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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对象是正确认定财产型犯罪的基础,从刑法的规定来看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似乎较为明确,即三种类型: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遗忘物,三是埋藏物,然而对于这三类财物的性质及具体范围该如何界定,虽然学界进行了诸多讨论,但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有深入研讨和分析的必要,对本罪侵占对象的范围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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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构成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即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犯罪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法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较为复杂 ,即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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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法草案有关“拾金不昧”条款的具体化规定的提出,可以预见,未来我国法律在对拾得人的非法行为进行规制时,将依据拾得物的不同性质适用不同的法律(民法或刑法)。据此,严格界定遗失物与遗忘物具有十分迫切的现实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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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钦山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7,(4)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代管物罪。“代管物”不仅仅指保管合同的标的物,而且也泛指受财物所有人、管理人的委托,或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因为合同的约定等合法先行占有他人的财物,如租赁物、借用物、抵押物、加工物等。对代管物的范围作广义的理解符合民转刑的刑事立法精神,有利于同这类犯罪作有效的斗争,对于今后的司法实践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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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木权属之争凸显出国家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现行法律关于埋藏物的规定十分简单,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定纷止争的需要。应在明确埋藏物具体含义的前提下制定单独的关于埋藏物的法律条文,赋予发现人对价值不大的埋藏物有限取得权。 相似文献
6.
赵拓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2):65-69
侵占罪的成立与否应当以行为人是否事实上占有财物为判断标准;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必须在使行为人因此获得对财物的占有的情况下才能构成侵占;共同占有情况下要区分上位占有人和下位占有人;遗失物与遗忘物在侵占罪中并无本质区别;封缄物的占有权应当属于被委托人;拒不交出、拒不退还的成立时间应当在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时;在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和客观行为;不动产和非法财物可以成为侵占罪的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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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所包括的内涵和外延,是准确把握侵占罪的重要问题。本文从侵占罪的概念入手,通过对比、分析理论界已有的关于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各种观点,并提出了一些看法,以此进一步厘清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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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码归根到底属于数字物,是数据化的结果。人类深度数据化从物质、精神和信息三个维度逐渐形成了一个闭环效应。物质维度的数据化是指物质身体指标及身体行动的数据化;精神维度的数据化是指认知、情感可能的数据化;信息维度的数据化是指人类在认知过程中的信息塑造,展示了人类信息认知方面的闭环形成。健康码在应用过程中带来了六个方面的伦理问题需要关注;此外,更需要关注数据发展所引发的生存论难题,这些问题的调和之道需要在数据遗忘与数据记忆之间的矛盾中斡旋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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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娅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18(5):61-68
侵占罪的特征可概括为将财物的合法持有变为非法所有。据对财物持有原因 ,其犯罪对象分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其他脱离占有物。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中的“他人”应包括自然人以及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 ,保管应理解为合法的明示或默示的委托管理关系。违禁品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不法原因给付物能成为本罪对象 ;无形物进入用户管理范围能成为本罪对象。赃物、遗忘物和埋藏物能否成为本罪犯罪对象应具体分析、认定。作为侵占罪对象的埋藏物的认定应有两个标准 ,或所有人不明确 ,或所有人虽明确但不知埋藏地点或已无实际控制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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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4):9-11
在善意取得制度中,真正权利人的利益与善意受让人的利益相互冲突,传统民法理论向来将占有委托物与占有脱离物的区分作为一个重要的利益衡平工具.以民法权利外观信赖保护理论为基点,对区分肯定主义立法和区分否定主义立法进行评析,认为善意取得制度应扬弃占有脱离物与占有委托物的区分.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物权法的价值选择进行评价,并对未来民法典中的善意取得制度提出了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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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末的北国,雨说来就来了。如无特殊,我星期六上午通常都是在自行车上度过,环松花江四桥穿行,30公里的单程。这场突来的雨改变了计划的种种。松江中路云水亭内,避雨的男女老幼不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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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二三十年代兴起、流行的现代白话美文小品,其现代性价值取向在建国后半个世纪的文学史书写中被遗忘了。“被遗忘的”美文现代性可以从三个惟度来理解:一是现代小说文以载道的民族、国家、革命现代性话语淹没了现代散文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现代性话语;二是鲁迅战斗式的杂文小品遮蔽了周作人闲适式的美文小品;三是对新文学内容现代性的执着追认而忽视以致漠视了美文小品语言形式的现代性成就。对美文小品“小资”情调现代性的焦虑和恐惧是其被遗忘的历史宿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