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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正>赣农规字〔2023〕2号2023年12月17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部门:现将《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执法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执法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业执法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规范举报奖励工作,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正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穗环规字[2017]3号各有关单位:为继续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适当扩大奖励范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修订了《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试行办法》,并经市法制办审查,现予以印发实施。2017年5月24日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  相似文献   

3.
正广州市农业局文件穗农[2016]140号各区农业局,局属各执法单位:为鼓励社会大众举报违法行为,加强农业领域监管,保障三农发展,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农业局关于举报农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经市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GZ0320200102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穗环规字[2020]5号各有关单位:为继续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修改了《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现予以印发实施。2020年3月11日  相似文献   

5.
正GZ032020004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穗农规字[2020]1号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我局对2017年印发的《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认定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实施。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渔业处反映。2020年1月22日广州市市级水产良种场认定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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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210022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件穗林业园林规字[2021]1号各区政府,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举报滥食野生动物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林业和园林局反映。  相似文献   

7.
正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穗规划资源规字〔2019〕6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5]95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贯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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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农规字[2019]4号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农[2015]95号)自2019年12月31日起废止。  相似文献   

9.
穗质监法[2007]1号各区、县级市质监局,稽查分局:为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揭发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我局对2003年制订的《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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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210049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穗市监规字[2021]2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广州市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办法》已通过市司法局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2021年5月12日广州市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气瓶安全监管的效能,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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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5]7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5月21日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民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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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190085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穗农规字[2019]1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5月7日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并加强对其运行监测,促进我市高端高质高新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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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19018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农规字[2019]3号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村土地流转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农[2015]85号)自2019年12月26日起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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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190070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文件穗民宗规字[2019]1号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投诉、举报广州市辖区内发生的非法宗教活动,现制定《广州市群众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15.
徐娟 《人大论坛》2013,(5):41-42
为鼓励实名举报,辽宁省铁岭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制定了《关于奖励实名举报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今后凡实名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查实后将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可奖2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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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200095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穗农规字[2020]2号各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3月12日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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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210067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文件穗交运规字[202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原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穗交规字[2018]1号)现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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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190006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文件穗城管规字[2019]1号各区城管局: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投诉、举报破坏广州市水域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现制定《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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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210007广州市商务局文件穗商务规字[2021]1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现将《广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1月7日广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2号)有关要求,为加快培育我市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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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GZ0320200096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穗农规字[2020]3号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3月18日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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