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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关于强行平仓究竟是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全面结算会员的权利还是义务的问题,主要有权利说、义务说、权利转义务说三种不同的看法.权利转义务说碌则上有其道理,但其对义务的阶段划分过于笼统,有必要进一步细分.未及时履行追加保证金义务而强平情况下,期货交易所强行平仓的性质可以根据期货公司保证金的丰盈情况划分为两个阶段,与此相对应的强行平仓的法律性质分别为附严格条件的权利和义务.期货公司强行平仓的性质可以根据客户保证佥的丰盈情况划分为三个阶段,与此相对应的强行平仓的法律性质分别为一般的权利、附严格条件的权利和义务.期货交易所、特别结算会员、期货公司不按强行平仓的适用条件,擅自强行平仓的,构成违约与侵权的竞合的法律后果;而严格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由会员或者客户自行承担.  相似文献   

2.
强行平仓是指仓位持有者以外的第三人(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经纪公司)强行了结仓位持有者的仓位,又称被斩仓或者被砍仓。因依据强行平仓的原因不同,我国期货市场上的强行平仓分为三类:一是因未履行追加保证金义务而强平;二是因违规行为而强平;三是因政策或交易规则临时变化而强平。本文所指的强行平仓系第一类,即指期货交易过程中,在期货交易者期货持仓所需的保证金不足,其又未按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的通知及时追加不足保证金时,期货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对期货交易者的期货持仓进行反向交易,将所得资金补足期货交易者所需保证金的法律行为。由于我国目前期货交易法尚未颁布,现有的期货法规没有对强行平仓的法律属性作出明确界定,学术界对其  相似文献   

3.
因强行平仓引起的期货经纪纠纷案件的审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审判实践中,因强行平仓引起的欺货经纪纠纷案件在期货纠纷案件中占有相当比例。此类纠纷一般由期货投资者作为原告起诉,被告为期货经纪机构,诉讼请求通常为赔偿亏损的保证金,理由则主要为强行平...  相似文献   

4.
华洋 《中国律师》2008,(3):72-74
期货交易是商品经济迅猛发展时代的一种新的商品交换形式,是买卖双方通过经纪人在商品或期货交易中购进或出售期货和约的行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期货交易以其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机会。简化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的优势逐渐取代传统的书面或电话下单的交易方式。但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使得期货交易中的数据电文指令在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与完整性方面,无法像传统期货交易中那么容易确认,由此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纠纷。本文作者认为,在网上期货交易纠纷中。客户是否进行了期货交易。如何确定期货公司履行了追加保证金和强行平仓的通知义务.可以通过确认数据电文质量的归属。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其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和采证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5.
江苏连云港李广根问:原告以开盘价每股2元限价委买工股1000股(保证金4000多元),被告接受委托申报进场交易,并经查询,是以此价成交、后原告又委卖出300股,也成交。至10时15分,被告向原告声称是以每股8元买入1000股工股,原告要求被告提供交割草后才能追认,被告不答应,并于10时30分将原告余股700股强行平仓,没收原告卖出300股的收益,理由是原告当时透支。后经查是被告交易员失误在9时32分以每股8元替原告购入的。请问:原告的行为是否属于透支,被告强行平仓是否有理?本刊法律部答:在正常情况下,股民应在保证金额度内委买股票…  相似文献   

6.
由于一些期货公司没有在交易所为不同的客户设不同的代码,造成了多户一码的客户在从事期货交易时,对同品种、同交割月、同数量期货合约的反向操作时被交易所认为该期货经纪公司已平仓而停止与其他会员单位的实物交割,由此造成客户的损失而发生期货纠纷.多户一码是否允许?其交易后果是什么?期货公司的赢亏和经纪公司“多户一码”有无关系?经纪公司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本刊“问题与探讨”栏目刊登的《期货经纪公司对多客户使用同一代码应否承担民事责任》一文对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相似文献   

7.
曾经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南京“金中富”期货风波,在历经半年的审理后,去年12月31日,南京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金中富”期货公司赔偿客户赵小妹经济损失23142美元,并承担诉讼费5868元人民币;同时,赵小妹不能证明存在的12口交易单的保证金和浮动亏损,导致最后交易被砍包出  相似文献   

8.
在无效融资交易中,证券公司未在约定的强制平仓点进行平仓引起的责任由谁承担? 损失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在过错认定上,证券公司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平仓时点的选择上负有防止损失扩大的注意义务;在损失计算上,以强行平仓以后某个时间点的股票价格作为参照计算损失,涉及对尚未发生的价格走势预测,难以客观公正,故对已经发生的强行平仓损失,不能往后寻找只能往前寻找强行平仓损失的计算基准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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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3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0号公布2.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提高期货公司专业化服务能力,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是指期货公司基于客户委托  相似文献   

