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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说"攀附"     
我家后院有块巴掌大的园子,年年种豆角,人说架豆好,架豆架豆,架起来才爱结豆。我不懂,头一年没立架,秧蔓满地爬,一下雨秧枯豆烂,收成很不理想。第二年,我拣了些枝“支巴”起来,好家伙,秧蔓扑奔架杆往上爬,头一天蔓与架尚有尺把远,隔夜起来一看,早盘上了好几圈。其实,攀附是某些植物的一种本能属性。它们没有自己的高度,也不呈一定形状,而是随杆就架,架高则高、杆长则长。当然,这是就一般而言,也有例外。有一种叫金银花的木质藤木花卉,它的藤总是左向旋绕它物而上,所以它又叫“左缠藤”。在借势攀高的花卉中,佼佼者,要算凌霄花了,攀附高物可…  相似文献   

2.
人们常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些罪犯自以为心计过人,所犯罪恶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大自然早就布下了许多“内线”,“目睹”了他们的罪行。蚂蚁、苍蝇、蜘蛛、甲虫等小昆虫就是大自然布下的“线人”。这些昆虫能发出无声的证词,帮助司法人员将罪犯绳之以法。蚂蚁、苍蝇、蜘蛛、甲虫等节肢动物是地球上数量最多(它们的数量超过植物)、最为重要的生物群,在许多地方,包括犯罪现场,都可见到它们的身影。人或动物的尸体会吸引几百种节肢动物前来觅食或排卵,这些动物在尸体上除吃喝拉撒之外还繁殖子孙,不同的动物对尸体有不同的嗜好。因此,可…  相似文献   

3.
8月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发出一则“全国通缉令”:立即依法查处“瓜瓜胶植物复合胶囊”(三消稳糖),该产品无任何批准文号,既不是食品也不是保健食品,却在互联网上大肆宣传治疗糖尿病的神奇功效。  相似文献   

4.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指对植物育种人权利的保护。这种权利是由政府授予植物育种者利用其品种排他的独占权利。植物育种人权利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未经育种者的许可,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利用育种者培育的品种从事商业活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林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植物新品种培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植物新品种林业科技成果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极大地促进了林业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进程。把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纳人知识产权保护范畴已经成为我国科…  相似文献   

5.
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员。严重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假冒植物授权品种情节严重的行为应明确定性为假冒植物授权品种罪,并规定其法定刑,予以刑罚处罚。刑事立法应增设此罪名,加强对植物新品种的刑事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及国际化进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编者:图中为科学技术部副部长邓楠.左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副总干事格林格拉斯。右为科学技术部副秘书长段瑞春九十年代,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在推进农业。林业技术创新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一是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二是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一二是建立起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执法机制和实施方案。一、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制历程随着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特别是生物技术在农业、林业的广泛应用,加然植物精品种保护已成国际趋势。早在1993年朱花坛同忐在视察湖南时,针对植物新品种流失问题,就…  相似文献   

7.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变革发展与我国应对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发展历史表明,育种技术和农业商业化是推动植物育种创新保护制度发展与变革的重要因素。文章从育种技术和种业发展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影响的角度,分析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发展与变革,以及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实践探索与面临挑战,认为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是我国种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植物新品种保护法》既是种业企业基本的产权保障法,也是种业领域最重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唯有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才能有效解决品种权保护中的“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保护弱”的问题,才能有效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之不足,为我国种业发展的现代化、开启种业发展新纪元提供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8.
王晓莉 《法制与经济》2013,(12):137-138
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上,罂粟、古柯树、大麻等植物都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植物都具有重要的医学价值,只要是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这些植物是能够造福人类的。之所以在今天变成违禁品,主要是在科技的促使下,使得这些植物的药效不断得到提升,被一些人用于满足各种丑恶的欲望。  相似文献   

9.
植物DNA检验技术是利用植物遗传性状的稳态性对关联植物物证进行检验鉴定的手段。将该技术应用于现场重建,应基于植物物证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活动环境具有"重大关联性"。从命案现场重建的需求上看,应围绕犯罪嫌疑人及其可控物品中附着植物与现场植物的种属同一性判断、被害人尸体(尸块或尸骸)及其随附物品中附着植物与中心现场植物的种属同一性判断、疑似侵害物及其附着植物与嫌疑人行为关联植物的种属同一性判断等三个角度或层次进行检验和综合分析。植物DNA检验技术可阐明物证的时空运行停顿规律,为命案现场重建工作提供一种参考性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0.
楊利華  馮曉青 《中国法律》2012,(4):47-50,104,108
一、引言 植物新品種是植物育種者智力勞動的結晶,因而與發明創造、作品等智力創造性成果一樣屬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建立保護植物新品種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成爲各國以及國際公約鼓勵對植物新品種的研究,保護植物育種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植物新品種的創造和利用的重要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美国植物品种法律保护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植物品种是农林业科学技术的重要载体,是农林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植物品种的培育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财力和智力。以植物品种为对象的法律制度设计,目的在于通过赋予育种者排他性的权利,作为育种活动投入的回报,提高育种者从事品种研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林业的发展。围绕这一目标,当今在世界范围内存在两种法律保护模式:植物新品种保护法的"单一模式"和美国的植物专  相似文献   

