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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了解《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的变化,以及医护人员、社区居民、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属等相关人员对精神卫生热点问题的看法,为制定媒体应对策略提供依据。方法:在江西省和广东省对115人进行了12组小组访谈,包括医务人员6组、社区居民4组、患者及其家属2组。结果:有近一半的访谈对象没有听说过《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更加规范,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更加重视精神障碍的康复和管理。有42人认为社会上依然存在歧视精神障碍患者的现象,歧视的原因为"担心受到伤害"。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就医"问题,有4人表示不应该强制就医;5人认为必须强制就医;30人认为要区别对待。大部分访谈对象对心理咨询机构持肯定态度。大多数访谈对象认为医生应该为精神疾病患者保密,31人认为应视病情而定。结论:《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对推进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加大《精神卫生法》的宣传力度,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强化媒体的正面宣传和报道,正确引导公众认知;完善配套政策,促进《精神卫生法》的落实。  相似文献   

2.
为了解决近年来频频出现的被精神病事件,我国需要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不需要重复规定精神疾病的医学诊断标准,但需要确立一个能使现行医学诊断标准和治疗护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的正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应当依据国际公约《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明确规定,只有法院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司法机关性质的独立主管机关才有权宣判精神病并决定是否需要对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同时,应当承认精神病人始终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主体资格和权利能力,切实保障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为自己正名的诉讼权利。对正常人恶意进行强制医疗的,应当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精神卫生法》的立法经历了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最终出台的法律文本仍然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其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所要达到的目的非常高,而与中国的现实严重脱节。《精神卫生法》立法的三大理想中,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是核心,并希望立法来解决包括被精神病等一系列的社会现实问题。但是,立法脱离现实,相关的内容甚至出现了错误,表现在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实施导致人体器官丧失功能的外科手术、急诊急救、基层医疗机构的精神卫生保障等方面。由于存在不切合中国实际国情的规定,《精神卫生法》在我国的实施将会大打折扣。建议《精神卫生法》重点关注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得不到治疗、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得不到强制医疗的现象,关注财政投入不足、强制收治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英国精神卫生法修订评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简要介绍了英国精神卫生法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 ,分析了该次修订的特点 ,即重视病人个体权利及其差异 ,强调病人的自主权 ,特别重视通过精神卫生法庭的设立等制度设计干涉和监控医务人员的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权这一最基本的职业权利 ,注重平衡为保护病人健康和公众安全而必须的医务人员的强制治疗权和属于病人人身自由等基本人权的病人自主权 ,并指出了产生这些特点的原因。  相似文献   

5.
戴庆康 《证据科学》2002,9(3):179-182
本文简要介绍了英国精神卫生法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分析了该次修订的特点,即重视病人个体权利及其差异,强调病人的自主权,特别重视通过精神卫生法庭的设立等制度设计干涉和监控医务人员的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权这一最基本的职业权利, 注重平衡为保护病人健康和公众安全而必须的医务人员的强制治疗权和属于病人人身自由等基本人权的病人自主权,并指出了产生这些特点的原因.  相似文献   

6.
以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经过27年反复斟酌的《精神卫生法》终于出台,填补了精神卫生领域立法的空白,也将人权保障写入法律。精神障碍患者以自愿住院为原则,强制住院为补充,减少了“被精神病”的发生,但是对于强制住院的异议机制规定甚少且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在借鉴国外精神障碍强制住院异议制度的基础上,从提出异议的主体、异议机构以及异议程序方面,结合我国国情,对强制住院异议机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精神卫生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资料中如实记录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情况、实施约束、隔离措施等内容,并如实告知患者或者其监护人。患者及其监护人可以查阅、复制病历资料;但是,患者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可能对其治疗产生不利影响的除外。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年。  相似文献   

8.
对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治疗程序包括强制送治程序和强制治疗程序,由于该程序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应该严格遵循法治行政的原则。不过,国内各地所制定的六部精神卫生条例,赋予该程序的法根据并不充足;同时,程序法上的规定也并非十分完善。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制定《精神卫生法》,详细规定强制治疗的程序,为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提供坚实的法律根据。  相似文献   

