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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司法部全面推行劳教所所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所务公开是指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将对劳动教养人员实施强制教育改造措施的执法依据、程序、相关规定和执法结果,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和社会各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实行所务公开,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劳教人员及其家属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执法热点和敏感问题为重点,遵循依法公开、利于监督、注重实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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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强制戒毒劳教所筹建于1992年底,1994年开始收容劳教人员,是专门收容吸毒型劳教人员的劳教所。随着广西区打击吸贩毒工作力度的加大,被送劳动教养的吸毒人员逐年增加,年龄结构也日渐年轻化。据统计,截至1999年2月底,该所收容在所的劳教人员中,16-29岁的占全所劳教人员的60.4%,30-39岁的占全所劳教人员的354%,而40岁以上的仅占4、2%。可见,该所的青少年劳教人员已占90%以上。如何做好这些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使他们脱离毒品、重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此,该所干警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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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5月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推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执法活动“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的规定(试行)》,2003年4月司法部再次下发了《关于在劳教系统推行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所务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实务,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和许多的关注。到目前为止劳教所所务公开历时已4年,执法的透明度有所增强,劳教人员接受教育挽救的积极性有所提高。然而,实践仍然对所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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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部制定了《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教育工作规定(试行)》,并于2004年1月1日施行。就如何理解、贯彻这个规定,笔者请司法部劳教局有关负责人作了解答。 问:请谈谈制定《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教育工作规定(试行)》的目的。 答:近年来,全国劳教场所18岁以下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数量呈上升趋势。劳教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收容、教育了一大批未成年教养人员,教养工作已成为我国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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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劳教所是怀化市唯一的一所对被依法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政法机关。多年来,市劳教所始终把严格依法管理、规范文明执法、促进执法公正作为劳教工作的生命线,确保劳教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公正性。劳教所已连续八年实现"四无"(无劳教人员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恶性案件、无习艺劳动事故),整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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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工作,方便劳教人员与亲属的联系,进一步调动劳教人员的改造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劳动教养人员考核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所实际,以《浙江省劳教系统所务公开规范》中的《劳教人员使用亲情电话》为指导,莫干山劳教所于1998年出台了有关亲情电话管理制度,并于当年5月1日在各大队劳教宿舍开设了劳教人员与其亲属联系的电话。3年多的实践证明,开通亲情电话为教育改造工作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使其发挥更好的作用。一、开通亲情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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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从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实行以来,第 一代独生子女大部分已走入社会。日前,我们对我所 (深圳市第二劳教所)收教人员中独生子女类劳教人员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抽调3个大队共 1056 名劳教人员,其中独生子女为74人.占总数的7%。从查阅以前的资料和了解的情况来看,独生子女类劳教人员明显呈上升趋势。如何针对独生子女类劳教人员依赖性强、独立生活能力弱、性格比较孤僻不合群等特点,加强对独生子女类劳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应引起我们加以研究和重视。 独生子女类劳教人员的特点 独生子女类劳教人员主要有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