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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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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显伟 《前沿》2005,(10):122-125
学界对行政程序违法及其司法审查的研究局限于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是否违法是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基本方面,但应厘定法定程序“法”的外延,明确区分违反法定程序的不同情形,作出不同的裁判。一般行政程序具有独立的价值,应遵守公平、公开、相对方参与等行政程序的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2.
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讨论中,人们对程序正义讨论颇多,但极少有人涉足刑事程序法律规范的基本结构问题。我们应转换一种思维方式,着力探究程序体系(包含前提性程序、主程序、保障性程序)、程序结构(由实质性要件和程序性要件组成)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以程序法律规范基本结构理论的视角审视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法律规范部分的欠缺之处,为当前再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活动注入一股新鲜气息。  相似文献   

3.
侦查程序违法的法律制裁体系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侦查阶段程序性违法现象仍然严重。构建完善的制裁体系不失为遏制程序性违法的有效措施。侦查人员实施了程序性违法行为,应由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程序性违法造成的危害结果不仅具有多样性,而且常常表现为多层性。因此,对违反刑事程序法中规定的侦查程序性违法行为首先应当予以程序性制裁,在此基础之上再视该行为造成的其他危害结果给予其他法律制裁。  相似文献   

4.
行政程序违法及对策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程序性违法是行政行为中比较普遍的现象,是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行政程序违法主要表现在行政程序依据不健全、不按行政程序执法、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行为司法审查范围过窄等。违反行政程序的行政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责任追究,严重影响了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步伐。解决的途径主要通过完善立法,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提高素质,转变观念。  相似文献   

5.
行政程序性权利系独立合法权利,如果被侵犯造成财产利益损失或法定应予赔偿的非财产利益损失时,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其本身之利益损失,为弘扬程序性权利的独立价值,可拓展纳入应予赔偿的非财产利益损失范围,但以重要程序性权利被侵犯为限。违反法定程序涉及非法利益判断的,应根据其对非法利益认定的影响加以区别对待,即对行政行为视情形撤销或部分撤销以避免尴尬境地;程序违法撤销后重作行为的,针对前行政行为提起赔偿的,应在立法上明确前后折抵制度。行政程序裁量在违法归责原则上不存在障碍,裁量绝对豁免观念亦已遭到摒弃,应当按照国家赔偿构成要件确定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我国1979年至2011年有关遏制刑讯逼供的规范性条款虽然数量不少,但大多不具可操作性,只表明立法者的一种姿态,其后果是未能有效遏制刑讯逼供行为。2012年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非法证据排除、讯问的时间地点、讯问时录音录像等制度都有明确规定,同时对遏制刑讯逼供的法律机制进行了诸多改进与完善,但有关遏制刑讯逼供的法律机制仍存在诸多制度上的不足与缺憾。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与制度设计,以法约束执法者的行为,才能真正有效遏制刑讯逼供。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再审适用一审或二审程序,而未涉及庭审方式。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刑事再审程序的诉讼管辖、回避、不开庭审理、再审不加刑、证据交换等进行了完善,具有创新意义。这不仅是再审程序的改革,也对刑事诉讼程序改革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8.
解读新《刑事诉讼法》之刑事和解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志如  夏川 《求索》2012,(8):235-237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和解程序有三个条文。通过梳理关于刑事和解程序的已有司法实践和讨论,可以描绘一幅当下刑事诉讼法对其的吸收和抛弃的全景图;在此基础上,分析其条文的具体内容,新《刑事诉讼法》在刑事和解程序中取得的成就和缺陷则凸现出来,为将来的司法实践、学术讨论提供了互动的新机会。在将来互动中,关于刑事和解程序的规则将不断完善、司法权威也不断提高,当事人权利也将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相似文献   