10.
取保候审保证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取保候审保证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纯《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以交纳保证金形式的取保修改审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收到了较好效果,但由于采用交纳保证金形式的取保候审是新刑诉法规定的取保候审一种保证方式,且实施时间较短,相应的执行制度没有得到及时确定和...  相似文献   

11.
叶檀 《法人》2008,(9):88-88
以对市场判断精准著称的“炒金”专家张卫星最近在金价下挫、外汇管制趋严的双重夹击中败下阵来。日前他旗下的高德黄金已经清仓出局,明星产品高德黄金通也已暂停。高德黄金多名客户说,该公司强行平仓,导致原有浮亏变为实际损失,有的一手亏了上百万元  相似文献   

12.
《司法业务文选》2012,(30):34-42
1.2012年7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1号公布2.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序开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工作,规范试点期间资产管理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期货公司接受单一客户或者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根据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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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期货市场透支交易的亏损责任张正国在商品期货交易中,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客户进入期货市场,须经过期货经纪机构(会员)进行期货交易,并按规定向所委托的期货经纪机构交纳初始保证金,在交易过程中,期货经纪机构,还要根据客户持仓合约的情况,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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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5年8月10日,原告陆某与被告某期货公司签订《国际期货、期权、远期合约及现货业务委托代理协议书》等文件,委托期货公司代理其进行国内商品期货交易,并授权郭某为其下达交易指令。订约后,郭某在1995年8月至10月根据陆某的授权独立下达交易指令,进行陆某帐户上的全部交易。交易结果有盈有亏,盈亏相抵后,实际造成陆某保证金亏损13900元。郭某在进行上述活动期间佩带期货公司某分部投资顾问的标志,在陆某的交易指令单、保证金收据等单据上以经纪人的身份出现,并在该分部领取工资,事实上从事经纪业务活动并和期货公司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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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这种交易是由转移价格波动风险的套期保值者和承受价格波动风险的投机者参加.其区别于其他风险投资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保证金制度.一、保证金制度的基本概述保证金又叫押金或履约保证金,是参与期货交易者为了保证其履约所必须交纳的资金.如果买卖双方在合约期满前不将在手的期货部位平仓而了结的话,他们就必须按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其主要作用是确保合约结构的完整性,是一种良好的信誉保证,以确保买卖双方履行合约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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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1993年8月17H,广东省南海市小塘供销社(简称dJ、塘供销社)与佛山保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保利公司)签订了代理外汇期货买卖合同(包括体户合约》、《客户处理权声明》、《风险公开声明》、《客户印鉴授权书》、《偿还债务保证书》)主要约定:小塘供销社在保利公司开立保证金帐户;由保利公司代理小塘供销社进行外汇期货交易;保利公司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按交易所或市场的组织章程、规定。规则进行外汇期货买卖;并授权保利公司在其户口内发生保证金不足或亏损时,分面已、调拨该户口内发生的资金而无需通知客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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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的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融资融券业务是一个国家证券市场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推出融资融券业务是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必然要求.我国在券商和客户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资格条件、融资融券合同的主要内容、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法律限定等方面作了规定,但还是存在不完善之处,如客户权益保护、券商"强制平仓"的限定缺乏规定,券商和客户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资格条件不详不实等.要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考虑制定有关条例,禁止券商恶意融资融券行为,对券商"强制平仓"行为进行规范,重新厘定券商客户融资融券业务准入资格.  相似文献   

18.
期货公司破产危害客户利益,可能破坏经济秩序、产生重大风险,立法应着重解决客户账户和客户资产处置问题,赋予监管机构必要的规则制定权、特殊情况下指定托管和接管权、听审和发表意见权。我国现行将证券公司破产处置规则适用于期货公司破产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应为期货公司破产制定专门规则。  相似文献   

19.
当前,从事期货交易的经纪公司中,有相当多的经纪公司,特别是从事外汇期货业务公司,没有国家规定的经营资格,非法从事期货代理业务。因此,在纠纷发生后,多数的客户以经纪公司没有经营范围为理由,要求法院确定双方所签订的委托合同无效,并根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判令经纪公司返还客户已交付的全部保证金。对这一请求,法院在处理中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期货经纪公司在未取得经营期贷资格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业务,主观上有骗取客户佣金的故意,客观上有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应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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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9月,武汉市武昌某工艺美术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现为某印务装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务公司)负责人胡某,经远房亲戚梁某(当时是南京某期货有限公司经纪人)介绍,于同年9月23日电汇10O060元到南京某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为客户开设的保证帐户,欲参与期货交易。三天后,胡某又按梁某的要求发一传真到期货公司,该传真件上载有服务部汇到期货公司100060元款的电汇凭证,并在下方写明“已电汇南京某期货有限公司梁某小姐受拾万零陆拾元整”。同月28日,梁某即以其丈夫阎某某的名义在期货公司办理了从事期货交易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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