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标准化中由专利行使行为所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在学界和业界引发了热烈讨论。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专利劫持和技术锁定且可能会排除、限制竞争。有鉴于此,各标准化组织纷纷制定专利政策,如信息披露制度和RAND许可原则对标准化中的专利权行使行为进行事前预防;但如果相关专利权行使行为已经对竞争产生了限制和排除作用,则需要反垄断法进行事后纠正。就目前而言,美国和欧盟的反垄断法执法机构主要关注违背专利信息披露义务、RAND许可原则下寻求禁令救济、通过专利转让规避专利许可声明这三类较为典型的专利权行使行为。相比之下,我国2013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12条虽然对经营者利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从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但尚有一些不足之处;未来,应结合反垄断法规范标准化中专利权行使行为的要点,针对我国相关司法和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
符合知识产权立法规定的权利行使行为,完全排除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无论其行为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亦无论该行使行为是否具有以及具有何种限制、排除竞争的效果;在知识产权-反垄断的“交界面”上,知识产权滥用是适用反垄断法的必要条件,其构成判断处于反垄断法适用判断之前,所以反垄断法不能成为知识产权滥用与否的判准;对于市场竞争中的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知识产权立法先行适用;反垄断法在知识产权领域不具有在其他私法领域中的“优越”地位.  相似文献   

3.
李滨 《新法规月刊》2011,(1):93-102
司法审查是欧盟反托拉斯规则实施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盟法院通过法定程序,对欧盟委员会在反托拉斯过程中的调查、决定、处罚等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施审查,有效地规范了欧盟委员会权力的行使,同时也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发展了欧盟反托拉斯规则。对于采取行政主导模式的反托拉斯立法而言,司法审查的作用在于维护两种重要的平衡关系:一是反托拉斯执法活动的效率与程序正当性之间的平衡;二是反托拉斯所要实现的公平竞争与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益之间的平衡。与欧盟相比,一方面,我国《反垄断法》第53条关于行政诉讼的规定构成司法审查的基础,但其内容过于笼统,应合理借鉴欧盟的经验,进一步明确法院对反垄断执法实施司法审查的对象与范围、审查的标准以及具体的审查程序等事项;另一方面,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法律地位、权威和独立性等问题上,都无法与欧盟委员会相提并论。为了有效实施《反垄断法》,我国应当强化反垄断执法机构。因此,以规范和限制欧盟委员会竞争规则执行权为目的的司法审查如何服务于中国当下的特殊国情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而它的行使与竞争法包括反垄断法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以技术标准为视角,以德国的Spundfass和美国的N-date两个案件为例,说明作为技术标准的知识产权有可能被强制许可的情况。本文指出,知识产权的行使须受竞争法的制约,解决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二者冲突的方法是衡量限制竞争的影响。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对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为了使这个规定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应在这方面尽快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或者指南。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强制许可中的反垄断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晓晔 《现代法学》2007,29(4):91-96
如何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已经成为各国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的热点问题。2004年德国联邦法院关于Spundfass一案的判决,确立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因违反反垄断法而被强制许可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知识产权许可已经成为其他企业进入市场必不可少的条件;二是权利人的拒绝许可没有重大的合理性。知识产权的行使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制约;解决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冲突的方式是衡量知识产权给权利人带的经济利益和限制竞争对社会的影响。中国应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并尽快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指南。  相似文献   

6.
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的规制效果,并进一步阐述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未来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提高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绩效,促进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分析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行为可能违反反垄断法,特别是其中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并适用反垄断法的一般分析框架.得出具体的知识产权行使行为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及复杂的法律分析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自建国以来,美国就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为了保护经济自由、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繁荣,美国制定了商业条款、特权与豁免权条款、反垄断法等对地方保护主义进行规制,其中商业条款和反垄断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平衡国家实施联邦竞争政策之利益与州行使主权之利益,最高法院创立了市场参与者例外、州行为例外等原则,豁免了州和地方政府反垄断法上的责任。美国规制地方保护主义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9.
论现代反垄断法的程序依赖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焦海涛 《现代法学》2008,30(1):51-63
实体规则的原则性与不确定性造成了反垄断执法上的多重困境,执法困境克服路径的选择则直接提升了程序规则在反垄断法执法中的地位,现代反垄断法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走向程序化。反垄断法程序化依托于现代社会对程序的特殊需求,根源于垄断及反垄断法的固有特征。反垄断法程序规则在构成上具有复合性,其价值主要在于对效率与公正的双重追求。在程序化的背景下,现代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也具有了自足、多元与软化的特征。  相似文献   

