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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民事执行查封效力的发生包括发生的时间、发生的要件和发生的期限,查封效力所及的范围包括查封物之从物和查封物之孳息.查封效力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债权人的效力、对被执行人的效力、对第三人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民事司法查封在民事诉讼和执行实务中使用频繁,但在部分案件中,其具体效力却容易引起争议。我国现行法中虽有关于查封效力的规定,但基于各种原因,并未对其效力进行体系化建构。查封发生效力的要件应包括法院作出生效的查封裁定以及法院完成财产控制的公示。查封的具体效力应区分为公法效力和私法效力。其中,公法效力是指除查封法院外,其他国家机关和民事主体均不得对标的物再行处分。私法效力则涉及查封限制了所有权人的相关权能;查封不影响他物权人的权利实现;查封赋予了查封债权人担保物权,可较普通债权人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3.
司法实践中首查封法院的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优先债权法院寄送的商请移送执行函遭遇较多障碍。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对福建高院的《批复》解决了大多数处置权的移送问题,但由于《批复》内容精简,司法实践中对其理解不到位等因素,造成执行程序中不少优先债权不能及时实现。实际上,《批复》移送范围包含了首查封法院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情形。可从衡平首查封程序规则与优先权实体制度、公平保护多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执行办案目的实现、提升执行效率的角度分析应当移交处置权的法理。完善的主要方向是明确规定移送阶段应贯穿于整个诉讼及执行阶段,负责移送处置权的主体是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相结合,并在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时明确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4.
无益查封禁止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已有采用,但尚未立法规定。在具体操作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当事人对该做法不理解,法院对该做法缺少依据和底气等。为此,对无益查封禁止进行研究,探讨无益查封禁止设立的意义和适用条件,正确对待其中的变价费用、风险担负"、没有剩余可能"等问题,有助于中国民事强制执行立法的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5.
查封与扣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两者有着显著的区别。查封是指刑事诉讼中对涉案财产检查以后,贴上封条,禁止动用与处分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我国目前刑事立法中对查封的规制存在授权主体不周延、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为空白、法律效力不明确等问题。因此,有必要从查封主体、查封对象、查封方法、查封程序、查封效力等方面建立健全刑事诉讼中的查封制度。  相似文献   

6.
关于案外人再审之诉的规定,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传统民事执行救济的学理有了突破与扩展。案外人再审之诉与异议之诉有相同之处,亦有诸多不同之处。在立法中,对于案外人再审之诉应进一步明确制度,提升法律层级,取消不当限制,细化、厘清该制度使之趋于完善。  相似文献   

7.
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我国民事执行进行了大的改革和完善,特别是对民事执行制度,第202条和第204条增加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再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异议处理的具体操作程序的规定,民事执行异议制度初步建立。但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从总体上说,我国民事执行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应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完善此项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执行救济制度中的执行异议之诉,无论是制度的设置还是有关法条的规定,均存在诸多需要修改与完善的地方。为此,在《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制定过程中,深入探讨现行规定中的不足,既是学理也是立法应当重视的问题。本文针对执行当事人以外的人提出异议之诉的称谓、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前置审查程序的设置、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的立法规定、被执行人(债务人)异议之诉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审判组织形式、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竞合及其司法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讨,并结合执行实践对执行异议之诉的立法完善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9.
委托执行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民事委托执行立法中,委托执行制度需要的是完善而不是取消。本文针对现行民事委托执行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我国民事委托执行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10.
由于法律机制不合理,我国的执行异议制度不能有效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利,导致其违背了民事司法的基本精神。文章对该制度的不合理之处作了具体分析,并上升到诉讼价值的高度进行评价。建议对这一制度进行改革,设立“执行异议之诉”。在考虑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和司法实际的基础上,对设立执行异议之诉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民事执行工作的好坏往往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公正与稳定和谐,对实现社会管理目标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国民事执行制度及其运作所体现出的传统民事执行理念是公法秩序的维护优先于私法秩序;说服教育的办法优胜于强制措施;实体结果的公正优越于执行程序公正;民事执行的开展专属于法院司法职权.在反思传统执行理念的基础上,应树立和大力倡导新的执行理念,包括优先保障私权理念、强制在先理念、程序正义理念以及联动执行理念.  相似文献   

12.
在司法实践中已有的执行阶段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做法,引起很大争议。但在民事执行阶段中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解决“执行难”的社会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的运行,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现行立法存在着立法的空白,立法机关应当对此进行立法完善,在执行过程中适用公司人格否认,不但要起到保护公司的债权人利益的作用,也应考虑直接责任人的利益,要在两者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执行阶段适用时,在程序上应坚持依法适用,要引入公开听证程序、赋予相关责任人要求复议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民事执行监督基础理论是化解"执行乱"和缓解"执行难"困境的理论原点和逻辑起点。对执行监督理论的解析,首先,涉及权力监督与权力制约、执行监督与执行救济的概念辨析,以准确定位执行监督的本质;其次,需要从执行监督的类型上比较各种监督方式的优劣,得出必须加大程序性制度监督的构建;再次,执行监督机制实际有分权制约和程序控权两个层面;最后,执行监督还应包含两权分立、相互监督原则,程序性监督原则和体现效率与公正原则。  相似文献   

14.
民事强制执行请求权是与民事强制执行权相对应的专属于执行债权人享有的一种独立的、基本的权利,我国民事强制执行法应以该基本权利为核心构筑执行债权人的权利体系。对民事强制执行请求权的保护前提是立法,关键是执法。  相似文献   

15.
民事执行标的应限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将被执行人的人身作为执行标的既不利于人权保障,也不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同时会助长“执行乱”现象的滋生。应着力完善相关制度,以期缓解“执行难”的现状。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对当前民事“执行乱”现象和民事执行监督现状的剖析,指出检察院和法院在民事执行问题上的不同看法和冲突做法,同时结合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民事执行方面的规定,提出探索民事执行监督新途径的五种做法,以期切实改善“执行乱”的现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17.
民事执行救济是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提供保护和补救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此次民事诉讼法对执行救济的修改仍未到位,还应在现有的执行救济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执行异议制度,为权利人提供更为全面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民事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但由于立法体制、当事人以及地方保护等原因,已成为中国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顽疾。解决执行难问题,要针对其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完善执行法律制度,改革民事执行体制,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9.
民事"执行难"、"执行乱"一直广为社会各界诟病,似乎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无法治愈的顽疾。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秉持扩大和加强检察监督的立法精神,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权,但是限于《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的法律体系定位,只是对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做了原则性规定,没有细化到制度操作层面。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监督工作也面临诸多困难,制约了监督的效果。因此,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应当尽快建立起来,在保障民事执行效果原则和审慎原则的基础上,从明确监督方式、范围、职权、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能力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添附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所生之物权归属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应分别适用不同制度调整。添附所生新物所有权的归属应适用物权法律制度来调整,其制度设计既要考量法律的效率价值又要考量法律的正义价值。在自然添附的情况下,以价值优先、效率优先为原则确定新物所有权的归属;在人为添附的情况下,以被添附物所有人利益保护为原则确定新物所有权的归属,以实现法律正义。因添附而生之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其发生原因不同,适用与之相适应的债权法律制度来调整。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的添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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