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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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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脑死亡立法之探究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新的死亡判断标准——脑死亡标准已经对传统的死亡标准即心肺功能完全丧失提出了挑战。脑死亡立法尽管受到各种因素制约,但其法律意义重大。我们应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脑死亡的概念、基本原则、法律对死亡标准的态度、具体的诊断标准、执行及管理程序以及医生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2.
脑死亡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刘明祥 《现代法学》2002,24(4):57-64
脑死亡是刑法学中与人的生命保护界限密切相关的问题。脑死亡的新观念虽然面临挑战 ,但其科学合理性毋庸置疑。脑死亡的时间应当以全脑机能不可逆性丧失时为准。脑死亡的概念与判定标准 ,有必要在器官移植法中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3.
脑死亡立法,动摇“心死”的时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媒体报道,一度被英国医院裁定为“脑死亡”的凤凰卫视女主持人刘海若在中国被救“活”了。脑死亡一时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专家认为,在法律方面,影响最多的是对于伤害与死亡的界限问题,如果实行脑死亡,对于法律中的死亡要重新界定。比如,“重伤”或者“杀人未遂”而出现的脑死亡,就可能成为“伤害致死”、“杀人既遂”等。  相似文献   

4.
据中国医学论坛报报道,记者田晓青日前在中华医学会第七次全国神经病学学术会议上获悉,我国《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已经通过专家审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主要撰稿者、北京协和医院神经科李舜伟教授指出,所谓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各国专家已达成共识:死亡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点”,即在死亡的过程中,人体各器官及各个细胞功能的消失是逐渐的,而不是“戛然而止”。这就要求我们对判断死亡的器官重新认识。几千年来,心跳和呼吸的停止一直被认为是判定死…  相似文献   

5.
死亡是人类生命的自然归宿。现代医学与现行法律在死亡问题上的冲突,特别是脑死亡的提出,使死亡的概念、判断死亡的标准以及死亡需不需要立法等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仅就确立脑死亡的现实意义和有关立法问题作一探讨。一、确立脑死亡的现实意义脑死亡(brain death)是指原发于脑组织严重外伤或脑的原发性疾病,致使脑的全部机能不可逆地停止,最终导致人体死亡。脑死亡同心跳和呼吸停止一样,是人的生命现象的终止,是个体死亡的一种类型。脑死亡概念的最早提出见之于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从远古社会开始一直延续到20世纪,人们都把心跳和  相似文献   

6.
脑死亡是由医学界提出的一个新的死亡判定标准,该标准在立法中的确立给传统的刑事责任理论与制度都带来了挑战,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引发了很多争论.站在刑法学的立场上,我国有必要对脑死亡问题进行专门立法,但在脑死亡标准的采用上应坚持以更为严谨和慎重的全脑死亡标准为法定标准,且应在刑事责任领域统一单采脑死亡标准为唯一的死亡判定标准.  相似文献   

7.
脑死亡是由医学界提出的一个新的死亡判定标准,该标准在立法中的确立给传统的刑事责任理论与制度都带来了挑战,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引发了很多争论。站在刑法学的立场上,我国有必要对脑死亡问题进行专门立法,但在脑死亡标准的采用上应坚持以更为严谨和慎重的全脑死亡标准为法定标准,且应在刑事责任领域统一单采脑死亡标准为唯一的死亡判定标准。  相似文献   

8.
脑死亡及其法医学意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脑死亡及其法医学意义谷振勇,韩业兴综述脑死亡(BrainDeath)是1968年才明确提出的现代死亡概念[1]。脑死亡不仅是医学、法医学的重要课题,还涉及法律、哲学及伦理等多学科,引起世人瞩目。作者就脑死亡一些基本问题综述如下。一、脑死亡的定义脑死亡...  相似文献   

9.
徐明 《法学杂志》2014,(4):134-140
现代医学科学的发展深化了人们对死亡的认识,在传统的"心肺死亡说"上又提出了"脑死亡说"。一直以来,人们对"脑死亡说"质疑之声不止:因其与器官移植紧密相连而存在严重道德风险,亦对我国传统法律制度产生了严重冲击和挑战。但实质上,"脑死亡说"与"心肺死亡说"一脉相承、并不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二者各有其相应又难以分离的适用场景。在死亡判断中,"心肺死亡说"与传统死亡文化礼仪配合默契,"脑死亡说"与现代医学科学紧密相连,源于且着附于医学科学。由此,因应"脑死亡说"可能存在的问题,现代医学器官移植可以明确规定脑死亡标准,将脑死亡者器官捐献合法化,对于已经判断为脑死亡者,可以依法摘取其器官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相似文献   