10.
反垄断法的实施体制是以反垄断法实施机关为本位的机构设置和运作体制。它主要通过法院、反垄断专门机构、私人等力量推动运行。在考查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反垄断法实施体制后,笔者发现它们采用了大体相同的政策目标和运作原则。本文拟对这些政策目标和运作原则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1.
从欧盟竞争法的最新发展来看,私人诉讼在反垄断法中的地位正在逐步增强.欧盟委员会认为,行政执法始终是反垄断法实施的中坚力量,但私人诉讼是公共实施的有益补充.此外,欧盟积极借鉴美国的反托拉斯私人诉讼制度,旨在促进欧盟区经济的发展及欧盟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就我国而言,可以借鉴欧盟的经验,高度重视私人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作用,完善法律制度,以推动反垄断私人诉讼在我国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市场经济实践中的竞争与管制的关系,以及宪法上的经济中立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决定了反垄断法的经济基本法地位。这一地位意味着反垄断法虽无法完全取得相对于管制法的绝对优势地位,也无法完全取代管制,但可以在维护竞争这一维度上对管制进行制约。制约是在尊重管制合理性的前提下,促进管制的竞争化,在管制规则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竞争的损害。这有利于改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的质量和减少竞争制度障碍。  相似文献   

13.
对DVD事件中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韩赤风 《法商研究》2005,22(3):66-75
DVD专利权联合许可在一定条件下属于对知识产权的正常行使。但当它妨碍了竞争时就不仅是对知识产权的滥用,而且还会进入反垄断法适用的范围,即可能构成限制竞争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尚无一部独立的反垄断法,我们无法对这种行为进行规制,其结果将是我们对不断出现的类似事件失去控制,并制约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遏制跨国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滥用,制订我国反垄断法已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4.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保护既存在基本的一致性,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冲突。这种冲突是由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行使(滥用)行为而引起的,并违反了各国的竞争政策。中国需要利用正在制定《反垄断法》的契机,建立起对知识产权行使行为加以规制的制度,明确反垄断法律制度适用于滥用知识产权非法限制竞争的行为,并由竞争执法机关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指南或规章解决适用中的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5.
反垄断法执行机构诉讼地位在反垄断法执行机构与法院的协调机制中意义重大,不同的国家,反垄断法执行机构的地位不同,也体现出不同的解纷机制的不同风格。我国必须博采众家之长,针对不同性质的反垄断法诉讼采用不同的方法,以提高我国反垄断法诉讼的权威性和效率。  相似文献   

16.
技术标准中专利信息不披露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反垄断法在专利信息不披露行为的法律规制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应从权利人主观意图、专利信息披露义务、专利信息不披露行为与市场支配地位形成之间的因果关系、对相关市场竞争的影响等要点进行反垄断审查。我国亟需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指南,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专利权行使行为(包括对专利信息不披露行为的审查)作出规定,同时还可以逐步探索对标准制定组织知识产权政策进行反垄断审查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本身是合法的垄断权,尽管存在一定的消极后果,但那是国家为实施知识产权制度以推动创新的必要代价。反垄断法是现代国家为弥补民商法调整之不足而自觉地干预市场,以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和经济活力而制定的。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在促进竞争、推动创新和保护消费者上具有一致性,但二者也存在冲突的可能性和协调的必要性:当知识产权的行使行为超出法律的界限,排除、限制竞争时,反垄断法就应当介入这种行为,并在反垄断审查中将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同等对待。  相似文献   

18.
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国一项有连续性并目趋体系化的公共政策,是产业政策的核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后,过于扩张性的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必然在理念和制度层面与更为倡导市场理性的反垄断法发生诸多碰撞。考虑到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制度背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反垄断法实施之间的协调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确立竞争政策的优先地位,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型和有效实施《反垄断法》。  相似文献   

19.
专利搭售行为具有提高效率的正面效应与排除、限制竞争的负面效应,因此需要对其反竞争性进行再判断.反垄断法规制专利搭售行为具有加大规制力度、扩展规制范围、提升规制利益的多方面优势.在反垄断法规制专利搭售行为的立法与司法经验方面,美国转变适用合理原则,欧盟注重考虑市场支配地位的决定作用.我国专利搭售反垄断法规制的立法与执法需要重点考虑四方面的问题:同等对待非专利搭售案件与专利搭售案件、坚持合理原则的基本分析方法、强化指南的可操作性、协调反垄断法与专利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我国反垄断诉讼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的误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我国的反垄断诉讼中普遍存在着对《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的误读。从盛大网络案、中国移动案和重庆建行案三个典型案例入手,发现各地法院所受理的很多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并不存在《反垄断法》上的诉因,属于反垄断"伪案"。对于这些案件,各级法院不应当按照《反垄断法》进行审理。误读《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会带来法律和经济上的危害,有必要对这些误读做出纠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