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我国,平等权的司法保护经历了从“宪法平等”到“不受歧视”的路径转型,平等权终以不受歧视的姿态进入实质性的司法审查环节。在审判实践中,法院裁断争讼行为是否构成歧视主要审查案件中是否存在促发归类效果的区别对待行为、区别对待行为适用的归类事由是否为法律明确禁止、受到区别对待的当事人是否遭受相对不利的后果以及归类事由与不利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等四个要素。在前述四要素成立之时,法院出于对干涉行政事务的谦抑、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意思自治的尊重以及对真实职业资格的承认等,仍得认定争讼行为不构成歧视。  相似文献   

2.
在宪法学上,判断区别待遇是否构成歧视,不仅应从宏观上考察区别对待的目的正当性、区别对待的手段与目的之间是否存在正当联系以及手段的正当性,还应从微观上考虑区别对待所实现的公共利益的性质与重要性、区别对待所限制的权益的性质、区别对待所依据的特征是否包含在宪法有关平等的规定之中、归类是否存在过多包含或过少包含的情况等因素,具体可采取"四阶段法"。据此可以认为,目前基于实现实质平等目的而制定的景区门票优惠政策中存在年龄歧视、身高歧视、户籍歧视、身份歧视以及宗教歧视,应予取消。为防范类似歧视现象的发生,限制公园或景区管理者的裁量权是关键。因此,应在立法上统一规定可以区别对待和禁止区别对待的情形,以及可以给予某类人群优惠的景区的数量等;应建立强制门票优惠政策拟定者公开说明理由的机制、由价格主管部门事前对门票优惠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机制以及建立基于旅游者投诉而启动的门票优惠政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3.
反歧视法理论是我国法学研究的一个空白点。“歧视”一词由于受到英文的影响 ,在汉语中含义并不确定 ,在学术研究和立法中需要加以界定 ;对人加以“区别对待”的行为可由于三种原因而构成为法律所禁止的“歧视”行为 :行为建立在错误判断的基础之上 ;行为的目的不道德或具有严重的社会后果 ;为了从宏观上保护弱势群体、减少社会不平等而被法律规定为“歧视”。据此 ,四川省出台的“男领导不得配女秘书”的规定是典型的“性别歧视” ,应当由法律予以制止。  相似文献   

4.
李昊 《法制与社会》2012,(15):252-253
平等既是重要的宪法权利,又是一项宪法原则,在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平等权源于对人格尊严的尊重,构成了正义的核心内容;平等权的法律保障机制分为正面的“宪法平等保护”和侧面的“法律禁止歧视”两种方式,保障平等权应当着力完善违宪审查制度和反歧视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论美国宪法“平等保护”条款的司法检验标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论美国宪法“平等保护”条款的司法检验标准曾尔恕美国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指第14条宪法修正案中“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拒绝给予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以平等保护的法律”的规定。第14条修正案是为了保护南北战争中赋予黑人的自由权利而制定的,其“平等保护...  相似文献   

6.
为了避免税收优惠条款解释的恣意和混乱,迫切需要确立税收优惠条款的解释原则。基于税收优惠条款本身的特殊性,与之相适应的特定解释原则是:价值导向原则和区别对待原则。"价值导向原则"强调从税收优惠的"社会目的"或"经济目的"来解释税收优惠条款;"区别对待原则"侧重于解释的宽严相济,在解释中谋求"合目的性"与"宽严相济性"的有机结合,以实现税收优惠条款解释的科学合理化。  相似文献   

7.
自建国以来,美国就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为了保护经济自由、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繁荣,美国制定了商业条款、特权与豁免权条款、反垄断法等对地方保护主义进行规制,其中商业条款和反垄断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平衡国家实施联邦竞争政策之利益与州行使主权之利益,最高法院创立了市场参与者例外、州行为例外等原则,豁免了州和地方政府反垄断法上的责任。美国规制地方保护主义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8.
伍瑾 《法学》2007,(1):61-64
童教授前后两文的本意是提醒人们不要过度阐释物权的平等保护,并希望用释宪的方式消除平等保护违宪的嫌疑。不可以离开宪法理解民法的平等原则。民事主体资格之间的不同是宪法基本经济制度条款的直接反映,是最大的法律差别。指出平等保护原则与宪法基本经济制度条款有冲突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物权法的通过设置障碍。刑法上对不同主体的区别对待客观上是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9.
平等保护请求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平等保护请求权是一种公法上的请求权 ,是公民在遭受公权力的不公平对待后请求公法救济的基本权利 ,平等保护机制正是以此为基础而建立的。我国尚未承认公民广泛的平等保护请求权 ,因而受限于狭隘的行政诉讼范围 ,以致大量的公权力“歧视现象”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公民权利无法获得法律的平等保护。面对制度缺漏与问题叠出的困境 ,我国应以公民的平等保护请求权为基础 ,以立法机关的违宪审查与司法机关的行政诉讼制度为主要载体 ,建构符合我国法律体制的平等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0.
打击劳动力市场上所存在的就业歧视现象,促进就业,是立法者制定反就业歧视条款,并将其写入就业促进法(草案)的初衷。然而,如果对反就业歧视条款持这种工具主义的理解,则容易使得这类条款遭受违宪的指控。同样,学界普遍的观点——认为就业歧视侵犯了公民平等就业权,也存在法理上的误区。因为,平等仅指国家对公民的平等对待,并不禁止私人间的歧视。事实上,就业歧视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个人尊严。所以,宪法第38条人格尊严条款构成了反歧视条款真正的上位法依据。  相似文献   

