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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谭宜桢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1):62-65
一直以来,法学界认为,判例是英美法系所特有、长期存在的历史传统,中国并没有像英国或其他普通法国家存在长期的判例法历史传统。因此,中国不应采用判例法制度。但是,判例法并不是某一特定法系的“专利”,而是一个法治社会中的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将从中国的判例法传统与英美法系判例法之比较角度,论述中国建立判例法制度的可行性问题。 相似文献
2.
吴秋红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5,(6):21-25
中国有悠久的判例传统,但中国古代的判例制度存在严重的缺失。然而,我们可以从中国古代判例制度的缺失中得出历史性的启示:一是改革法律教育,培养具有法律思维的职业法律人才;二是改革司法体制,实现司法真正独立;三是明确判例的创立主体和规范判例确立的程序以保证判例制度正常运行;四是规范判例的适用以保证法律的稳定性与确定性。 相似文献
3.
由于情理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属于比较独特的现象,因此,对它的考察和研究就一直没有间断过,包括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影响。本文选择了相关的案例进行具体分析,并对情理适用的价值进行了评判,认为情理作为法律之外的解决矛盾和纠纷的因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相对于法律的平衡作用;情理能够弥补法律的普遍性和规范性在调整社会关系时的漏洞;情理适用能够促进司法实践中的推理活动。 相似文献
4.
刘澜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2):52-54
判例作为国际私法的重要渊源之一,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重视。文章从判例的概念辨析入手,通过分析判例制度本身的重要性以及在我国构建的可行性,提出了构建我国国际私法判例制度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5.
陶玲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
遵循先例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在中国建立判例法制度是老生常谈的一个议题。判例法本土化对于我国司法实践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尽管众多法律工作者在理论界与法律实践中,对此问题进行了诸多探讨与尝试,但是直到今天判例法本土化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我国判例法的实践现状令人堪忧。我国司法工作者们应当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判例法制度。 相似文献
6.
7.
近年来,有关司法改革的讨论非常热烈,学者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士呼吁借此机会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虽然,当前学理上有关判例法的研究日渐深入,但是有关学术方面的探讨却存在很多问题。从历史和文化的意义上来说,我国近代以前不存在判例法传统。 相似文献
8.
成文法与判例法两大法系逐渐融合,这是对两种法律形式利弊取舍的理性选择。目前在我国,判例仍不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我国判例法体系是目前形势所需;但鉴于目前行政法的发展状况,以行政法为先导确立我国的行政判例制度是现实选择。因此应重构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赋予行政判例的法源地位。目前,我国急需进行司法改革,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加强行政审判的组织建设,确立我国行政案件的采集和发布机制。 相似文献
9.
刘颖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32-34
在世界范围内,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许多大陆法系国家,都存在行政判例制度.我国法律不承认行政判例的约束力.在中国,为弥补制定法的缺陷,回应权利需求和保证司法统一,有效地预防与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是构建行政判例法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陈晰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48-51
学界曾围绕我国能否实行或确立行政判例制度展开过不小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我国究竟适合建立怎样的行政判例制度。我国行政诉讼中建立行政判例制度有其必要性与可行性,但需明确该制度在行政诉讼中的性质、创制主体及效力上的具体定位。 相似文献
11.
刘士国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18(2):46-52
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反映的是某一国家和地区市民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对民法的需求和变动中的市民社会不断冲破法典的束缚,摈弃过时规范,认可新规范的事实。就中国而言,民事法律的法典化如火如荼,但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司法判例应用也是不争的事实。判例的作用,有以下四点:判决预测,促进理论发展,促进法律完善,法学教育的辅助手段。因而建议建立中国自己的判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吉清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1,(1)
作为社会调整的重要手段,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法律的发展和演化经历了由个别到一般的过程,判例的有机生成功能可以弥补制定法的真空、不足和滞后。我国目前正处在政治经济变革的关键时期,社会关系正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应当充分发挥判例在维护社会稳定、繁荣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不断完善我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3.
徐晓兰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5(4):40-42
判例法是与制定法相对的一种法律形式,历来被英美法系国家采用。鉴于制定法 的缺陷,以及经济全球化对各国法律制度的挑战,我国应借鉴判例法,在行政赔偿领域适用判例,以 带动行政法的发展,推动我国依法行政的进程。 相似文献
14.
禹竹蕊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5(2):27-31
在我国设立判例制度,必须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判例的制订和发布主体;二是判例的来源;三是判例的制作标准;四是判例的说理性;五是判断的公布方式。 相似文献
15.
周兢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2,2(2):34-3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为依法治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情况的不断涌现,法律“盲区”出现,使得法官无法可依,因此,引入判例法应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办法。 相似文献
16.
承上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4,29(6):16-22
我国已于2010年建立了案例指导制度,但该制度下的行政案例指导并未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进程中所遇困境有针对性的回应.首先,行政程序法典长期缺位,新《行政诉讼法》仍未正式推出,行政案例指导无法发挥司法续造功能积极应对制定法的滞后与缺失.其次,行政案例指导虽能直接压缩法官酌定权的弹性空间,却未能有效防止行政机关恣意裁量.美国联邦行政法的发展历程中,行政判例法与行政制定法在行政机关法规制定、行政机关行政裁决、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方面都有着良性互动.通过对我国行政案例指导的现状分析,总结不足,借鉴美国经验,提出构建与我国行政制定法良性互动的行政判例制度之建议. 相似文献
17.
18.
张建良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5,(2):24-27
判例法奉行“同样情形同样对待”的形式正义能充分实现个别正义。从哲学基础上讲,以理性为基础的制定法和以经验为基础的判例法并非水火不容。关注判例法,通过发展判例制度来推动一个高效的司法体系,是现代法学的必然要求。判例法亦是一种可以充分利用的立法资源。我国法律史上,制定法与判例法相结合的混合模式为我国在法律现代化的道路上借鉴判例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积淀。在以制定法为基本法源的前提下,我国引进判例法制度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9.
法律自身的空缺结构、法律思维的特点、语言的局限性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了法的不确定性 ,进而妨碍了秩序的形成和正义的实现。出于对秩序和正义的渴望 ,人们寻求尽量减少法的不确定性的有效方案。司法解释是我国弥补法的不确定性的传统方法 ,但是其相对于具体的个案而言仍是抽象的 ,加上语言的内在缺陷使得司法解释无法摆脱不确定性之弊端。而判例法以其自身的优越性 ,弥补了成文法之不足 ,也使得判例法在中国的引进势在必然。 相似文献
20.
朱雁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2,17(1):28-31
我国在判例制定方面已有初步实践,建立判例运用制度有其切实的可行性.尽管我国司法裁决对后来的案件并无约束力,但实践中先前裁决的影响力是明显的.文中对判例的制定主体来源、制作程序、内容等制度建设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