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民事证据法的目的分为根本目的(或最终目的)和直接目的(或第二层次的目的)两个层次.民事证据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当事人合法的民事权益;直接目的是"公正证明程序".民事证据法的任务是发现真实,民事证据法根本目的的实现依赖于发现真实任务的完成.发现真实必须遵从一定的程序,而这一程序必须是在民事证据法目的的指引下所确立的程序.这一程序内含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效率三个要求. 相似文献
2.
3.
4.
国际法是法学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也是从事外交事务所不可缺少的工具。随着我国开放政策的实行和对外往来的日益增多,国际法这一学科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作用,国际法学的研究工作也呈现出一派新气象。在这当中,不少素负盛名的老一代专家学者起着重要的作用。国务院外交部大使衔法律顾问、本刊的编委李浩培教授,就是一位这样的老学者。八月的一天,我来到北京朝阳区一幢普通的宿舍楼里,访问了这位著名的国际法专家。李浩培先生见我到来,笑着起身相迎。他已是七十八岁高龄,但仍然精神矍烁,步履稳健。据说,他过去一直坚持全天上班办公,直 相似文献
5.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6):107-116
《民事诉讼法》第208条有关调解书检察监督的规定,是立法针对调解书检察监督这一特定问题作出的一项具体规定,性质上不属于抽象、概括表达立法者价值取向且具有开放性、指导性的一般性条款。从目的性扩张解释的角度,将立法有关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调解书的检察监督,扩大到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损害弱势群体利益以及损害案外第三人利益调解书检察监督的观点与学理解释,不仅超出了法条文义预测可能性的范围,与相应的立法目的、立法精神以及立法所确立法律规范的意旨不相吻合,以及这种解释的依据及其解释方式的合理性、妥当性值得商榷,而且这种主要基于权利救济而扩大调解书检察监督范围的观点与认识,无论从理论还是司法实践的角度看,都存在以及可能产生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6.
李浩培(1906-1997)中国国际法学家。192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1936年赴英留学;1939年回国后,历任武汉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浙江大学教授兼法学院院长。新中国成立后任国务院法制局外事法规委员会专门委员;1963年起任外交部法律顾问。1993年就任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法官;1995年兼任联合国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法官。1997年11月6日在海牙任上去世。 相似文献
7.
李浩培(1906年7月6日—1997年11月6日),当代中国和世界著名法学家。曾就读于东吴法学院,获学士学位。1936年考取公费留学,赴英国伦敦政治经 相似文献
8.
本文拟对李浩先生早在90年代就已提出的民事证明责任理论作一介绍和评价,其目的是为了在民事诉讼法学史的学术总结方面搭建一个平台。文章对李浩先生的主要学术贡献进行了梳理,并作出了基本评价。 相似文献
9.
李浩培先生的《条约法概论》可以说是我国国际法的教学者和研究者必读的经典国际法著作。笔者虽然多次读过这本书,但是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感觉和新的收获。在李浩培先生诞辰百年之际,笔者重读李先生的经典之作《条约法概论》,有一些新的感悟,特与诸位作一番交流、切磋。一、一部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学术巨著《条约法概论》篇幅宏大,结构却是十分清晰和简洁。全书分3编,共22章,83节,在较长节中又分目,共121目,另有序言和3个附录,足见其内容之丰富,著述之艰辛。第一编为绪论,分条约绪论和条约法绪论两章,主要说明条约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和条约法的… 相似文献
10.
11.
12.
13.
14.
17.
《法学杂志》2014,(1)
正史际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家》杂志主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5年起史教授在高校法学院系任教,1991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为经济法总论、民商法总论、企业和公司法、竞争法、消费者法等。1995年史际春教授获国家教委首届全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998年担任"中共中央法制讲座"《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课题组组长,2005年担任"中央政治局学习讲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主讲人,2005年受聘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反垄断法审查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史际春教授的主要代表作是:《经济法的地位问题与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批判》(1992)、《经济法总论》(1998)、《论经济法的理念》(2003)、《"问责制"研究——兼论问责制在中国经济法中的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