10.
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心肺死亡不再是界定死亡最科学的标准,脑死亡应运而生。脑死亡标准的确立,为扩大器官来源提供了一种可能的选择,但绝不像所想象那种解决器官移植供体短缺的问题,脑死亡标准的意义在于确立一种更为可续的死亡观念,为公民提供一种自由选择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1.
论脑死亡标准中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医学科学的迅速发展 ,传统的死亡标准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 ,更阻碍了有关医学的进一步发展。有学者提出脑死亡概念 ,国外也有相关立法 ,我国脑死亡立法也已进入实质性程序。本文对脑死亡的概念、意义、标准及国外的规定作了初步的阐述 ,并对我国的立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杨文 《证据科学》2003,10(3):142-145
随着医学科学的迅速发展,传统的死亡标准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更阻碍了有关医学的进一步发展.有学者提出脑死亡概念,国外也有相关立法,我国脑死亡立法也已进入实质性程序.本文对脑死亡的概念、意义、标准及国外的规定作了初步的阐述,并对我国的立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丁唯一 《法制与社会》2010,(10):265-266
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脑死亡问题越来越成为各国医学界、法学界争论较多的一个敏感话题,迄今为止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制定了脑死亡法,虽然在我国进行脑死亡立法存在很多顾虑和障碍,但其社会和法律价值重大。本文就我国进行脑死亡立法的必要性,以及脑死亡的具体立法模式、判定标准、执行程序、法律责任等操作性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行政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兼谈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纠葛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行政违法与犯罪涉及两类性质不同的行为,关涉罪与非罪的界限。国内外学术界对此问题争论颇多,厘清行政违法与犯罪在不同语境下的概念,是对二者进行区别的基础。主要理论有质的区别说、量的区别说、质量综合说,多数国家采用质量综合区别说。在我国语境下,从立法的视角、法律文本的视角探寻行政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有助于司法实践。从深层次上说,二者界分问题的背后还涉及到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由于对刑事责任概念缺乏了解,人们常常把刑事责任和刑罚这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概念等量齐观,混为一谈。从我国刑法规范的内容来看,我认为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犯罪行为而必须依照刑事法律在心理上承受的法律谴责,它表示国家对犯罪行为的严正态度。刑事责任和刑罚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16.
英国法上"死亡"定义之考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英国判例法和医学行业标准两个方面考察了英国法上“死亡”这一概念的发展过程,阐释了传统的心跳和呼吸停止标准与脑死亡标准的关系以及英国社会目前对死亡定义所存在的疑虑和争议,并且指出了英国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本文通过对英国法上死亡定义的考察,以期对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脑死亡法的起草工作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7.
自愿适用脑死亡标准是指根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尊重其意愿,对其适用脑死亡标准作为死亡判断标准。自愿适用脑死亡标准具有自愿性、科学性和复杂性。预立自愿适用脑死亡标准意思表示制度对自愿适用脑死亡标准有一定的制度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丁春艳 《证据科学》2006,13(3):175-180
本文从英国判例法和医学行业标准两个方面考察了英国法上“死亡”这一概念的发展过程,阐释了传统的心跳和呼吸停止标准与脑死亡标准的关系以及英国社会目前对死亡定义所存在的疑虑和争议,并且指出了英国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本文通过对英国法上死亡定义的考察,以期对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脑死亡法的起草工作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规定的性质——从行政规范体系角度的定位   总被引:13,自引:2,他引:11  
朱芒 《中国法学》2003,(1):33-47
《行政复议法》中行政规定的法律属性是个看似简短实则极为复杂的问题。其简单之处在于将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不属于法律规范的部分起了统一的名称 ,但这样的立法作业并不能回避从规范性的角度看行政规定时常难以将其与法律规范的作用相区别的困惑。本文通过对形式和实质判断标准以及这对标准依存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 ,指出形式判断标准无法准确定位在内外区别型的国家和社会关系基础上的行政规定的性质 ,同时通过对行政规定所产生的现实功能进行整理 ,力图为相关的制度建设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20.
论行政诉讼中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蕾 《行政与法》2003,(12):98-100
由于不确定法律概念在行政法律条文中大量存在,而这些用语无不留有一些模糊空间,无法明确指明界限。行政机关在执行具有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条文过程中,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往往表现为裁量行为,所以我国行政法学界也将行政机关的上述行为归纳为自由裁量行为。从德国行政法学理论看,不确定法律概念和自由裁量有明显的区别,尤其是在两者的司法审查制度上,审查的范围应该是完全不同的。本文将在分析不确定法律概念与自由裁量的区别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司法审查机制,以期推动我国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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