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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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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土归流”是清王朝治理边疆民族地区的一项重要政治举措。此项措施在西南地区的实施,加强了清王朝对西南边疆的统治,有利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也促进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但是清王朝却未在甘青地区大规模实施“改土归流”,这一问题很值得进行深入探讨。这既表明甘青土司与南方土司类型不同,也说明甘青土司的存在不是清王朝在西北民族地区统治的障碍,相反却有着积极作用。相比南方土司的强大势力,甘青土司势力薄弱,而不断的汉化、分化与整合又导致其难成气候;此外甘青土司是稳定地方秩序的重要力量,而且在清王朝用兵西部边疆时,也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都是清王朝没有对甘青土司实施大规模“改土归流”的原因。本质上看,不对甘青土司进行大规模“改土归流”,也是清王朝从地区实际出发调整治理策略的结果。  相似文献   

2.
于晓燕 《思想战线》2008,34(1):129-130
一、清代民族教育政策的演变及南方民族地区义学的兴起 清朝在统一大业向边疆地区推进的过程中,逐步实现了对南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然而,当时南方边疆民族地区大多尚处于土司统治之下,所以,加强对土司子弟的文化教育,以培养和造就忠顺于清朝统治的土司承袭人,是清初对边疆进行控制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土司制度是我国历史上中原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管理制度,其在历史上的实施,以西南地区最为广泛,这使得西南地区成为我国民族史和边疆史地研究的主要领域之一。长期以来,土司研究重其名实、性质、职分、世系等讨论,对其置废、分布,特别是长官驻地、辖境范围等历史地理状况研究较少。基于从事《清史·地理志》编撰和《清史地图集》编绘工作积累的经验和认识,推进土司历史地理研究可弥补学术界在土司驻地、建制、管理层级和辖境范围等方面上考察的不足,也是从更高、更深视域的疆土管理等中央与地方关系审视土司制度的需要。具体上,可以采取“世袭职授查其沿革,政体建置考其地理”,纵横经纬结合的历史地理研究方法,并在一手档案资料基础上重视制度史与实际运作的过程讨论,积极开展土司历史地理研究乃至编绘土司历史地图,全景式展示土司演变状况,对民族史、边疆学和地方治理等边疆民族史研究的多学科建构起到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4.
论云南土司制度与古代地方法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云南土司制度与古代地方法制刘艺乒土司制度,是云南边疆民族地区一个特殊的政治历史产物。研究分析云南以至整个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历史上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习俗状况,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这一历史现象。笔者认为,以往对土司制度的研究,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  相似文献   

5.
清代民族法中"苗例"之考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胡兴东 《思想战线》2004,30(6):33-38
“苗例”作为清代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其所含正确理解具有重要的意义。清代“苗例”中“苗”不是现代民族学中的苗族 ,它具有泛指南方各民族群体和南方民族群体中那些没有阶级分化和独立公共权力机构的群体 ,即没有在土司或国家行政、司法控制下的群体。“苗疆”是清代南方民族地区改土归流后所形成的新开发区。“苗例”是南方各民族固有法或习惯法以及中央政府为南方民族特别制定的国家法。  相似文献   

6.
边疆民族地区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短板,边疆民族地区面临的风险挑战决定了必须把边疆民族地区放到国家治理重要位置。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边疆和民族地区治理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主要包括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治国必治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时代治藏基本方略和新时代治疆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边疆和民族地区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指引了前进方向,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要坚持党对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全面领导、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法治化程度、坚持以治藏和治疆为核心的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方略和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现代化能力,从而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实现持续稳定与繁荣发展。  相似文献   

7.
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加强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效能和凝聚共同体意识有了新的意蕴。当前,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地方政府治理存在“与国家发展对接偏差、民族问题针对性不足、治理常态化制度建设缺乏”的问题,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培育与铸牢。因此,需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多元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治理指导思想,构建法治、德治、自治互融的治理模式保障治理规范,运用先进技术推进数字化治理进程,以增强西南边疆地区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相似文献   

8.
民族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转型时代的中国民族社会面临着一系列的治理问题,我们要有力应对来自内外部环境的各种挑战,构建一个国家层面的治理战略。基于当今世界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的最新态势,结合国内外诸多学者相关研究成果,对当前世界民族问题与后发多民族国家治理的现实困境作初步的探讨,尤其思考了我国转型时期边疆民族社会治理的路径选择,以期丰富我国边疆民族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构建一个国家层面的民族社会治理战略。  相似文献   

9.
土司制度在云南的最后消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明清之际“改土归流”的基本原则 土司制度作为中国历史上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政权形式,自元代正式确立以来,“对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大一统多民族国家的发展,有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方国瑜:《云南地方史导论》)。但随着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和消极作用日趋突出,加之周邻发达地区的影响,“改土设流”也就必然成  相似文献   

