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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独立董事制度是一个外来的制度,迁移的目的在于对董事会进行监督和评估,降低管理层的代理成本,进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但是,我国目前的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不够完备,使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保护和监督机制的完善倍受各方的关注。本文主要从健全独立董事的相关制度、构建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协调机制、建立独立董事的组织等展开论述,希望对我国建立完善的上市公司治理体制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2.
《北方法学》2022,(1):50-65
公司形态是自然进化与法律演化交互作用的产物。公司法律形态是对公司构成要素的法律配置,它既使公司形态得以健全,又因标准化导致法律与现实的脱节或偏离。公司法律形态始终面对着现实选择和法律重构,创新之路是将有活力的组织元素杂交塑造成中间公司形态。公司法律形态既不能极端化为杜绝自治的安排,也反对抛弃法定原则、追求绝对自治而走向另一极端。我国公司法应区别不同公司形态,对上市公司以及牵涉第三人利益的外部关系强调法定化;对小型封闭公司或纯粹公司内部关系进行弹性化设计,留足公司自治空间;增加和创新小公司法律形态,从而为小额投资者提供选择机会;确立公司联合经营的法律形态"公司集团",并建构积极与消极有机统一的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3.
公司治理无疑是当今世界各国都面临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首先对公司治理进行了概述,然后对我国公司治理现状的缺陷进行了总结,最后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的具体对策,期望对完善我国公司治理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以及如何建立内部组织机构,直接涉及到合资企业的法律地位及投资各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制定统一的《外商投资企业法》,扩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已成为扩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5.
公司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已是不言而喻的,合理有序的经济市场是我们所提倡和追求的。对于公司类型明晰地划分能够明确公司责任承担,保护公司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但在实践中,对于公司类型的划分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是在发展中完善,在完善中进步,公司与公司法不可能追求完全的同步,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相适应。各国的公司法在法律规范中不尽相同,尤其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差异还是比较明显的。我国的公司法就是在借鉴和学习外国公司法中完善和发展起来的,参考关于此问题的文献综述,可以对我国的公司类型划分趋于合理,以此促进对公司管理的规范化,活跃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公司集团已经成为现代市场中的主导力量,但中国民商事基本法却缺乏关于公司集团治理的积极性调整规则,由此呈现出市场实践与民商事立法背离的局面,立法缺位也会对公司集团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集团引发控制公司股东的“股权”异变为“控制权”、从属公司作为法律实体的独立性大大弱化、控制公司管理层信义义务对象的扩展、公司集团内的多元利益冲突进一步加剧,这些关系异变彰显出公司集团治理的特殊制度需求。公司集团不同于单纯的契约关系,其具备作为组织实体的基本要件,对其法律地位进行立法确认具有可行性。中国现行公司立法植根于“独立法人”观念的制度体系无法很好地满足集合了大量从属公司的、网络化的现代公司集团的治理需求。公司集团治理法律机制建构的重心包括:实现公司集团内部控制从事实状态转化为法定权利;明确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承担的特殊义务与责任;重塑从属公司与其董事、高管之间的信义关系;加强对从属公司小股东和债权人的特殊保护。  相似文献   

7.
早川腾  董惠江 《北方法学》2011,5(5):155-160
德国学者赫尔曼·勒斯勒尔帮助日本制订了第一部公司法(草案),其中关于股份公司的一般规则,特别是股份公司机关的法的构造奠定了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厚基础,了解这些可以掌握公司法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历史流变和股份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脉络,并体会公司治理仍存在的制度性困惑。  相似文献   

8.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突显,对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此次对《公司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充实了公司职工民主管理和保护职工权益的规定,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增加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规定,为健全公司的法律制度,对于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三种典型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敬 《政法论丛》2003,(5):78-79
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是各类出资主体向自然人委托经营管理权、出资者代表内部化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分层、分时决策的系统。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是以机构投资人股东为主导的、以资本市场与经理市场为监督支持的结构 ,也可以是以债权人股东为主导的、以内部监督为主要支持的结构公司治理结构 ,还可以是以法人相互持股为主导的、以内部监督为主要支持的结构  相似文献   

10.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机关设置及权利制衡的各项机制,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本文在公司治理结构概述的基础上介绍了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容以及公司治理结构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科尔  杨继 《现代法学》2003,25(6):173-178
德国的公司制度正在经历从公司法到企业法的发展 ,不过在欧盟范围内协调公司法仍然面临困难  相似文献   

