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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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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学界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争议颇大。在立法者将“因逃逸致人死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予以规定的情况下,行为人的罪后心理态度无论属于故意还是过失,都不影响其应属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的意义。对单纯的逃逸行为而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进行争论并无实际意义,只有对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故意实施或加入控制死亡危险进程的因素这一情况进行研究和区分,才会有助于正确处理“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  相似文献   

2.
对于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问题如何定性,理论上及实践中存在不同看法,这影响了刑法第133条“因逃逸致人死亡”规定的适用效果。本文认为,首先应当确定逃逸行为的准确内含,将其他的加害行为排除在逃逸行为之外,即对逃逸行为作单纯的理解,这才符合立法的原意,也有利于交通肇事罪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分。  相似文献   

3.
现行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中逃逸行为的规定渗透着相当多的主观色彩,其既缺乏刑法理论上的依据,又使司法实践中认定逃逸行为困难重重。对逃逸行为的认定应当结合交通肇事罪所保护的法益进行合目的性的解释,认定逃逸行为的认定应综合考虑救助可能性、履行救助的能力及救助有效性、是否离开了事故现场等因素,并注意区分行政法责任与刑法责任。  相似文献   

4.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情节是法官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目前,“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认定缺乏统一标准,同案不同判问题较为突出。司法实践的困境源于“逃逸”情节认定的法理争议,即“逃避法律追究说”与“逃避救助义务说”的理论冲突,而解释论下的“逃避救助义务说”具有适用的正当性与可行性。基于此,首先应当明确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条件是行为必须先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要件,其次要厘清“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立法目的在于通过处罚行为人肇事后的不救助行为,避免被害人遭受的法益侵害加剧,而非惩罚行为人的逃逸行为,最后在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时应当综合客观方面的不履行救助行为和主观方面的故意心态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5.
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加重处罚情节,其用意主要是用重罚来督促肇事者及时救助伤者,而非单纯威慑肇事者不要逃避法律追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界定,不符合刑法立法本意。应将"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解释为"肇事犯罪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跑的行为,但是行为人已经有效履行救助义务或者因个人无法抗拒的因素不能救助的除外"。  相似文献   

6.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或逃避抢救义务,而逃离现场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构成要件必须具备一定的认识因素和目的要素;交通肇事可按不同的标准用二分法分成四类;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既不能离开其先前的交通肇事行为而孤立地进行分析,也不能局限于法条的规定而试图做到毕其功于一役,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7.
着重分析产生交通肇事逃逸的原因,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损害后果、行为主体,环境特征三方面总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规律,探析了加强交通肇事逃逸的侦破措施,如何有效地进行交通肇事逃逸的预防.  相似文献   

8.
关于为何加重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我国学界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理论界主要存在的"逃避法律追究说"和"不救助被害人说"都不能指明交通肇事后逃逸与其他犯罪后逃逸的区别,因此也就无法合理解释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原因所在。而借鉴台湾地区的刑法学理论,"确认利益说"说明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特别之处,因而是可取的。  相似文献   

9.
交通肇事罪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一直是学界存有争议的问题,对此问题的回答将影响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笔者认为,应当将其限定在过失的范围内,这样方能达到刑法条文之间的协调,也符合立法意图。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驾驶人数量和道路通车里程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和受伤已经成为影响公民人身安全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极少数驾驶人为逃避法律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这给交通民警快速准确处理交通事故带来了一定困难;一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于长期得不到侦破引发了诸如上访上诉、群体性事件等一系列延伸问题,这对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探讨研究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遗留血痕的发现、提取与运用,有效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1.
刑法133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中规定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行为的量刑幅度,本文主要探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性质、实践中如何认定以及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定罪等问题。  相似文献   

12.
本文结合近年来笔者办理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分析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与分类,并阐述了如何利用交通事故的痕迹物证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相似文献   

13.
域外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设置有"遗弃罪"、"不救助罪"、"交通肇事逃逸罪"等不同罪名,理论界有在我国刑法中增设"交通肇事逃逸罪"、"逃避交通肇事责任罪"、增设"特殊遗弃罪"、设置"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之不同建议。文章提出的完善有关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立法构想,主要涉及到对现行刑法第133条的修改和增加规范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新条款两方面内容。  相似文献   

14.
<正>确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对于解决现实中复杂的交通肇事案件具有参考意义。"交通肇事逃逸"是对救助义务和消除肇事现场对交通运输安全的抽象危险的义务的不履行,当存在救助义务时,基于义务冲突应当优先履行之,否则被撞者因此死亡的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内涵应当保持一致,即两者的作为义务内容应当相同,既保持了三种量刑的递进关系,也有助于证明"逃逸"与"致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5.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观目的的辩证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但是,对于逃逸行为主观目的如何理解在我国目前尚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逃逸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亦或为了逃避救助伤者的义务。从交通肇事者具有的救助伤者义务、交通肇事者逃避法律追究的期待可能性、逃逸行为的立法目的及保障司法实践的公平合理等方面入手分析,可以得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主观目的应是指为了逃避救助伤者的义务。  相似文献   

16.
本文根据刑法理论和立法精神,通过对当前学术界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和“逃逸致人死亡”不同理解的评析,认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决定于逃逸是否可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不决定于行为人是否负有某种义务;“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应当是明知自己的逃逸行为可能会致伤者死亡,即在主观上必须是间接故意,而且只能是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7.
析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参照刑法中关于犯罪构成的理论,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标准即交通肇事逃逸的主体必须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方面必须以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为前提,以逃避法律追究为目的;其侵犯的一般客体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客观上行为人具有逃逸的行为,逃逸的空间要素是交通事故现场。  相似文献   

18.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罪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加重处罚情节 ,但是由于忽视了逃逸行为的复杂性 ,导致了理论认识上的分歧。本文试图以刑法理论为指导 ,并结合案例来分析界定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以及它与逃逸致人死亡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区分界限。  相似文献   

19.
刮擦痕迹几乎可见于所有的交通事故现场,按照物证技术学原理,对刮擦痕迹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充分挖掘和解读痕迹的形成机理,不仅能够科学确定车辆的接触部位,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状态,再现事故经过,还能认定肇事嫌疑车辆,为事故责任的认定提供科学依据,也可为肇事逃逸案件提供破案线索和定案依据。车辆类型结构、车身材质、车辆装载和运行方式、车辆机械故障、车辆的修复等是车辆因素中影响痕迹形成的重要成因。  相似文献   

20.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比较复杂,刑法中规定了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但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存在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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