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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意味着迅捷便利的信息交流的同时,也意味着网络信息安全将受到更大的威胁。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如何以法律手段保障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日益得到世界各国普遍重视。我国目前网络安全立法虽已初成体系,但有待借鉴国外已有立法经验加以完善,以保障信息网络健康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依法促进和保障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利用网络(Intemet)进行信息交流和信息传递。网络在极大地促进了信息交流的效率的同时,也为不良信息的传播和不法行为的进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信息网络化,是当今世界变革的动因之一,它对全球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方面,都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因此,面对全球信息网络化的新形势,依法规范人们在网络中的行为,促进和保障我国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信息网络的特征及其对社会的影响出发,探讨了运用法律规范促进和保障信息网络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对策。  相似文献   

3.
贾丽萍 《海峡法学》2012,14(4):90-95
我国目前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制度中存在着网络信息传播参与主体的称谓不统一、主观过错状态的立法术语表述不规范、"避风港"原则与我国传统的民事侵权归责原则的立法模式不协调等问题,导致了条文之间的逻辑矛盾、法律条文的解读分歧、著作权法自身体系的不协调等等。我们可以依循我国传统的过错归责原则的立法模式,从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行为因果要件等方面来尝试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史学清  汪涌 《知识产权》2009,19(2):23-29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的避风港作为网络搜索服务商侵权责任的限制规则,目的本意在于限制网络搜索服务商可能面临的版权侵权赔偿责任.虽然立法为网络搜索服务商"进港"避风设定了条件与例外,但这并不是审查义务的设定规则与共同侵权判断规则.因此,准确理解和把握避风港规则是正确适用的前提,从而避免将立法为网络搜索服务商提供的"避风港"异化为"风暴角",背离立法本意.  相似文献   

5.
计算机信息网络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推广应用正在不断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亦对传统的法律规范提出了挑战,必须以新的立法积极应对。本文分析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立法的意义,阐述了当前迫切需要立法的十个问题,提出了正确选择立法模式、适应网络特点和遵循网络规律、信息自由与公共利益相结合等立法原则。  相似文献   

6.
在西方发达国家表达自由被认为是民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每个人发展与进步的基本条件.根据美国的法律实践,法律对表达自由的保障,不仅适用于为大众所普遍接受的、无害的或中立的"信息"及"思想",而且也适用于那些令人不愉快的、扰乱国家或不利于某一部分群体的"信息"或"思想".因为这些都是"民主社会"的多样性、多元性与宽宏大量所需要的.在此前提下,任何有关表达自由的形式、条件、限制或处罚等方面的立法都必须是确定的.  相似文献   

7.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网络这个平台当中来,我们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同时我们的许多信息也被"记载"在这个平台上,随之而来的,是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的特性和网民的"大众心理",结合相关的立法与法规对网络上的言论自由权和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杨新绿 《北方法学》2019,13(6):45-58
关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法益,有"具备公共利益属性的特定(用户)信息专有权""信息网络""网络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四种学说,通过体系解释、比较解释、文理解释,可确定本罪法益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指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国家信息网络安全监管机关各司其职,共同维护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从而达成网络空间安全、稳定、有序、可预测的状态。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是新型法益、集体法益、具体法益。将本罪法益确定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有助于解释构成要件、区分此罪与彼罪、回应象征性立法的质疑。  相似文献   

9.
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保障,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对国家安全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威胁。我们在维护传统国家安全要素的同时,依靠法律的手段构筑一条"网络长城"以维护我国的信息安全已势在必行。总结我国信息安全的立法历程,剖析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完备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对策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0.
行政公开与公共行政信息网络技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坤梅 《行政与法》2003,4(4):11-13
行政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其行政行为的一项原则.所谓网络化指的是用纵横交叉的互动式信息网络来实现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把电脑的互联网络普遍化.在当今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政府的行政立法、执法制度都必然要顺应时代潮流,积极运用当代高新科学技术,以新的方式服务于社会.网络技术必将为国家实现行政公开提供一个方便、快捷、有效的载体.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现行民事、刑事和行政立法中均存在将网络传播行为定义为发行行为的规定,从而使得传统发行权与现代信息网络传播权在适用范围上出现了冲突。通过比较法考察得知,冲突形成的原因在于我国立法对网络传播行为规制模式的混乱。协调这一冲突有两种方案一是沿用现有发行权的定义,删除信息网络传播权;二是保留信息网络传播权,对发行权的定义作出修改。  相似文献   