11.
“肯定性行动计划”的法理学思考——以平等理论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60年代,针对黑人等少数族裔和妇女的生活困境,美国政府实施了所谓的“肯定性行动计划”,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是对平等理论的一次实践。但美国许多白人认为“肯定性行动计划”是“逆向歧视”。平等应该是绝对平等与相对平等的统一,是抽象平等与具体平等的统一,也是实质平等与形式平等的统一,更是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的统一,从而反驳了“逆向歧视”论者乃是把平等绝对化的表现。此种研究路径对我国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2.
《法学评论》2008,26(3):92-98
平等一直为学者所关注,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乃历史的重大进步,但正面落实平等的"肯定性行动"却引起负面的后果:反向歧视以及保护性歧视。少数人保护性隔离的法律不仅引起社会的反感,也受到被保护者的批评。因此,特别立法不是主张平等保护的立法者一相情愿的行为,在宪法上正确理解平等原则与平等权、系统保护平等权的相关主体则是首要的,当然,平等是否真正实现还需要多方面综合评价以及回到实践进行检验。  相似文献   

13.
高考招生的无区别对待,即确立一个中立标准———考试分数来决定学生是否录取,虽然能够根除故意歧视,但不能消除事实歧视。而以消除事实歧视为目的的补偿平等、优先录取,只是特殊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措施,不具有普遍意义。高考招生平等保障,应是与正义社会相契合的参与平等,社会各基本派系(如民族、地域)都应有适当比例的合格考生接受高等教育。这意味着,当无区别对待招生损害了正义社会的基本要求,民族、地域因素在高考招生中就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非歧视在很多场合被视为平等的等意词,俨然已经成为衡量平等的重要标准。但是歧视一词有不公正的区分和区别对待两层含义,且存在贬义和中性两种词性。作为平等衡量标准的非歧视中的歧视应是不公正的区别,指的是贬义词意义上的歧视。同时,不公正的区分可以由区分目的的不公正和区分实行效果的不公正两方面构成。歧视的两层含义紧密相关,基于对合理区别的考虑所给予的特殊保护会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成为不公正的区分,从而违反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15.
<正> 法院应该如何处理非法所得的证据,是使得美国司法界长期困扰的一大难题。经过数十年的争论,美国最高法院试图采用更多方法保护和执行宪法第四条修正案中禁止非法搜查和没收的条款,于是在二十三年前,在马普诉奥伊一案中确定:"违宪搜查和没收所得的所有证据,同样不许在州法院中采用"。论证宪法第四条修正案赋予公民个人的权利没有受到侵犯,是法院判决中的一个重要组  相似文献   

16.
《澳大利亚宪法》“非歧视条款”的适用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澳大利亚宪法》第117条的目的本是阻止对州外居民实行歧视,但因澳大利亚联邦高等法院长期采用限制性的解释方法,使该条没有发挥良好的作用。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澳大利亚联邦高等法院的态度才发生变化,其对《澳大利亚宪法》第117条采用了广义的和实质性的解释方法,使之有利于保护人权,从而遏制了以住所为基础的歧视。澳大利亚的经验与教训可以给我国有效控制和阻止地方歧视提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律师在刑事活动中发表和履行职责有关的言论而不受到国家刑事追究的权利就是律师的刑事豁免权.本文从律师刑事豁免权的内容谈起,而后从人权保障、程序主体性、特殊行业保护、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四个方面论述了律师刑事豁免权的理论基础,而后又针对其价值进行阐述,基于对律师豁免权的理解提出了构建我国律师刑事豁免权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论禁止歧视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周伟 《现代法学》2006,28(5):68-75
歧视是指被法律禁止的、针对特定群体或个人实施的、其效果或目的在于对承认、享有和行使基本权利进行区别、排斥、限制或优待的任何不合理的措施,即歧视的表现形式是在相同的情况下无合理理由而恣意取消或损害特定群体或个人平等享有权利的任何区分、排除或选择的措施。法律禁止歧视的目的是对少数群体或具备该群体特征的个人基本权利的保护以实现法律的公正。禁止歧视与平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为平等并不反对任何差别,但却反对没有合理依据的区别对待。如果差别有正当的理由并且是为了实现合法目的,则不构成歧视而是法律许可的合理差别。  相似文献   

19.
城镇就业中的身长歧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自然人的身长在法律上属于与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无关且不受任何人(包括国家在内)干预的私人生活领域。用人单位如在行使用工自主权时要求与劳动能力、专业技术和岗位职责无关的身长条件,在法律上构成“考虑不相关的因素”的行为,且限制、剥夺、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禁止身长歧视是反歧视立法由传统的禁止针对人的固有特征的歧视,扩展到针对基于社会偏见的歧视,再到保护体现人格尊严的身长、长相歧视的最新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20.
就业市场中基于个人的基因缺陷及其携带情形所作的不合理区别对待,严重影响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基因歧视既源于对体现生物多样性的自然人固有差异的偏见,也是用人单位不适当地将人体基因结构及其缺陷作为衡量工作能力标准的结果。应对我国就业中的基因歧视,需要在立法上明确劳动者对基因信息享有的隐私权优先于用人单位的雇佣知情权,同时实行保护基因隐私权与禁止风险基因选择的二元模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