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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审理少年刑事案件,一定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在审理案件中,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案,另一方面要注重教育环节,原则。同时,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基础上,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多管齐下,齐抓共管,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有效统一。  相似文献   

2.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是法律监督活动的内在要求,是法律监督服务于建设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的具体体现。为此,必须树立社会公正的价值观,依法及时有效地实施法律监督活动,保障法律制度的设计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3.
中西法律式样的不同根源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模式 :西方的社会主导模式与我国的国家主导模式。西方的社会主导模式造就了西方的法律是社会的法律 ,是社会控制国家的工具 ;我国的国家主导模式导致了我国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 ,是国家控制社会的工具。这一不同的首要制度表现就是西方的法院是社会的法院 ,是权利的保护机构 ;而我国的法院则是国家的法院 ,是推行权力的机器。它的另一表现是作为社会权利的代表者参与法律程序的律师制度的有无。它在思想上的表现便是西方的法学是社会的、反思的法学 ,而我国的法学是国家的、注解的法学。  相似文献   

4.
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内涵是什么,两者相统一提出的背景是什么,两者是否能够做到完全统一,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有哪些。文章针对这些问题展开详细的阐释。  相似文献   

5.
论法律解释权的构成要素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法律解释权是法律解释学的重要问题,但长期以来我国法学对此问题却鲜有研究,这既可能会影响法律解释学与规范法学的结合,也可能会影响"法律解释法"的建设.本文是在传统法律关系原理的基础上,从规范法学的角度论述了法律解释权的概念以及作为构成要素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相似文献   

6.
邱水平 《法学杂志》2016,(10):65-72
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三个效果”的统一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反映出法治建设的普遍规律,也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执法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在执法实践中坚持“三个效果”的统一,必须自觉践行党的领导、群众路线、服务大局、公平正义等理念,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与情理、执法司法与舆论监督等方面的重要关系,更要着力提升政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相似文献   

7.
法律思维作为一种专业思维,是法治社会法律最基本的思维形式.法律思维是法律人共同的思维形式.法官作为整个社会利益的代表,在其职业思维中,必须考虑整个社会的秩序结构、价值结构和社会正义理想.法官的职业特点,决定其与其他法律人律师、检察官、法学者不同的思维特征.  相似文献   

8.
法律评价一般认为包括形式评价、事实评价、价值评价、合理性评价以及合法性评价等.随着法律评价理论的深入发展,审美评价成为一种新的法律评价方式和视角.法律的审美评价是指从法美学的角度对法律所作的审示、认识和评价.审美评价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评价维度,揭示了蕴含在法律之中的美.探讨法律的审美评价既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也对立法等法制实践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9.
笔者选择的是朱苏力老师发表于1994年的《中国社会科学》第六期的《论法律活动的专门化》。苏力老师此文逻辑清晰,从法律活动专门化的历史发展趋势入手,到法律活动的社会正负效应,最后以法律活动专门化需要谨慎把握的事项一一阐述,逻辑清晰、论据充分,为现阶段我国的司法实践改革提出了理论建议。  相似文献   

10.
韦伯关于权力的定义有重要意义,但是,它不能也不会终结权力问题的讨论。韦伯的定义对于人们认识法律权力现象有很大的影响。就法律权力而言,无论是霍菲尔德还是哈特都提出了重要的认识,而他们的认识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相似文献   

11.
身份法是规范身份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是指婚姻法、收养法或亲属法,而不应包括继承法。自愿、平等和人格独立、保护弱者和儿童最大利益优先,是身份法立法的主要原则。自由原则包括选择共同生活方式或者家庭模式的自由、身份行为的自由。身份法以平等和人格独立为基础,应以维护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和人格独立为目标。身份法制度设计上应有利于对老年人的扶养,有利于保护妇女权益,在涉及儿童利益的事项上应充分尊重儿童的意愿,在各种不同利益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儿童最大利益。  相似文献   

12.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旭 《河北法学》2004,22(9):53-56
社会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是一个具有相当理论与现实意义的问题。社会法是指国家为了救助弱者、反对歧视而制定的调整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关系的法律规则的总称。社会法的调整领域主要包括四方面 ,社会正义理论等构成了其产生基础。经济法和社会法是第三法域下两个并行的部门法 ,两者在产生时间、目标、调整对象、公平观、调整方式等多方面存在不同。经济法和社会法应当协调发展、相互配合  相似文献   

