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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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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国税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有效途径。制定扶持城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对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全市退役士兵安置  相似文献   

2.
<正>(2014年6月10日)沪府办发〔2014〕3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郊野公园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本市郊野公园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设郊野公园,是本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的重要载体.为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市民游憩空间,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现提出本市郊野公园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2014年9月29日)沪府办发〔2014〕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关于建立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渝府办发[2015]17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重庆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1月16日  相似文献   

5.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沪府办发[2007]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监察委、市纠风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减负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本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甬政办发[2007]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宁波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  相似文献   

7.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宁政办发[2011]1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委、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司法局拟定的《南京市孤儿保障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2014年9月26日)沪府办发〔2014〕5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本市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沪府办发(2007)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本市推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正>(2018年11月30日)沪府办发[2018]4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正(2017年12月1日)沪府办发[2017]7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水务局、市残联《关于促进本市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正(2018年9月6日)沪府办规[2018]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着眼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要求,充分发挥绿色建筑集约发展效应,加快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  相似文献   

13.
正(2018年7月24日)沪府办规[2018]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金融办《关于完善本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财政支持政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14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三部门《关于完善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财政支持政策的意见》(沪府办[2014]49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4.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残联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公安厅、教育厅、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相似文献   

1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目标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05年,全市基本建立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体系,城镇有需求的残疾人70%得到康复服务,农村达到50%。到2010年,城镇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康复服务,农村达到70%以上。到2015年,全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相似文献   

17.
正(2018年1月11日)沪府办规[201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就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  相似文献   

18.
<正>(2015年8月27日)沪府办发〔2015〕3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交通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质量技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9.
<正>(2014年9月19日)沪府办发〔2014〕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关于本市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20.
正(2017年5月2日)沪府办发[2017]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团市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青年是最具创造力的就业创业群体,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中坚力量.为着力提升青年人力资源的供给质量,促进青年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从而为本市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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