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4.
5.
6.
《国家林业局公报》2004,(4)
2004年第4号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确定管理办法》(林策通犤1995犦83号)的规定,现将经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见附件)予以发布。该名单自2005年3月1日开始生效,原林业部林护通字犤1996犦2号文发布的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同时废止。特此公告。国家林业局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附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松材线虫Bursaphelenchusxylophilus(SteineretBuhrer)Nickle红脂大小蠹DendroctonusvalensLeConte椰心叶甲Brontispalongissima(Gestro)松突圆蚧Hemiberlesiapitysophila… 相似文献
7.
8.
9.
10.
11.
2003年5月13日早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后,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刘振华省长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并明确指示尽快制定《条例》的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2003年5月12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进一步深化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法制化管理,也标志着我国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为依法防治“非典”等突发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目前,全国各地都在贯彻实施《应急条例》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笔者结合学习《应急条例》和参与起草本市(上海市)的《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 相似文献
16.
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自2003年5月12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6章54条,包括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条例》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遵循原则和各项制度、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公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还明确了违反《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