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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那种认为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利益构成其它犯罪的,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的观点值得商榷。我的看法是受贿为他人谋利益构成它罪,勿须并罚。一、刑法第185条第2款决定了受贿触犯它罪勿须并罚刑法第185条第2款的特点在于,它既没有对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谋利益的性质(合法、非法、犯罪)加以限制、同时,又只对因受贿造成的严重结果  相似文献   

2.
据刑法第386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第382条的规定处罚。而第382条第1款第3项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那么受贿人受贿后将财物退还行贿人,是否属于“积极退赃”?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三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 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第二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  相似文献   

4.
张杰 《天津检察》2007,(2):23-24
对合犯,又称对向犯,通常指基于双方的互为对象行为而成立的犯罪①。《刑法》中规定的行贿罪与受贿罪就是典型的对合犯。根据《刑法》第164条第三款的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刑法第390条第二歉也有同样的规定。那么,以上的规定是立法者基于自首制度还是立功制度的考虑作出的,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不无争议。  相似文献   

5.
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行贿犯罪查处难的现实困境,大量行贿人没有受到法定的刑事追究。一方面是由于立法规定的“不正当利益”的主观要件难以把握,无法查处向国家工作人员“身边人”行贿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贿赂犯罪的隐蔽性和侦查手段的落后性,侦查部门不得不过分依赖行贿人的言词证据以打击受贿犯罪,存在着司法利益上的交易。破解这种困境,一是要取消“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将向利用影响力受贿人行贿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增加犯罪成本;二是要构建特殊的贿赂犯罪证据规则,提高侦查水平,减少对行贿人言辞证据的依赖。  相似文献   

6.
有些同志认为,侦查受贿案件不可以搜查行贿人。理由是行贿人不是犯罪嫌疑人,是证人,对证人不允许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高检院的“丸条卡死”中也有明确规定。以至于虽获悉行贿人处藏有相关书证却不敢搜查,直接影响了办案。笔者认为上述观点不妥。理由如下:首先,法律允许在必要的时候搜查犯罪嫌疑人以外的人。刑诉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这条规定表明被搜查对象包括两种人,一种人是犯罪嫌疑人本…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鉴于法律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行贿者的处罚是不同于受贿罪的。如因被索贿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不是行贿。在重点治理商业贿赂的今天,研究解决贿赂犯罪的特点及提出解决的方法已经成为必要。笔者通过司法实践及研究贿赂犯罪有关理论的学习,认为在贿赂犯罪中,应当让行贿人处在一个特殊的地位中。即在贿赂犯罪中,对行贿人的处罚应在一定条件下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即“限制免责”理论.  相似文献   

8.
一、欧洲人权公约对审前羁押的规定《欧洲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5条是关于刑事诉讼人身自由和安全权的规定。该条第1款规定,每人都享有自由和安全的权利。第1款C项规定,在有理由怀疑某人犯罪或在合理认为有必要防止某人犯罪或在犯罪后防止其脱逃  相似文献   

9.
受贿和行贿都是违法的,受贿必有行贿,(?)犯刑法的都构成犯罪。 对于两种犯罪,特别是受贿犯罪,一直是检察机关反贪斗争打击的重点。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受贿犯罪的势头必须对行贿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行贿犯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文所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案例。 行贿人江强是我国新《刑法》颁布以来第一个以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10.
对于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的问题,国内外学者们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这些争论,本文结合实际,从具体的案情出发,用具体的案例来分析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并得出结论。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故意伤害罪立法精神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故意伤害犯罪,是司法实践中一种多发、常见的犯罪类型,也是十余年来司法机关“严打”的重点对象之一。正确理解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立法精神,是做到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的前提条件。本文对此略陈管见。 一、关于刑法第134条规定精神的理解 我国刑法第134条对故意伤害罪分为两款作了规定。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于这一条文立法精神的理解,涉及到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该条第1款的伤害故意仅指轻伤故意,还是包括了重伤故意?二是该条第2款规定的犯罪,是否都是第二款罪的结果加重?  相似文献   

12.
贿赂犯罪教义学体系的建构需要统一的保护法益作为指导。在贿赂犯罪的构造上,应超越传统的受贿人与行贿人的两极构造,从分配行政的立场出发,分别从平行的社会一般人、全体国民、国家的视角逐层考察受贿人与行贿人形成的交易关系所侵害的内容。与贿赂犯罪的这种差序构造相对应,贿赂犯罪的保护法益也由渐进式的三重内容构成,第一重是从与行贿人处于同等的资源竞争地位的平行社会一般人的视角出发,贿赂犯罪侵犯了其获取维系生存和自由发展的公共资源的机会公平性;第二重是从全体国民的视角出发,贿赂犯罪破坏了国民对于凭借自己实力获取相应公共资源的信赖利益;第三重是从国家的视角出发,贿赂犯罪累积性地侵犯国家这一抽象人格体的存在根基。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检察院对于犯罪情  相似文献   

14.
为了重点打击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我国《刑法》对贿赂犯罪中的行贿人给予了"有条件从轻处理"的立法待遇。在司法实践当中,也形成了"重查受贿、轻办行贿"的办案格局,然而这一办案格局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有效打击贿赂犯罪,而且司法实践中对行贿人的处理方式也极不规范,难以纳入侦查监督的视野,与现代刑事诉讼法律理念相悖。本文主要从有效打击贿赂腐败犯罪的角度出发,对行受贿犯罪中行贿人的处理方式进行探讨,并认为将实践中对行贿人的司法处理从程序法角度加以规范应是立法改进的方向,而进而明确给予行贿人以"污点证人"的刑事诉讼地位则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法》第18条对公检法三机关的案件管辖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一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相似文献   

16.
刑事审判视角下自首认定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对自首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总则第67条第1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  相似文献   

17.
贪污罪主体资格的变化与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贪污犯罪历来是国家突出打击的重点。当前,贪污犯罪也是经济领域里的主要犯罪之一。对其犯罪主体的变化进行研究,对其范围进行界定.有利于我们在实践中更好地审理贪污犯罪案件,为惩治腐败和保护国有资产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一、历史发展我国贪污罪犯罪主体在刑事法律上规范和体现是从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修订前刑法》开始的。《修订前刑法》第15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的......"。第3款规定"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犯第1款罪的,依…  相似文献   

18.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的范围规定如下: 一、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 1、贪污案(第382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  相似文献   

19.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第二款又规定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款还规定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负刑事  相似文献   

20.
杜萌 《法制与经济》2010,(11):55-56
既然有行贿人揭发。作为控告一方自然要保护行贿人。在诉讼地位上。控告方将行贿人作为一个证人或污点证人来对待。甚至不把行贿行为当成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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