12.
叶林 《法学研究》2020,(3):61-81
股东会决议无效是公司法上的特殊现象,在立法上宜做缜密细致的特别规定。然而,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四”表述简约,在决议无效判断标准上诱发众多理论和实务分歧。我国就股东会决议效力规制,经历了从英美法向大陆法模式的转型。前者以1993年公司法第111条为代表,关注对股东会决议实施的控制;后者以公司法第22条为核心,强调对股东会决议形成的控制。在现行法下,对股东会决议无效规则的解释,不应采用概念法学分析路径,不宜搬用法律行为规则或侵权责任法的分析路径,应当尽力回归公司法解释路径,也即,斟酌公司关系的安定性、决议形成的程序性和效力控制的时间性,达成维护公司关系安定性与消除决议违法性的双重目标。在认定股东会决议违法无效时,应当从决议无效的本质出发,重视决议无效与撤销规则在适用中的交叉和互动,将违反公司本质、违反公司民主参与规则、违反强制性规定和违反公序良俗,作为股东会决议无效的一般法定事由。  相似文献   

13.
李学成 《行政与法》2014,(6):123-128,F0003
公司社会责任不能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从法律层面或法学学科方面研究公司社会责任应立足于法律化的公司社会责任。法律化的公司社会责任可划分为广义的公司社会责任和狭义的公司社会责任、公司基本的社会责任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化的公司社会责任应在公司法上实现体系化.即公司法总则设置针对所有公司的社会责任条款,公司法分则设置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条款。  相似文献   

14.
公司法的合同路径与公司法规则的正当性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罗培新 《法学研究》2004,26(2):71-83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公司合同理论认为,公司是一组合约的联结,多方博弈的结果将创造出内生性合理秩序,不应强行加入外生性制度安排。然而,与普通合约迥然相异的是,公司合同是长期合同和关系合同,存在着诸多漏洞,仅靠合同法并不足以保障各方预期。作为公司合同的模本机制和漏洞补充机制,公司法补充而不是代替了公司参与方的合约安排。因而,立法者只有按照合同的规则和市场的路径来进行公司立法,公司法规则才能获得正当性。  相似文献   

15.
公司法第16条的规范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钱玉林 《法学研究》2011,(6):126-135
公司法第16条是争议较多的条款之一。理论和实务中围绕违反第16条提供的公司担保或投资的效力展开讨论,虽然观点不尽相同,但大多围绕第16条是否为强制性规定来论证各自的观点。这种解释有悖于第16条的立法目的。事实上,第16条并非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或投资的行为,而是规范公司内部关于担保或投资事项的意思决定程序。基于第16条的立法背景及其在公司法规范体系中的意义,违反第16条的直接后果是组织法上的相应责任,影响公司关于对外担保或投资事项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即使公司对外担保或投资行为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被撤销或者确认无效,在第三人善意的情况下,亦不影响公司对外担保或投资行为的效力。  相似文献   

16.
对完善我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文中就我国修订公司法时应当正确处理的三个关系、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权性质、先公司合同的法律效力、“一人公司”的取舍、公司资本制度的抉择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等六方面问题作出了深刻的分析,结合公司法修订草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深入的点评,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南景毓 《行政与法》2007,(2):120-122
一人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司,自其产生以来一直生生不息,也得到了各国公司法的肯定。在我国,公司立法长期以来未对之予以承认。新修改的公司法虽明确地规定了一人公司制度,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文章旨在通过对公司法修改后的一人公司立法进行反思,总结我国一人公司立法的成与败,为改进我国的一人公司立法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8.
王荣珍 《政法学刊》2004,21(3):44-46
民营企业治理结构创新是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其目标是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由于我国公司法制定的特定历史背景,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民营企业治理结构创新的法律障碍。我国公司法应适应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立足于公司是市场经济主体对公司治理结构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我国《公司法》2005年的修改拉开了公司法现代化的序幕。在大量借鉴和引入西方先进公司法制度的同时,我们应审视我国公司法发展和变革轨迹。目前,西方国家公司法发展和竞争的良好态势使学习和借鉴一些判例法国家的先进公司法律制度成为首选,但是,一味将这些属于舶来品的制度进行盲目借鉴,必将导致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后果,我国的公司法改革也将可能因此而误入歧途。这就有必要在我国现有公司成文法体系的基础上,适时引入产生先进公司法律制度的方法和途径即判例法方法,以有效推进有中国特色公司法的改革,使我国公司法既能满足自身制度发展的内在需求,也能够沉着应对潜在的区域公司法的制度性竞争,为今后我国公司法的不断改进和迅速发展奠定良好的体系性基础。  相似文献   

20.
吴越 《现代法学》2004,26(3):81-85
确立公司身份法的主要学说有主要为欧洲大陆国家所采用的设立说和主要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住所说。鉴于两大学说各有其优点和缺点,目前要从国际公司法上统一公司身份法是不现实的。为防止公司立法的恶性竞争,抑制假外国公司现象,我国应在保留公司注册登记地标准的前提下,兼采住所地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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