9.
新刑事诉讼法设立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有着重大作用,但是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性质和证明标准等基本问题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和争议。虽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具有一定的民事诉讼程序色彩,但是其性质不应当归入民事诉讼程序,而应当是刑事诉讼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不应当简单适用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应当结合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自身特点,对具体的诉讼主体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0.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作为反腐败海外追赃的直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设立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刑事司法协作上仍有待加强。美国作为我国追逃追赃工作的重点对象国家之一,其对于违法所得的规制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美国的民事诉讼没收和刑事诉讼没收是两种不同的程序体系,在证明标准、损害赔偿、法律责任范围等方面显著不同。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追赃策略,灵活运用诉讼程序。涉及追赃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选择,同时进行刑事和民事诉讼才能使追赃的没收数额最大化。开展对于赃物没收单行法的研究工作,降低与其他国家在司法交流方面的难度。构建境外追赃中我国独立民事诉讼程序,解决民事诉讼对刑事诉讼的依附关系,以便于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进一步明确没收对象和范围,有形资产以外的其他收益纳入刑事没收也可以通过立法确立为没收对象。  相似文献   

11.
刑事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设置,虽然实现了国内法与国际法、程序法与实体法、程序法自身以及法律与政治之间的衔接。但是,这种衔接还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无缝对接"。要实现真正的"无缝对接",还需采取相应的应对举措。具体应包括制定司法解释,填补法律漏洞,积极开展没收程序方面的法律清理工作等。  相似文献   

12.
<正>《刑事诉讼法》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作为特别程序之一进行了规定,明确将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纳入刑事诉讼领域,是刑事立法上的一大创举,对解决目前我国在强制医疗领域内存在的问题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强制医疗现行立法的规定及其不足进行分析,探讨如何使之完善,以期该程序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3.
为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有效防止和及时纠正低保工作中的违规违法现象,做到低保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资金发放及时,山东省高密市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联合制定出台《高密市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程序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低保动态管理程序、低保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责任追究等都做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4.
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河东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各项规定,制定出台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程序,逐步健全规范各项工作机制,努力在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式等方面与监督法实现全面接轨。  相似文献   

15.
《民主与法制》2007,(4X):61-61
据《浙江日报》报道,4月1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正式施行。 在市民身边存在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广告中篡改成语等用字不规范现象,在办法执行后都属于违法。  相似文献   

16.
郑文晖 《新东方》2008,(3):46-48
纵观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类似证据开示性质的规定,其虽具有一定的证据开示性质,但同英美对抗制相配套的证据开示制度相比,均存在语焉不详或执之无据的不利局面。主要表现为:开示责任不完全、过于片面;证据开示范围不确定、欠缺规范性;证据开示范围缩小,影响律师的知悉权,律师辩护功能萎缩;未规定违反证据开示义务的法律后果。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证据开示制度的价值与功能不能充分发挥,不利于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与完善。  相似文献   

17.
美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许多法律原则都是由一些具体的案例引伸出来,并形成了具有普适性的司法规则。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美国在上个世纪通过一些重大的刑事案例确立起了程序至上的刑事司法理念。“米兰达案”中的程序规则很少有案件像1963年的“米兰达案”一样,改变了美国警察的执法程序,由该案衍生出的“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说的话将会用作不利于你的呈堂证供”,不仅成为欧美和香港警匪片中的经典对白,而且深刻影响了世界上一些国家的法治进程。1963年3月,一个名叫恩纳斯托·米兰达的白人无业青年,因涉嫌强奸和绑架妇女在亚利桑那州…  相似文献   

18.
问:我是一名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普通公民违法后,在处理程序及法律后果上有何不同? 陈健康律师答: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大代表也不例外,人大代表与普通公民违法后,其法律后果是平等的。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为保障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法律规定了人大代表与普通公民违法后在处理程序上的不同: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5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5日起施行。2017年1月4日  相似文献   

20.
刑事程序反向运行是两大法系国家刑事法律中共同存在的非常态制度,具有运行上的逆向性、适用上的例外性和法定性,具有有利于发现真相和维护程序权威的积极价值,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有违程序的经济性和人道性.通过选取审判程序作为考察对象,发现审判阶段的反向程序撤回起诉和发回重审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异化,应强化程序的司法审查、肯定当事人的诉讼参与和贯彻无罪推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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