12.
网络犯罪相关罪名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法学》2019,(4):156-167
为更好地防范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刑事立法进一步拓宽了网络犯罪的刑法打击范围。如何实现新增罪名的准确适用是当前的重要问题。关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要注意对行为方式和"情节严重"的把握,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要加强对"明知"和"情节严重"的认知;关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要注意对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范畴和监管部门的范围与层级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3.
共犯行为的正犯化是在正犯与共犯区分的基础上,在立法上将共犯行为规定为正犯,从而限缩共犯范围、扩张正犯范围的一种立法现象。在网络犯罪成为占据较大比重的特定情况下,正犯与共犯的关系从以往的一对一,转变为一对多,因而对传统的共犯对于正犯的从属性关系带来某种冲击。在这种背景下,共犯行为脱离正犯的制约,使之成为独立犯罪的立法例大有增加的趋势。共犯行为正犯化可以分为组织行为的正犯化、教唆行为的正犯化与帮助行为的正犯化等三种类型,其中,在网络犯罪的立法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立法,例如我国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一个典型的立法例。本文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例,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行为的正犯化进行了深入论述。  相似文献   

14.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版权纠纷日益增多,而司法实践中认定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时适用的标准不一,导致网络版权保护困难重重.我国立法上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定有一定局限性,不能充分规范新技术条件下出现的各种“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应当包括作品提供行为和网络服务提供行为,它们是“一机两翼”,缺一不可的关系.在认定“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时应当灵活适用“服务器标准”,以利益平衡原则为指导,并受到合理使用原则、法定许可原则、技术中立原则等的限制.“用户感知标准”、“法律标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弥补“服务器标准”适用的不足.  相似文献   

15.
论网络环境下当代中国立法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是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或新经济时代的显著标志。作为其标志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对社会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而且它也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道德情感等等。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立法对社会的影响也是很深远的,然而作为社会关系调整手段或方式的立法在信息网络迅猛发展的情况下,与传统的立法制度相比有所改变,同时也不可否认,网络环境下的当代中国立法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一、网络环境下当代中国立法呈现的…  相似文献   

16.
如何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瑞典、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都运用了"例外规则"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目前,我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高层次的立法是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该条例中并没有确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因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是很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繁多且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借鉴外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例外规则"的运用,明确列举免除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此之外的政府信息都应当公开,从而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17.
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空间的个人隐私权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这种状况已经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强化对网络空间的个人数据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网络立法的当务之急.本文从隐私权涵义入手,阐述了我国法律对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及立法模式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18.
张瑞瑞 《法制与社会》2013,(10):296-298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在网络环境下网络服务提供商侵犯著作权的问题成为当今争议的热点,如何在做好保护著作权人权利的同时,更好的促进网络技术的发展,困扰着各国政府和立法者。鉴于此,我国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立法经验,在规范和保护网络版权方面,相继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所确立的"避风港"和"红旗"原则,对于规范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平衡网络服务商、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利益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保障公民知情权、建设"透明行政"的专门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份量勿庸置疑,无论如何评价其突破意义都不为过.不过,中国语境下的政治文化、政府理念、官员心态等诸多现实因素,都必然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艰难,影响立法方案的取舍.  相似文献   

20.
乔生 《河北法学》2005,23(5):29-33
作品在网络上传播属于一种什么样的权利,权利所有人如何控制这种传播并由此而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这是国际社会纷争多年并未能在各国实践中得以完全统一与解决的问题。我国加入WTO前夕修改颁布的《著作权法》创设"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取向,比"网下复制权、发行权向网上延伸"及"向公众传播权"、"向公众提供权"提法准确明朗与更具价值,但我国对信息网络传播的定义及技术措施的规定则尚存犹豫与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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