9.
王岳 《海峡法学》2012,14(2):25-34
通过介绍美国自殖民地时期至今精神病治疗的发展历史,归纳了大部分通过立法而特别保障的精神疾患之各项"权利",进而结合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提出《草案》关于精神障碍患者各项权利的修改建议。这包括建立入院权利告知制度,并应补充或细化精神障碍患者通信和探视的权利、知情同意的权利、劳动及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治疗中受最少限制的权利、拒绝治疗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参与选举的权利、隐私权和定期得到审查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本文拟探讨患者自决权和医疗机构强制医疗权之间的关系,检视和定位医疗机构是否应该拥有强制医疗权。首先从2007年1月发生的北京“李丽云家属拒绝手术死亡案”和2010年12月初的“广州医生强制剖宫产事件”入手,分析当前患者对自身身体健康的自决权和医疗机构基于人道主义考量而可能直接不经患者同意而采取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继而厘清强制医疗的概念、特征以及当前我国存在的强制医疗的类型。最后寻找患者自决权和医疗机构权利的平衡,得出以尊重患者意愿为主,以医疗机构具有有限度的强制医疗权为例外的结论。  相似文献   

11.
刘昕杰 《北方法学》2010,4(3):145-151
民国民法颁行后,传统法律对妇女离婚权利的约束和否定得到纠正,在司法实践中,妇女也开始运用民国民法提出离婚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利。以民国新繁县司法档案中的李绍先案为线索,结合该县同时期30余件离婚案件,可以描述出民国民法实施以后,在基层社会中,妇女是如何依据现代婚姻法律赋予的离婚权利进行离婚诉讼的司法场景的,从而说明,民国民法的离婚制度不仅在立法上取得了进步,而且在实际上也的确促进了妇女权利意识的觉醒。  相似文献   

12.
张帆 《政治与法律》2020,(1):116-127
在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究竟有没有必要设置一些限制权利的基本原则?如果有必要,应当如何建构它们?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又会遇到哪些困难?基于法律体系的内部融贯性,这部法律必须认真对待普通民众的基本权利,并且需要设置一种动态的限权原则。这些原则不仅可以有针对性地应对突发事件的自身特质,彰显我国宪法对待权利的基本态度,而且能够满足现代法治对权利与权力之间相互平衡的期许。  相似文献   

13.
Although human vegetables lose their capacities of will and do not have the intrinsic attribute of civil subjects, they still have legal personalities and the status of civil subjects. The law has not provided for defects of their legal personalities, and thus civil law shall include human vegetables as objects of guardianship. The system of adult guardianship shall be constructed to supplement and correct the legal personalities of human vegetables. When human vegetables enter into a permanent vegetative state or state of brain death, law may declare the termination of legal personalities of the human vegetable. Due to the unique life state and capacity of act of human vegetables, the exercise of their civil rights faces a series of legal difficulties and challenges, mainly involving important issues such as the right of treatment for life rescue, marital right and reproductive right. The civil law shall ensure that the civil right of human vegetables can be fully enjoyed and effectively protected. Zhang Li, associate professor in civil and business law at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and also an invited researcher on civil la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and 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co-operated with Law School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Till now, she’s already released 23 theses in law journals and a monograph of the Survey of 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In addition, she was a member in doing studies (2006) on the legislation of Chinese tort law and presides over the researching (2007) of the legal personality and rights of disabled persons.  相似文献   

