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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由于种种原因,股东大会决议可能存在瑕疵,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救济,是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本文指出我国《公司法》中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评价体系应予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钱玉林 《现代法学》2005,27(3):138-144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存在于程序和内容两个方面,瑕疵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分为决议不存在、决议可撤销和决议无效三种情形。瑕疵决议可以寻求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决议的撤回和追认等多种方式得到补救。但对瑕疵决议的效力,只能以诉的方式主张;对瑕疵决议的裁判方式和效力有特殊性,应防止撤销之诉的滥用。我国《公司法》第111条缺失瑕疵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评价体系,应予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是指股东大会决议的程序或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主要表现为程序上的瑕疵和内容上的瑕疵。本文在对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制度进行简述的同时,着重阐述了对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事后救济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但由于种种原因,股东大会决议往往存在瑕疵,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救济,是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5.
论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及其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大会决议是法律行为的特殊种类,当股东大会决议出现瑕疵时,应当参照适用法律行为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文从法律行为角度对股东大会决议的瑕疵进行了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救济方案。  相似文献   

6.
论公司决议瑕疵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可以就公司决议瑕疵提出请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司法救济制度,这对中小股东权益保障和公司正常运行有着重要作用。但股东要将上述请求权应用于司法实践中,仍存诸多障碍,需要从扩大可诉范围、明确具体案由、规范当事人资格、完善诉讼担保制度、赋予法官合理裁量权、寻求多种救济方式等方面将这一制度完善,使之更有效地发挥出应有作用。  相似文献   

7.
孙瑜 《法制与社会》2013,(32):94-94,96
本文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瑕疵的类型及救济方式角度,分析了股东会决议内容瑕疵及程序瑕疵的不同表现方式,并对无效股东会决议和可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救济进行了论述,指出一些目前立法上不明确之处,希望对实践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设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钱玉林 《中国法学》2004,(6):98-105
"多数决原则"是团体行为的逻辑,公司法在遵循该原则时作出了修正,采"资本多数决"原则为了寻求股份平等与股东平等之间的平衡,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建立了以法定数为基础的资本多数决的计算规则 违反法定数的瑕疵股东大会决议,成为可撤销决议、决议不成立或者无效 我国公司法有关计算资本多数决的规则存在着不足,应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9.
钱玉林 《法学》2005,(3):94-100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意思决定机关,作为一个会议体的机关,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发挥意思表示的功能,但公司的意思表示并不局限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冲破了民法关于法人决议的法理架构,尤其是民法上意思表示瑕疵的理论不适用于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监事会具有拘束力,但对第三人和股东是否有法律效力,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0.
一、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法律救济的原则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因决议形成过程中程序或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而产生。决议瑕疵分为程序上的瑕疵和内容上的瑕疵。程序瑕疵包括董事会召集决议瑕疵、股东大会召集人无召集权、股东大会通知瑕疵、目的外事项决议、表决权受限制股东的表决权行使、违反决议要件、股东大会主持人无主持权等情形。内容瑕疵有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导致内容显著不公正等情形。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法律救济的目的是为了使股东等有诉益者的利益免受有瑕疵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损害,或在利益遭受损害后能…  相似文献   

11.
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与撤销--基于德国股份法的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股东大会决议可能存在着形式方面或者实质方面的瑕疵,德国法将瑕疵决议分为不生效决议、无效决议、可撤销决议、非决议四种形式,这些瑕疵决议将导致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少波 《河北法学》2005,23(1):47-53
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救济是在法律上对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受到侵害的纠正和补救,它是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的对语,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面对现行法有当事人民事诉权利却没有权利救济与司法活动中司法者侵害当事人诉论权利的现实,为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救济作理论上的论证并促成立法的完善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3.
替代性纠纷解决程序之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章军 《河北法学》2004,22(12):91-95
替代性纠纷解决程序(ADR)是目前西方国家热门的民商事争议解决方法,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到了全面兴起ADR的时候,从分析国外ADR兴起的背景和已经使用的方式入手,论述了我国发展和完善ADR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从国外的经验出发指出了完善有中国特色的ADR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4.
论行政公益诉讼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晓玲 《行政与法》2006,(10):71-73
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是一个方兴未艾的话题。而行政公益诉讼权仅仅暗含在宪法条文中,因缺乏实体法的具体规定和程序法的保障而难以得到实现。本文试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为我国建立并完善行政公益诉权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15.
刘永庭  杨高峰 《河北法学》2005,23(6):153-157
刑法漏洞有明显漏洞与隐含漏洞之分.刑事司法过程中不能对明显漏洞进行补充,但却可以对隐含漏洞进行补充.学界所认为的偷税罪立法中的漏洞经过法律解释后,其实并非刑法漏洞.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法应落实《民法总则》创立的绿色原则。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成立,但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销毁侵权产品等法律责任将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从而不利于绿色发展的,若有知识产权规则可循,则司法机关应依规则不判令侵权人承担前述责任;否则,则应依据绿色原则,对权利人享有的停止侵害、销毁侵权产品等请求权予以限制,以维护绿色发展利益。  相似文献   

17.
管晓峰 《政法学刊》2010,27(3):10-14
有限责任公司凭股东之间的互相信任达到资产集合的目的,这就是公司是财产集合体中的人合性因素,股东的信赖利益又源于各个股东都出了资,股东的投资利益和投资风险都与公司绑在了一块,当部分股东没有出资、出资不实、出资不到位、抽回出资时,他对公司的承担责任的就相应减少、但他在公司获得的利益却保持不变甚至相应增加,其他股东感觉不公平,于是就造成了许多因出资引发的争议。没有出资股东对已经出资股东的五种不公平情形,其中最重要不是分红,而是获取公司高管的机会,对此的争议救济方法主要包括: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出资协议的规定行使股权,不能达成协议的,各股东仍然应按照原来股权范围行使股权,要求未出资和未完全出资的股东限期出资,未出资的股东暂停其表决权、知情权、参与公司管理权和暂停担任公司高管职务,要求减少未完全出资的股东的表决权,减少后的比例与其已出资占应出资的比例相当,要求暂停未完全出资股东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减少未完全出资股东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数量,减少的数量与其已出资比例相当,除了公司高管之外,该股东推荐(或者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数量也应相应减少。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其中该法第6章所规定的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但该章的规定没有明确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这给《物权法》的实现带来了很多问题。本文仔细分析了现行的有关规定,认为目前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仍不明确,《物权法》的规定要实现,必须结合实际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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