了笼统概括,对于何为“法律规定的合格主体”却没有一个详细的解释。  相似文献   

19.
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或怠于履行职责有时候危害是社会公益.依照现行的行诉法相关规定,原告资格取得以与自身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为前提.但在公益受损害的案件中,与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往往是受益者,不会提起诉讼,为了社会公益的维护,支持公民对与自己权利无直接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特定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对公益诉讼的有关规定并没用明确该法以外的其它专门法规定公益民事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具体规则、具体条件,以及按照专门法规定具有公益民事诉讼原告资格的机关与有关组织在个案中何者为适格原告主体等。职能相关性原则要求可以担当公益诉讼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职能与宗旨必须与公益诉讼标的具有联系性。有能力性原则要求具有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机关和组织在人力、财力、专业鉴别能力、诉讼举证能力等方面具有比较充分的基础和条件。对作为公益诉讼原告的组织的成立和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年限要求是衡量组织的公益活动经验、公益活动信誉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身份以监督法律规定的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行政机关是否提起公益诉讼、是否合法正当地进行公益诉讼为合适。在公益诉讼个案中,应当按照损害公益行为影响区域或者后果影响区域分层次协调;在适用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优先、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居次原则前提下,确立具有提起公益诉讼资格的原告可以联合起诉、组成公共原告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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