14.
社会保障的人权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人权条约将社会保障确认为人权的重要内容,使社会保障权表现为国家义务的形式,国家应努力创造条件使其向现实权利转化。从我国条约适用来看,已经生效的国际人权条约必须首先转化为国内法才能得到执行,表明了立法对于人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地位,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滞后,难以满足现实需要。所以,应按照条约要求和国内实际情况,围绕社会保障权构建一个完备的权利保障法律体系,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加强社会保障的人权保护,促进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赵洲 《法律科学》2012,(4):155-165
“保护的责任”要求主权国家保护其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之害,以及在其他各种情形下承担人权保护责任,当一国不能或不愿履行这一责任时,国际社会将有责任介入并采取相应的保护行动。在国内武装冲突中,容易发生对平民的生命财产以及民用设施的侵害,但是,主权国家应当怎样实施军事行动等行为才能符合人权保护责任的要求,对此,“保护的责任”本身并没有提供明确具体的标准和依据。为防止评估确认上的主观随意性,避免“保护的责任”被滥用成为干涉他国内政的工具,国际社会应当以国际人权法与国际人道法为基本依据,并主要通过对人道法规范在具体情势下的解释适用,来评估确认政府军事行动是否符合人权保护责任上的特定要求,以及是否构成不能或不愿履行“保护的责任”的严重情形,从而确定国际社会是否应当介入以及应采取的适当措施与方式。  相似文献   

16.
与其他任何制度一样,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也是一柄双刃剑。正当行使,可以保护小股东利益;若被滥用则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由于其具有忽视公司独立人格和否定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特殊性,故对滥用派生诉讼提起权的防止措施的规定便成为各国立法的重点。我国公司法也应对此有所反应,以充分发挥其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功能。  相似文献   

17.
The authors surveyed a sample of American forensic psychiatrists who work in state institutions. As a group, their respondents tended to be middle-aged, white men, who had little formal training in forensic psychiatry, felt somewhat alienated from their peers, yet who were Board certified in general psychiatry. They tended to be involved primarily in the direct treatment of patients, and most often expressed concerns about the care-and prominent lack of aftercare--received by forensic patients. They also perceived a sense of patient futility in the institutional forensic setting. The authors conclude by recommending that AAPL take a more active role in appealing to and representing such forensic psychiatrists.  相似文献   

18.
中国法律传统虽以"公法"为主要特征,强调以身份关系为纽带的"公权力",但在"私法"领域,却并非不重视以自由和平等为基础的"私权利"。在中国传统契约与清水江文书中,均普遍存有关于"契约自由"与"主体平等"这样一种"契约型社会"的私法观念。在契约自由方面,主要通过"二主和同"、"两和立契"等契约语言来体现契约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意的结果;在主体平等方面,则通过"两共平章"、"平中立约"等用语来表明立约双方具有平等的人格与主体地位。而这样一种注重合意、平等立约的私法观念,以及尊重契约、敬畏契约,通过契约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精神,是当今我国法治化建设过程中重要的本土资源与宝贵财富。在提倡尊重契约精神、保护私权利等法治观念的今天,亦能够为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提供历史的和本土的基因。  相似文献   

19.
多元的物权法源及其适用规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常鹏翱 《法学研究》2014,36(4):114-137
从我国物权的立法、司法、交易等实践情况来看,我国的物权法源是多元的。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源中,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物权法等狭义法律是核心,它们的位阶平等,相互间存在替代、细化、补充等关系。狭义法律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没有变通规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或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解释和细化了狭义法律,在不违背狭义法律目的的前提下,给物权内容提供了重要支撑。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认可的法源包括国家有关规定或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以及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在上述法源之外,习惯与物权法的根本宗旨、基本定位、整体风格、相关规定等高度契合,在无其他法源可供适用时起到补充作用。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在农村土地物权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它与狭义法律不一致时,承载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的党中央文件可作为法院裁判说理的依据.但不能成为裁判依据。  相似文献   

20.
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的意义在于构建一个过滤可赔偿损害的特别法律范畴。纯粹经济损失概念产生的历史缘由为近代法确定的以有形财产为基础的损害赔偿制度。从法技术的维度看,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的产生是德国侵权法以绝对权为基础确定严格限定的可赔偿损害范围模式的直接结果,非限定性的法国模式没有也不需要这一概念。纯粹经济损失概念在法律政策上有以下重要意义:将受害者与他人利益联系切断,而"塑造一个利益独立的个人";为维护行为人的自由而免除加害人过重的负担;改变投射损失的光源点而大幅度地缩小可请求赔偿的间接损失范围,扩大不可赔偿的纯粹经济损失范围。我国损害赔偿法对纯粹经济损失的立法应采德国模式和法国模式的混合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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