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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时,如果赠与人是年龄较大的老年人时,当事人双方拿到公证书后通常会尽快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担心拖延时间过长,一旦发生赠与人死亡的情形,公证就白办了。这里所说的“白办了”.意思是指,当赠与人死亡后,因赠与合同不能履行而导致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使当事人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预期目的不能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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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作为一类基本的民事合同,赠与合同因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任意撤销,因而也具有其特殊性.赠与合同的可任意撤销性,决定了在赠与标的所有权转移时,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至关重要,这也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如果赠与人死亡时,赠与财产尚未完成交付,此时赠与人的意思表示已经无从考察,在此情况下,赠与合同是否能够履行,应当如何履行,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研究,意在探究赠与合同立法之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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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中的不履行制度是现今人们较少接触和讨论的角度和领域,而现行《合同法》中亦未出现有该名词的法条。本文对这个制度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并指出了我国现行《合同法》中关于这个制度在立法上的不足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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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村妇女查某有三个孩子,丈夫意外身亡,而查某置年幼的孩子于不顾,经常外出不归,偶尔回家对孩子也是非打即骂。三个孩子缺衣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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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情侣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高某与女友2010年通过网络相识.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在两人同居期间。女方以要结婚为由要求高某给自己买东西、汇款。后高某联系不到女方,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12年女方因骗取高某65000元诈骗事实予以认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本案一审中,高某认为对方以欺诈形式使其违背真实意思订立赠与合同,要求法院撤销赠与。并请求法院判令女方返还其赠与物品及现金。一审判决撤销高某对女方的现金10万余元及物品赠与,女方给予高某财产折价款40000余元。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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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遗嘱真假难辨
1998年11月26日,江苏苏州市民张光明与妻子王文姬协议离婚,离婚时张光明分得的财产中包括一条金项链。张光明与王文姬所生的独生女儿张晓娜(1986年12月出生)和王文姬一起生活,张光明按月支付一定生活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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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在拍卖不动产中约定与过户有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的做法,不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第31条第(6)项规定的其他严重违反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买受人以此为由主张撤销拍卖、退还保证金的,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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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接待一当事人诉称其在公证处办理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现赠与人死亡,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往来于房屋登记机构和公证处多次,至今无果,寻求解决途径。对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另一方申请物权变动登记被拒的情况已发生多起,经询问其他公证处得到的回复是他们也遇见过此类情况,显然这不是独立个案而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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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证告知义务的内容,业界有不同认识.有人认为应该包括公证书使用方法的告知、与公证相关联的重要资讯告知、瑕疵告知等;有人认为应该严格按照《公证法》的规定,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而《公证法》第27条没有对公证告知作出具体规定,缺乏告知义务范围的评判标准使公证机构对此的理解五花八门,操作各行其是,容易造成公证人员对告知义务的违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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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单务合同。从赠与合同的性质来看,赠与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必须有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本文指出为了平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立法者则应尽可能的采取措施优待赠与人,维护其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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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夫妻房产赠与行为应一体适用合同编和婚姻家庭编的规则,在判断合同效力时除了符合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还要判断是否限制人格权益或违反婚姻家庭编法定规则。赠与合同有效但房产尚未变更登记时,赠与人提出行使任意撤销权,法院应当采取较为审慎的态度,兼顾保护付出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重点考量合同签订的时点、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合同特别约定的文义,进而作出“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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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虽已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但是实践效果很不理想,处罚过轻是一个重要原因。本文建议在《刑法》中设立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罪,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召回义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刑法保障食品召回制度的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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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投保人、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的告知,是订立合同的基础。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对保险合同条款作出说明,使投保人正确理解合同内容,自愿投保。如果富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保险公司违反说明义务这一先合同义务,则在保险合同纠纷中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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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仅仅按照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要结合抚恤金的立法目的及案件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死者生前的家庭关系与人际状况,除父母、子女等法律明确规定的近亲属外,还应考虑与死者共同生活构成抚养关系的其他人,合理进行分割。案号一审:(2022)黑0206民初764号二审:(2022)黑02民终2071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