12.
毒品原植物,是指罂粟、大麻、古柯等可用于提炼、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的植物。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是一种多发性的毒品犯罪。国际公约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但是,由于受各国自然条件及历史传统、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各国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罚很不相同,有些国家并未将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而一些非法种植毒品的原植物情况严重的国家,用较重的刑罚惩治这类犯罪。  相似文献   

13.
闫艳 《法制与社会》2011,(34):57-58
植物新品种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本文主要通过对现有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研读,对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问题、植物新品种权取得的条件及植物新品种权的使用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目的构建能快速准确鉴别毒品原植物罂粟的形态学指标。方法本研究收集考察了不同来源的毒品原植物罂粟与其近缘物种,并进行同园栽培实验,通过对毒品原植物罂粟及其近缘物种形态特征的观察与测量,分析可以用于精准、快速鉴别毒品原植物罂粟与其近缘物种的稳定形态特征。结果筛选出叶形态作为鉴别幼苗期毒品原植物罂粟的形态特征;株高、毛被、叶形态和蒴果形态作为鉴别花果期毒品原植物罂粟的形态特征。结论形态学是植物分类鉴定的重要依据,该套形态学指标将有力推动毒品原植物罂粟的快速鉴别,有效提升毒品原植物罂粟种植案件的侦破能力。  相似文献   

15.
冯禾 《法制与社会》2011,(11):162-163
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中,行政保护机制与司法保护机制一样应当受到重视。在实践中,行政保护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亟待完善。因此,应当结合植物新品种的特性,有针对性的对行政保护制度加以改革和创新。  相似文献   

16.
罗霞 《知识产权》2020,(2):39-47
美国对植物品种通过授予植物专利、实用专利以及植物品种保护证书,对育种者提供多重保护。欧盟对植物品种制定专门立法进行单一保护,对植物品种之外的其他植物通过判例明确给予专利权保护。澳大利亚对植物品种亦实行专门立法保护,但比欧盟自由,并不排除植物品种的专利申请。本文通过比较研究植物育种技术成果的专利权保护,提出中国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应当对植物品种以外的植物给予专利权保护,为植物育种科技创新提供知识产权的大保护。  相似文献   

17.
转基因植物的专利保护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转基因植物在解决粮食、环境问题等方面起到重大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意义,一些发达国家认为有必要用专利法来保护转基因植物。本文介绍了欧洲、美国、日本和中国对转基因植物保护的现状,分析了转基因植物的可专利性和用专利保护的可行性。通过分析,本文认为对转基因植物的专利保护从技术上是可行的,但是为了保护中国的利益,暂时还不应对转基因植物提供专利保护。  相似文献   

18.
对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调查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植物新品种权是指授权机关依法赋予育种者对授权品种享有的排他的独占权,是知识产权范畴中的一种新型的权利类型。对植物新品种权的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一个新领域。据统计,2002年至2004年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304件,其中,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70件,数量  相似文献   

19.
植物新品种保护体制研究   总被引:14,自引:1,他引:13  
对与植物有关的发明,特别是对植物品种权(或称育种权)的保护,是20 世纪以来知识产权法的新发展。它是农业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商品化的必然结果。植物新品种是指通过育种和各种现代栽培技术而产生的,具有人们所希望特性的农林新品种,如抗旱性、对土地条件的适应性、高产性、花叶或果实有特殊的颜色或味道等,对于提高农林业产量和农林产品质量、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以之为原料的加工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培育植物新品种不仅需要进行大量投资和科研,还需要数年乃至十余年较长的周期。而新品种在商品化之后,他人却很容易通过购买其种子等繁殖材料进行大量栽培并出售,使育种者的物质和智力投资得不到回报。为了保护育种者的合理经济权利,促进对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和推广,以法律手段保护植物新品种培育者的权利是一种必然选择。发达国家自20世纪初开始就以专利法或专门法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并逐渐形成  相似文献   

20.
植物是人类生活、生产的重要资源,与人类社会息息相关。人类运用自己的智慧培育的植物品种,在食品、医药、能源和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许多国家制定了法律、法规来保护本国的植物新品种,相应的国际公约也随之产生。我国是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加强对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鼓励育种者的创新力,规范我国种业市场化,促进我国农林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还处于探索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尤其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较为笼统,许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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