13.
雷明贵 《行政与法》2010,(10):116-119
婚姻立法是对一个社会的家庭、婚姻状况现实的描述及理想表达,本文通过建国后几部婚姻法的变化,把婚姻和家庭制度放回到社会、政治和文化背景中,把握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婚姻家庭关系变化的特点,理解国家对家庭这一社会设置的治理路径:从全面介入到有限度退出。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在中国历经引进、否定、转向、曲折,最终实现复兴,它始终没有改变沿着中华民族的民富国强的这一方向而前进。2007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颁布的中国《物权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巩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更深层次的发展、中国人权保护事业的进步以及中国民法法典化的最终实现等方面彰显其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同时,囿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该法在一些内容的厘定上留有时代的烙印,带有时代的特征。中国《物权法》的颁布,预示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人权保护、民法典的制定乃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新的启程。中国《物权法》的这一积极效果与历史进步的取向是最主要的。该法中的落后规定或未作规定的事项,可以通过将来制定民法典、修改《物权法》或制定司法解释予以补充、克服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法律实施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夏锦文 《法学论坛》2003,18(6):27-32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法律实施是指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贯彻与施行。它是将法律规范的抽象行为模式转化为人们的具体行为的过程;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从应然状态进到实然状态的过程;是由法律规范的抽象的可能性转变为具体的现实性的过程。法律实施是实现法的目的的重要方式。在当代中国,立法已驶入快车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也基本建立。但是,法律的实施状况和效益并不尽如人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法律实施的基本理论缺乏研究,对法律实施的实践缺乏总结,法律实施已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时代课题。因此,本文着眼于法律实施的基本含义、内在规定性及其相关概念的辨析,致力于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法律效力、法律实效、法律效果和法律效益的联系和区别的探讨,藉以为法律实施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基本的知识铺垫。  相似文献   

16.
跨国公司作为主体参与国内国际社会活动的能力与事实并存.依法律主体资格的唯一衡量标准——法是否直接赋予其权利义务,跨国公司享有国内法主体地位,但不享有国际法主体地位.对法赋予跨国公司主体地位的可能性分析须从法的根本目的出发,并结合现实社会实践综合考量.作为国内国际社会的重要参加者,跨国公司对现有法律体系下各法律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及法所保护的社会秩序均有重大影响,这决定了其享有相应国内国际法主体地位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7.
郭振杰 《河北法学》2004,22(6):31-35
在简单清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现实表现后,列举和分析了我国制定民法典背后的原因,并在深刻探讨我国当前的现实社会法律背景基础上,对我国民法法典化提出质疑,得出目前我国尚不存在民法法典化的厚重可靠的社会、学术和政治条件根基这一结论,在此结论下,提出法律界人士当前的历史任务,是摒弃民法典的神化功能,真正面对当今中国亟需解决的法学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问题,促进我国民法以及整个法律体制在实践中的有效和协调。  相似文献   

18.
社会演进与刑法修改——以德国为视角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的制定源于社会的需要,刑法的修改也是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发展推动的结果。因此,适时修改刑法,根据客观需要合理界定罪与刑的范围,乃是各国刑事立法的重要内容。本文以德国为视角,在概述德国刑法修改概况的基础上,从刑法修改始终依从社会的客观需要、始终与刑事政策的变化相呼应、始终伴随着刑法理论的发展三个方面对社会演进与刑法修改的关系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我国应当借鉴德国刑法修改中体现时代性、注重实用性、反映国际性和追求超前性的经验,为不断完善我国刑事立法服务。  相似文献   

19.
邓丽 《北方法学》2015,(4):64-74
在肯认婚姻法属于民法典组成部分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婚姻法与民法总则之间的内在逻辑,辨析婚姻法律制度与民法总则具体制度之间的同异,以期应用于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在意旨上,民法总则通过界定调整对象、规定基本原则和阐释价值理念对婚姻法进行涵摄和指引。在体例上,身份法与人格法的分离是民法总则得以构建的重要前提,而身份法与财产法之间的实质性差异也决定了婚姻法的独立自洽是必然的。整体而言,两者的协调立法,需要民法总则有自省式的定位,而婚姻法则有选择性的出位。就条文设计而言,民法总则在界定调整对象、规定基本原则时应充分考虑婚姻法的制度特性和立法诉求。  相似文献   

20.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初探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王全兴  管斌 《现代法学》2003,25(2):113-118
社会法作为寓于法律社会化过程中的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第三法域 ,在其发展到一定阶段 ,出现了作为经济领域法律社会化现象的经济法。因而 ,一方面 ,经济法具有广义社会法的基本属性 ;另一方面 ,经济法与狭义社会法之间 ,各自所对应的国家干预在范围、宗旨和手段上都不尽相同 ,但在经济与社会趋于一体化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 ,需要完善其功能的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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