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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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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在"一球两制"的格局下,必须坚持"必然代替"和"必须利用"的对立统一."必然代替"作为一个革命性的命题,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必须利用"作为一个实践性的结论,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是中国发展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但是,"必须利用"一定要坚持对外开放,一定要结合本国实际,批判地利用.其结论"必然代替"是目的,"必须利用"是手段,社会主义要最终代替资本主义,就必须利用资本主义的一切文明成果.  相似文献   

2.
从信息技术革命的角度探讨苏联剧变的原因是一个崭新视角。信息技术关系到权力在国与国之间的转移,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关系到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程度及从全球化中获利的大小,因此,苏联在信息技术革命中的落伍最终成为导致其崩溃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系、封闭保守的军事体系、千篇一律的意识形态体系又是导致苏联在信息技术革命中落伍的三大根源。  相似文献   

3.
苏共长期没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两个基本问题,没能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和执政党建设的规律,是导致苏共垮台和苏联解体的基本原因,而苏联高度的集权体制及由此形成的"一把手"对真理的论断是苏共不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两个基本问题,并导致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4.
历史学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门学科,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研究领域.可是,苏联晚期出现的全民性的"历史热",竞成为社会变革的催化剂,这是人们所始料未及的,也使许多人感到迷惘和困惑.这一事实说明,在一定的条件下,意识形态与社会变迁会产生巨大的共振和互动.  相似文献   

5.
山东大学臧秀玲教授的专著《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制关系研究》由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是作者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思想体系、两种制度、两种不同制度国家之间的关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主宰着人类历史,规定着时代本质,影响着世界的格局。该著深入研究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两制关系的理论贡献,全面考察并总结了社会主义国家在处理两制关系上的经验教训,在科学分析当今世界两制关系新态势的基础上,从  相似文献   

6.
新科技革命推动世界资本主义进行了系列自我调整,资本主义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变化了的现实语境下对“两个必然”与“两个决不会”理论进行重新审视和解读,对于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家两制作为反腐热词开始密集映入公众眼帘并广受关注。从已查处的大量案件情况看,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很容易触发利益冲突,与领导干部权力腐败的关联度极高。其利益冲突的背后不仅隐蔽着形式多样的不当利益输送等权力腐败行为,而且有时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而难以辨识,给不当利益输送涂上了一层保护色,因而是廉政风险防控的灰色地带。为此,从管理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入手,以最大限度消除公私利益可能发生的冲突,从而切断领导干部与家庭成员之间形成权力与资本相勾结的隐形利益输送链,使公共权力与家庭私利相分离,无疑是有效治理一家两制问题的关键策略。  相似文献   

8.
只有通过技术创新,最大限度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和转型,才能促进两型社会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在于升级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变传统粗放型为集约型。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提高创新能力是建设两型社会的不二选择。必须改良政府主导经济的既有管理模式和地区政府急于拉动任期内GDP的短期竞争机制。科研创新要具备长期眼光和开阔视野,正确处理模仿与创新关系。  相似文献   

9.
司法介入大学与学生管理纠纷主要是为了实现对宪法基本权利的救济,尤其是当大学的管理影响到学生受教育权等宪法权利时。司法在介入时应有一个合理限度,做到既维护合法权利又不干涉大学自治,在大学管理权和学生合法权利之间实现一种妥适的平衡,使司法成为维护和保障权利的合法手段和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对抗制的运行机理是诉讼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诉讼进攻和诉讼防御,以求得发现案件真实。然而,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当事人在胜诉欲望的驱使下,不惜花费较大成本收集足够多的证据及其相关信息的同时,还进行信息封锁,在庭审时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辩论技巧击败对方,实质上演变为一场司法竞技比赛,严重偏离了实质正义价值要求。作为弥补对抗制的不足而诞生的证据开示制度在合作的基础上追求实质正义,减少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双方的共赢。证据开示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又出现新一轮的对抗,为了消除对抗带来的弊端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1.
回避事由是整个诉讼回避制度的核心,是构建整个诉讼回避制度的基石。目前我国立法及司法解释有关回避事由的规定还很不完善。正确的做法是,当与案件代理律师之间存在"近亲属"或"同学、师生、战友、曾经同事"关系时,法官应回避;而若存在"朋友或好友"关系,则法官不应回避。此外,为了使回避事由的扩张现实化,还对回避事由扩张做了具体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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