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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御史,是隋朝设立的官职,一直沿用到清代。监察御史的品级不高,但权力不小,文武百官有什么劣迹,监察御史都可以管.说白了,监察御史就是朝廷管官的官。本来级别就小,还要管级别比自己大的官,这难度可想而知。难归难,可有些监察御史就当得很称职,不但官当得胜任愉快,还留下了美名。这其中,明朝的吴讷就是一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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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晨 《党的生活(黑龙江)》2015,(4)
监察御史一职设立于隋朝,一直沿续到清代。品级不高,但权力不小,文武百官有什么劣迹,监察御史都可以管。说白了,监察御史就是朝廷中管官的官。本来级别就小,还要管级别比自己大的官,这难度可想而知。虽说难度很大,可有些监察御史就当得很称职,还留下了美名,比如明朝的吴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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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春秋战国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汉设御史台,归属办理宫中内务的少府,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的监察机构。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分为十三部监察区,由刺史代表皇帝对地方实行监察。京师长安附近七郡为司隶校尉部,司隶校尉除三公之外对朝廷百官都可弹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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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清末变法修律之前,有着一套独特的法律监督体系,其代表是秦汉以来逐步形成的御史制度。御史的基本职能是纠察百官,"肃正纲纪"、"察治稽违",辨明冤枉,延至惩治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监督国家机关活动等;清代则以"弹举官邪,敷陈治道,审核刑名,纠察典礼"为职掌。需要指出的是,御史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监督案件审理有无冤情,定罪量刑是否正当,实际行使了一定程度的审判监督权。从形式上看,御史对涉嫌官员的先参(劾)后审的必经程序也具有公诉的某些特征。中国封建法制,历来是司法同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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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2,(7):55-55
古人告诉我们,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于是我们的声带将古人的这番遗训贯彻得不折不扣。我们专挑他人的毛病,这他人包括亲人、朋友、同事、不认识的人。我们乐于为他人指路,人人是洞察一切高瞻远瞩的舵手级导师,我们的声带不会发出赞美别人的声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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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唐书·列女传》记载:李余任监察御史时,得俸米,李余的母亲一量有三斛多,便问送米的官吏:“米为什么多了?”官吏答:“供给御史的米,量时是不刮平斛的。”李母又问送米的车庸(车夫):“用车钱应该是多少?”车庸答:“御史不付车钱。”李母为此很生气,“敕归余米,偿其庸”(即令送米的官吏拿回多余的俸米,向车夫偿付了用车的费用),并严厉责备了李余。事后李余弹劾了管仓库的官吏,并将其原因告知了各位御史,“诸御史闻之”,皆“有惭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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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万历年间,在杭州西湖岳庙的左边新盖了一座祠堂,这是两浙盐商集资为纪念巡盐御史叶永盛而建立的。叶永盛,字子木,号玉城,安徽泾县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万历二十八年至三十年任两浙巡盐御史。关于叶永盛其人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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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张生在11月8日的《北京日报》上发表文章说,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轫于西周,确立于秦汉,至隋唐臻于完备,历经变革延续至晚清,可谓源远流长。历代选任御史的标准虽不尽相同,但不无共同之处,"通常以学识、德行及政治经验三者,为遴选御史的评价标准"。监察官之学识首重律令知识,次重官吏职守及相关政治、经济知识,便于其能究明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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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旻昱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11,(2):107-109
明代建立了非常健全的监察体系,御史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监察地方又有弹劾百官劝谏皇帝之权,在明代前期确实起到了打击权奸阉宦、监督巩固政权的职能,但是御史在晚明摒弃是非原则,逐渐陷于党争,成为导致明朝的覆亡的主要因素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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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振华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1):27-28
古往今来,尽管社会制度不同,但权力腐败一直是个祸害。古人也曾为纠治权力腐败动过脑筋,像中国古代有御史制度的创立,近代西方社会的“三权分立”学说就诞生于制约权力腐败的思考。但是,权力腐败问题并未因此解决,由此造成的社会弊端仍然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世界性难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