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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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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本质上是一款自制法律,但是,为保证民法的有效性,在民法的实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强制性规范,提升了民法对于人民的约束力.然而在约束力提升的同时,也存在着对私法自治造成侵犯的危险,因此,对于现行的强制性规范不断的优化和反思是十分必要的.必须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国家的治理方针不断提高强制性规范执行的效果和质量,使得其执行规范具有正当性和科学性.因此,本文主要对民法中的强制性规范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强制性规范存在的正当性以及局限性,并简要分析了优化强制性规范的策略.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民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存在着条文数量过多、强制程度较高、对权利自由的限制过度以及规范词使用不当等诸多问题.其原因在于民法根植之市民社会赢弱、立法理念偏颇及立法技术落后等.只有充分认识个体之于社会、市场之于政府、私法之于公法的优位性,才能切实更新立法理念,科学确定民法强制性规范的立法原则、立法模式、立法人像和立法方法.只有科学配置民法强制性规范,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才能使我国编纂的民法典真正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适用性.  相似文献   

3.
钟瑞栋 《法律科学》2009,27(2):69-81
立法者应妥当处理宪法与民法、行政法与民法、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以及民法典内部各种规范之间的关系,通过部门法的合理分工与互动来实现公、私法的“接轨”。宪法中的规范和纯粹行政法的规范是前置型强制性规范,不宜安排到民法典内部;为实现特定公共政策目标的强制性规范是外设型强制性规范,应安排于民事特别法和行政法规中;为自治的私法行为设定最低法律要求以及铺设通往公法管道的强制性规范为内设型强制性规范,应安排在民法典内部。  相似文献   

4.
宁红丽 《法学》2012,(4):32-41
虽然民法为自治法,但其亦存在一定数量的强制性规范。相较于人民可不受拘束而另为其他约定的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潜藏着侵害私法自治的更大危险,对现行民法中强制性规范加以反思与检视诚有必要。公共利益、社会正义、弱者保护、家父主义等理据固然系民法为规范性强制所不可或缺,但应慎重对待。通过转换国家治理策略、使为强制者承担严格的论证义务、优先诉诸现存正当理由、进行比例原则的操作、民法典与特别民法对强制性规范作出不同安排、程序控制优先于结果控制、实现部分强制性规范的半任意化与任意化、慎用违反强制性规范的最严厉的责任方式等途径,有助于提升民法强制性规范的质量,增强其正当性。  相似文献   

5.
民法的理念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多元的,其理念可以包括:民法的精神理念、民法的形式理念、民法的全息理念、民法的适域理念、民法的权利分类理念。由此居于母体地位民法理念所决定,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确立如下六项基本原则:主体平等原则、私法自治原则、权利保护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权利滥用禁止原则,各项民法基本原则都有自己特有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相互依存。民事法律规范受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并贯彻民法基本原则的意图。  相似文献   

6.
本文指出为了克服公司合同理论的缺陷,弥补可替代性救济机制的不足,公司法中应当设定一些必备的强制性规范,以实现公司发展中的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刑法规范固然要与民法规范协调一致,但这并非意味着刑法规范的内容必须按照相关民法规范作出相同的理解。由于在性质、功能及体系上的差异,刑法规范与民法规范在理解和适用时有时需要彼此存异。从另外的角度看,这种差异又是法制统一性的一种表现。  相似文献   

8.
同性结合由刑法规范至民法规范的跨越经历了数千年历程,是社会发展、文化多元、观念变迁及人类对同性恋认知深化的产物和同性结合去罪化、去病化至正常化发展的结果。但各国同性结合民法规范的立法技术不同,对同性结合权利义务的规定有别,其中蕴涵着不同的法理和价值取向,具有各自的文化适应性。我国是一个文化单一、法律道德化和家中心理念深厚的国家,同性结合生存的社会环境不同,同性结合之民法规范应当选择适合于我国法律和文化的路径。  相似文献   

9.
10.
我国《公司法》的管制色彩较浓,既不符合公司法的私法品格,也无法满足商品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各种因素的叠加需要公司治理应从强管制法向强任意法理念转型.转型的方向应当是从强管制性到强任意性,也即降低强制性规范的比例,提高任意性规范的比例.保护自由、注重本土文化与明确识别规则是配置相应规范的原则.在规范的适用效果上,应当采取...  相似文献   

11.
商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一直受到学界的关注。本文通过与任意性规范的比较分析,论述了商法中强制性规范的含义、存在功能、边界界定以及在商事立法中未来发展展望。期望对人们理解商法中的强制性规范能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2.
我国在行政诉讼中大量出现援引民法规范的案例,但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对民事规范有效借鉴的判断方法和规范路径。有鉴于此,需深入探讨行政诉讼中民法规范的适用问题,提出一条妥当引入民法规范的适用路径。该路径以区分法律漏洞类型为起点,在共同的法律价值追求和逻辑自洽的要求下,寻找可引入的共通性领域,最后通过类推或解释的方法援引民法规范。廓清该路径既能弥补传统行政法的缺陷,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行政权滥用,防止其对公民权益造成损害。  相似文献   