10.
周向阳 《求索》2010,(2):200-203
清代“群体性事件”频发。清政府积极立法,《大清律例》中制定了多条专门性条例,这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上尚属首次。这些条例虽未独立成篇,且不系统,但其内容广泛,规定具体,构建起了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法律制度,使“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大体上有法可依。不过,这一立法仍相当粗糙和模糊,刑罚过于严酷,使法律的实效性大打折扣。而且,清政府将“群体性事件”非法化,断绝了民众正当表达和协商的途径,使社会矛盾长期累积而得不到正常的宣泄,最终民众只能通过极端的、暴力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国家立法在民众的反叛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中央政府与土司的关系及土司享有的权力等方面阐述了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并通过讨论雍正执政早期关于土司制度改革的争议,论述了雍正废除土司制度的根本原因在于消除西南民族地区土司间和土司内部的暴力事件,加强中央集权。  相似文献   

12.
1840年以后,清政府针对英法入侵云南及当时云南仍有很多尚未改流的土司地区容易发生事端这一现实,大力进行边防建设,加强对边境和土司地区的控制与布防,这些措施对稳定边疆、巩固国防,维护国家领土与主权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3.
清代在西南地区改土归流为今日中国疆域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云南地区围绕疆土认同而展开的改土归流过程中,清代王朝国家观念发挥出穿针引线的重要作用.清王朝通过权威重构,将土司地方性权威转化为国家性权威,在国家一统观念下熔铸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共同体耦合.清代王朝国家观念下的云南土司地区改土归流,不仅有效防止了边疆土司地区割据的可能性,而且推动了王朝国家观念的整体性认同,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起到了促成历史认同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冯建勇 《长白学刊》2009,(6):123-128
清代中前期,满蒙联姻在构建满蒙关系、促进民族融合方面具有重要地位。然而,当进入近代民族国家构筑之时代,国家构建成为时代呼声之时。清朝统治者发现,过于执拗“满蒙联姻”与构建一个统一的民族共同体相颉颃。为了维护其统治的合法性,清朝统治者开始放弃满蒙联姻,取消原有人为的地域分离和血缘区隔,努力创造一个“各族群体平等”的神话,然后在此基础上走上了铸造近代国民的道路,构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可以说,满蒙联姻的解体,在很大程度上与清朝统治者试图构建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历程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15.
土司制度是封建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民族政策,与民族文化密切相关。播州是西南地区的重要一隅,其土司制度的推行对播州社会的发展,包括其民族政治形态的演化、社会经济模式的变化以及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多元化发展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时至年末 ,编辑部精心安排了 4篇稿件作为今年“法文化研究”栏目的压轴文章。《清代民族法中“苗例”之考释》是胡兴东博士的力作 ,文章对法律史学界长期争论的“苗例”进行考释 ,通过新史料的运用和对前人研究成果的解构 ,论证了“苗”的内涵、苗疆的范围 ,进而重释了苗例的含义 ,提出苗例是指中国南方民族习惯法和中央政府对南方民族特别立法的观点。苗例是中国法律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虽然有学者做过研究 ,但是 ,有力度的作品却不多。这篇文章严格地按照史学的学术范式讨论问题 ,对前人研究成果的诘问或是对自己观点的论证 ,都立足于翔…  相似文献   

17.
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需要从治理理念、治理制度、治理组织、治理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力。以法律人类学视角观之,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治理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坚持慎重稳进原则,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综合采用多种制度形态,充分调动社会行动者形成治理合力,因时因事因地制宜采取行动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8.
有关明清云南土司的编户赋役问题,学界关注较少。如运用历史政治地理及社会经济史的视角,对明清时期云南土司地区的赋役征收及少数民族编户问题进行考察,即可发现,元明两朝均已对云南土官、土司征收赋役,并已完成对部分少数民族的编户。明朝初年,中央王朝曾在云南各地土司编里甲造黄册,以征收赋役。明代云南各属土司中既有编户、编丁并承担赋税的“内地土司”,也有既不编丁,也不编户,甚至不承担赋役的“边外土司”。少数民族地区编户赋役的实施,是明清王朝国家治理直接深入西南边疆地区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19.
基于国家疆域的地理空间、共同利益的价值空间、历史文化的情感空间、制度结构的规范空间,体现着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空间的多维属性。在王朝国家与民族国家阶段,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空间的构设,呈现为文化主义与族际主义、国家整合主义与区域主义的价值取向与行动逻辑。当代中国由国家主导,边疆社会、内地社会、民族自治机关、民族精英及域外力量共同参与、相互作用下的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空间构设,深受传统疆域观的制约与影响。各构设主体间的关系也存在着合作、博弈、冲突等模式,并表现为一定程度的国家认同问题。在国家建设的关键时期,通过社会管理的完善、社会发展与民生保障、以“合”为取向的中华历史叙事与文化建设、以“法”为中心的边疆治理体系革新,当是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多维空间构设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0.
清朝在民族立法方面曾经取得过巨大的成就,本文力图从民族立法的指导思想、民族立法的多样性、独特的民族法律内容、民族立法的实施保障等几方面,对清朝民族立法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清朝的民族立法巩固和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发展,加强了中央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司法管辖,也为治理多民族国家积累了可贵的法制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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