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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2):35-37
皖政办[2006]8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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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1)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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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12)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6]1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实施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是整个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减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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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5)
豫政〔2006〕89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重要意义国有农场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分,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通过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减轻了国有农场职工(以下简称农工)负担,促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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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报》2006,(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有农场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0年以来,各地区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逐步将国有农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农垦企业、华侨农场、国有林场、地方国有农牧渔场等,下同)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通过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等措施,减轻了国有农场农业职工(以下简称农工)负担,促进了国有农场发展和农工增收。但是,由于一些地区国有农场管理体制不完善、农场与农村地区税费改革不同步等原因,农工负担偏重的问题仍很突出。为切实减轻农工负担,进一步发挥国有农场的作用,促进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和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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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1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动国有农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切实减轻国有农场职工的负担,消除农民、农场职工的负担差异,促进国有农场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精神,结合江苏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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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Z2):61-64
辽政办发[2015]11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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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16)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6]7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6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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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报》2006,(5):20-21
国有农场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0年以来,各地区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逐步将国有农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农垦企业、华侨农场、国有林场、地方国有农牧渔场等,下同)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通过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免农业税等措施,减轻了国有农场农业职工(以下简称农工)负担,促进了国有农场发展和农工增收。但是,由于一些地区国有农场管理体制不完善、农场与农村地区税费改革不同步等原因,农工负担偏重的问题仍很突出。为切实减轻农工负担,进一步发挥国有农场的作用,促进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和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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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8)
正皖政办秘[2018]81号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徽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2018年3月30日安徽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3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促进农垦改革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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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11)
甬政办发[2011]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45号)精神,切实解决国有农场职工的住房困难,促进现代农场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