13.
商法强制性规范的法律规避具有规避主体专业性、职业性,规避方法高度复制性、传播性的特点,具体表现为正向规范和反向规避两种形式。正向规避是商主体主动逃避商法强制规范的适用从而获得不法利益,主要是通过当事人内部协议的形式来实现,这是商法强制性规范法律规避的常态形式。反向规避主要存在于混合商行为中,商主体主动要求适用商法强制性规范,认定私法行为无效,从而获得不法利益,这是一种更为隐蔽的法律规避形式。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我国无效合同的立法沿革作为切入点,分析了强制性规范对于合同效力的干预程度逐渐减弱的历史发展趋势,并提出对于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合同,不应绝对地认为无效,而应一分为三:即无效、并非无效但应受处罚和并非无效亦无须受处罚。司法机关在进行判断时,应当从私法自治价值优先、公序良俗原则以及分析立法目的和宗旨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衡量,以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民法学方法论普遍更多关注通过请求权规范基础分析方法和法律解释方法对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进行寻找和解释适用,对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如何形成则关注较少。案件事实的形成环节蕴含了民法学方法论的丰富命题,司法三段论中具体要件事实的形成离不开民法证据规范的适用。案件事实的形成过程本身就存在一个司法三段论的适用,证明责任规范贯穿于司法三段论的始终。对案件事实形成过程中民事证明责任等民法证据规范的发现、归类和解释运用是对传统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有益扩充,也丰富了民法规范论的类型配置。民法证据规范主要包括民事证明责任一般规范和民事证明责任法定例外规范,前者需要通过证明责任一般条款独立加以规定,后者则具体表现为法定化的民事权利推定规范、民事法律事实推定规范和证明责任倒置规范。  相似文献   

16.
中国封建社会不仅有民法,而且还有着系统,协调的二元民法法律规范体系。在国家制定法层面,法典、今、格、式、例等不同形式的法律都有着大量的民事法律规范及具体的民法务文;而在习惯法颁域,家法族规、行规业律,契约等曼是丰富了中国封建民法的内容。制定法民法与习惯性民法在中国封建民法二元法律规范体系并没有太多的矛盾与冲突,整个封建民法二元法律规范体系的运作一直保持着高度的协调。  相似文献   

17.
为推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培养成果,搭建论文品评乃至学术评价之平台,《法学家》自本期起专辟"博文精萃"一栏。该栏目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论文要旨",由博文作者对其博文进行全面系统而重点突出的介绍,一般宜包括如下要素:博文的体系架构;博文每章节的主要内容;博文的主要特点;博文的主要创新和不足;博文所研究领域的课题展望。其二是"论文评议",可以是答辩委员会的论文审查意见,或者评审专家的点评,具体宜包括如下要素:对论文的总体评价;对论文的体系及各章节的评价;对论文创新的评价;指出论文的不足以及进一步完善的方向。敬请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  相似文献   

18.
金彭年  吴德昌 《法学家》2006,(3):133-140
强制性和禁止性法律规范的界定是国际私法实践中法院地所在国适用法律规避制度的前提条件,但何谓法律规避中本应适用的强制性和禁止性法律规范在学理探讨中却仍属空白.本文旨在结合案例论述法律规避中强制性和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学理认定标准、立法规定,进而阐述法律规避、直接适用的法律与公共秩序在适用中的相关理论问题,以期于学理上能拓展对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制度的认识,在实务中可以为司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食品安全法>颁行后有所变化,即食品安全标准皆为强制性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三类.从规范法学角度看,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是指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强制效力",而非食品安全标准本身是强制标准.在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和衔接的过程中,应采取"合理解释和区别实施"的原则,力图实现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连续性和统一性.  相似文献   

20.
王贵松 《法学家》2012,(4):40-53,177
民法与行政法虽各有特性,但也有共通之处。在行政法规范出现漏洞时,出于平等和正义的要求,适用民法规范既有可能,也有必要。但民法规范并非一律可以直接适用,而要根据有无行政的特殊需要来作出判断。民法中的一般法律原则、一般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技术性规定等通常可以直接适用于行政法领域。其他民法规范虽然未必直接适用,但仍可能根据平等原则的要求,进行类推适用。无论是直接适用还是类推适用,均应以行政法规范存在漏洞为前提,并遵守合理的规则和界限,否则也会破坏民主与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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