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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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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但长期以来,人大在人事任免权行使中存在"重任命轻监督",甚至"只任命不监督"现象。为切实履行人大的人事任免权,江苏省启东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探索开展对人大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人大任命干部履职情况报告,把人大的人事任免与审议监督、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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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以来,河北省磁县各乡镇人大除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例会外,还根据需要,召开了78次专题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涉及乡镇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稳定、人事任免等方面的重大事项79件,切实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召开专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一年一次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例会,讨论决定乡镇重大事项,对乡镇民主建设和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但是,由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一些须经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特别是有关经济建设的重要事项,不能及时讨论决定,由此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和问题:有的该由人大决定后才能付诸实施的事  相似文献   

3.
当前,有些人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问题上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认识,最明显的是把人大依法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看作是走过场。他们认为,干部任免是党委决定的,人大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只不过是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手续。因此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免权不够尊重。表现在:有些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时,不征求人大常委会领导意见;同级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之前也不征求人大党组的意见,党委常委讨论干部问题不让非党委常委的人大主任列席会议;有的被提名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社会舆论不好,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虽有意见,也要勉强使其通过。如果没有通过,就认为人大不同党委保持一致。这些  相似文献   

4.
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怎样行使好这一职权,做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统一、实现党委意图和体现人民意愿的统一、按照程序办事和讲求实效的统一,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直接面临的一个问题。近年来,进贤县人大常委会在行使任免权时,有所开拓、创新,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相似文献   

5.
再论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免事项中搁置权的行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人事任免过程中行使搁置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近年在工作实践中的新探索。搁置权实际上既是任免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之一。人事任免事项中搁置权的概念、行使范围、行使的方式和程序以及如何行使好搁置权,应该是对这个权力探索过程中必须澄清的问题。如果能从中引发一些有益的思考,将更有利于地方人大工作的开展。一、任免事项与搁置权的基本概念及意义人事任免权作为地方人大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监督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主要手段。它主要是指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  相似文献   

6.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组织保证,对于强化国家政权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阳信县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认真行使任免权,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对任命干部实施全程监督,牢牢把好人民的"印把子",先后任免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定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弹好人事任免“三部曲”,不断完善任免工作制度,积极探索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新形式,完善和规范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形式、程序和内容,增强了任免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和权威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相似文献   

8.
浅议市场经济下的人事任免工作何恩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市场经济下、如何依法行使好任免权,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现阶段人大任命干部的做法和纰漏。目前,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一般程序为呈报──审议──表决。...  相似文献   

9.
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现状及其对策□安化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课题组最近我们对我县十个乡镇人大主席团1992年以来行使决定权的工作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由于乡镇人大主席起了较好的组织引导作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情况一年比一年好。主要表现在以下...  相似文献   

10.
近日,榕江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确定,在行使人事任免权上,把法律监督、人事监督、干部廉政教育与人事任免工作结合起来,设立“三重门”,三层把关,凸显了人大的“刚性”监督。  相似文献   

11.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何行使好这一职权,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探索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效形式,使任免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有所改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任免工作要有可操作性昌吉回族自治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后认为,要依法行使好任免权,不仅要严格按法律条文办事,而且还要有具体的实施办法,使操作过程有章可循.对此,州人大常委会根据新形势下人大任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实践中遇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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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何行使好这一职权,是我们多年来致力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探索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效形式,使任免工作的某些方面有了改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完善任免工作制度地方组织法对于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了明确的确定,这是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法律依据。但是我们在实践中感到,要依法行使好任免权,不仅要严格按法律条文办事,而且还需要有具体的实施办法,使操作  相似文献   

13.
人事任免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依法按程序行使人事任免权,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就地方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方面科学、规范程序的建立和完善问题谈几点看法。一、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人事任免程序的“三个作用”1、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这是我国长期形成的一条基本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管干部就是党委依照法定程序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荐干部,通过人大选举或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使党委的推  相似文献   

14.
据报载 ,2 0 0 3年 1月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 2 3个乡镇在换届时设立了乡镇人大常委会 ,按照乡镇人口多少 ,配备了乡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5至 7人。一年半以来 ,乡镇人大常委会通过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作出决定 12 5个 ,任免副乡镇长 18名 ,决定代理乡镇长 4名 ,任命乡镇政府工作部门所长、站长及主任 2 0 6人 ,免职 31人。据此消息作者调查 ,对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 ,赞成的人为多数 ,认为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有五大好处 :机构完善了 ,地位提高了 ,关系理顺了 ,职权明确了 ,保障了党委意图的实现。因为在乡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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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任免制度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具体制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拥有对同级国家机构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任命、免职、接受辞职、撤职、罢免等项权力。人大任免制度既是组织国家机关的基础,又是监督国家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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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个别任免权报本级人代会备案,虽依法无须,但合乎法理。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代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接受包括政府副职在内的本级人大选举干部的辞职,"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而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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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行使个别任免权时,出现了一次会议任免2-3名政府副职领导人;也出现了本届各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的副职领导人超过了本届各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副职领导人的总和。对此,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笔者认为,这种个别任免远远超过了个别任免的范畴,变相地侵犯了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剥夺了人大代表的选举权,应当慎行。地方组织法第44条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的个别任免。所谓“个别”,《辞海》云:(1)  相似文献   

18.
加强和搞好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但是,目前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中存在一些“误区”。其表现如下:一是认识上存在片面性。在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关系上,片面强调党管干部的一面,...  相似文献   

19.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 ,各地人大通过不断地探索与创新 ,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 ,使这项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别是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更是体现了依法治国新形势的需要 ,对提高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 ,不容忽视的是 ,一些地方人大在干部任免工作中 ,存在着“重任前考试 ,轻任后监督”的倾向。笔者认为 ,人大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 ,应坚持法律知识考试和干部履职监督并重的原则 ,不能用考试代替了监督。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可…  相似文献   

20.
今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地方组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新的地方组织法关于乡镇人大的重要规定,对于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最近我们联系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学习新的地方组织法,感到该法关于乡镇人大的若干条款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正其名。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国恢复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运作,根据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新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人大常委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当时乡政府称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负责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做虽然减少了乡镇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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