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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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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法 《法庭内外》2011,(4):30-32
春节当天,一初中学生免费到风景区寺庙内游玩,不想被横空飞来的爆竹炸伤右眼,造成八级伤残。在无法查明"肇事者"的情况下,受害者愤而将当地旅游局、景区开发公司和寺庙3家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近18万元。  相似文献   

2.
日常生活总免不了出入各种场所,和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而一些意外状况往往就发生在这些过程之中。2010~2013年,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共审结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3416件,其中意外伤害案件占有相当的比例。出现意外伤害后,应当由谁承担责任?结合实际案例,昌平区法院的法官为公众维权支招。  相似文献   

3.
中原 《检察风云》2008,(14):50-51
案件:   存款路上被抢状告银行输官司   家住河南省博爱县的汪之华,近年来一直做煤炭运输生意.做这一行,平时资金流动量大,同银行打交道多,也就认识了不少银行朋友,而在博爱县农业银行张茹集营业所工作的小海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之一.   ……  相似文献   

4.
一储户因在存款路上钱被抢而状告银行,结果被法院判决败诉;一储户到银行存款时遭抢而状告银行,结果赢了官司。近乎相同的案件,为何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判决?请看——  相似文献   

5.
中原 《法庭内外》2009,(2):35-37
一储户因在存款路上钱被抢而状告银行,结果被法院判决败诉;一储户到银行存款时遭抢而状告银行,结果赢了官司。近乎相同的案件,为何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判决?请看——  相似文献   

6.
7.
晓瑾 《法庭内外》2009,(3):31-33
因为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但因为撞了一条狗引发纠纷并走上公堂打起官司的事,还是非常稀罕。去年9月,河南省郑州市的一起车撞狗的"交通事故"引发的诉讼,不仅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也引出了一连串的问题——狗"违反"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被撞死,狗的主人应不应该获得赔偿?赔偿应该参照什么标准?车撞了人是交通事故,车撞了狗是不是交通事故?  相似文献   

8.
《法庭内外》2011,(9):59-60
我8岁的儿子是一所小学的学生。两个月前的一个周一上午,因我儿子在上课时为争抢文具而将同桌打伤。被科任老师当众批评后,由于儿子不仅拒不认错,甚至骂了老师,老师一气之下,将我儿子逐出教室,让其回家叫家长来学校支付同桌的医疗费用。我儿子独自回家横穿马路时,被小车撞伤,花去医疗费用12000余元。鉴于小车司机已逃逸,我们遂要求学校赔偿,  相似文献   

9.
2013年4月19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乘客状告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的案件。张松(化名)因跌入地铁站台导致右腿截肢造成终身残疾,他认为地铁公司未建立有效的安全保护设施是导致他受伤的原因,便一纸诉状将地铁公司告上法庭。  相似文献   

10.
一女工在怀孕工作期间,由于受到陶瓷厂车间超标准噪声污染,致使出生后的儿子患上了先天性耳聋疾病。在辗转多家医院医治未果的情况下,女工协同儿子将陶瓷厂告上了法庭,要求厂方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经济及精神损失40多万元。2011年3月,河南省登封市法院向外界公布了这起因环境噪声污染而引发的特殊侵权案判决结果后,在全国引起轰动——  相似文献   

11.
郑义 《检察风云》2014,(10):62-63
本是好好的孩子,从幼儿园回来后的第二天开始生病,几天后,竟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到底谁该对孩子的死亡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2.
2007年暑假期间.江西省赣州市某农村11岁的男孩小军与在河滩玩耍的小伙伴一同下河游泳.孰料其沉入深潭。其在岸上不远处干农活的外婆闻讯赶来下水救人.由于不识水性亦沉入水底。二人经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由此引发了一场把行政管理部门卷入其中的特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相似文献   

13.
一青年农民与好友结伴到自然景区内游玩,不想在山壁上拍照时一脚踩空掉入深潭中溺水而亡,在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景区进行开发,管理的情况下,谁该对此意外事件承担责任,2011年“元旦”前夕,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向外界公布了这起离奇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判决结果。  相似文献   

14.
《法庭内外》2009,(8):58-58
法官: 一个月前,作为出租车司机的我搭顾客李某回家,在车正常行使过程中,前方一个正在马路边玩耍的小孩突然跑向马路另一侧,我当即紧急刹车。虽然避免了车祸的发生,但却由于巨大惯性力的作用导致李某的头部撞伤,并在医院用去医疗费1000元。因为李某在找到小孩父亲谢某时,发现谢某是个无业者,没有经济来源,仅赔偿了李某200元,所以之后李某找到我要求承担医疗费。请问:我应属紧急避险的特殊情况,是否也需担责?  相似文献   

15.
《法庭内外》2006,(10):57-57
法官: 隋某向我示爱,遭我拒绝后仍纠缠不休,不停地发一些表达爱慕的短信息进行“轰炸”。见无效果,他竟耍起了流氓,又不停地发那些下流无耻的黄色短信息骚扰我,不到半个月时间就多达几百条,给我的工作、生活和精神带来了沉重负担。我觉得有关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控制黄色短信息的传播,国家也应当作出禁止性规定。请问,国家对滥发黄色短信息的行为是否有禁止性规定,具体处罚措施有哪些?  相似文献   

16.
读者来信《读者》栏目:我叫陆德泉,家住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天生港街道白龙庙村农改居16组。我家于1997年农改居,原村民所建私有住房一律未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产权证》,而是颁发《城镇土地使用权证》。江苏省南通市国土规划局港闸分局(2001年撤销后,成立南通市国土资源局港闸分局)于1997年5月28日认定:陆德泉、陆志军兄弟用地面积133.25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93.18  相似文献   

17.
《法庭内外》2009,(6):57-57
法官: 2008年1月,朱某为其手下5名送货工人每人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的保险限额为8万元人民币。2009年3月2日下午,在送货过程中,送货工小吴不幸被山上滚下的一块石头当场砸死。不久,保险公司把保险金赔付给了小吴的亲  相似文献   

18.
复林 《法律与生活》2020,(10):38-39
年过六旬的上海女子汪萍在一家健身房接受私人教练训练时,由于教练训练不当,致汪萍十级伤残。事发后,健身会所推卸责任,汪萍将其诉至法院讨要说法。左肩肌腱撕裂家住上海市的汪萍酷爱健身运动。15年前,她就在上海市全康美容健身会所(以下简称全康会所)办卡,成为排名前十的健身中心VIP会员。如今,虽然汪萍年过六旬,但健身已成为她生活中的一部分,每周三下午,她都会去全康会所静安店进行锻炼。  相似文献   

19.
一、基本案情 2009年11月某日凌晨2时许,两名窃贼潜进某居民楼行窃,已偷窃了两家住户,当偷到第三家时,被主人发现后逃跑,因被附近居民追赶、慌不择路翻围墙跑进了小区隔壁的独栋别墅,别墅内喂养的两只大狼狗围攻其中一名窃贼田某。当时别墅主人陶某并不在家。  相似文献   

20.
正案件回放小元和小阳是一所中学的学生。刚转学不久的小元对学校的环境还不熟悉,朋友不多。小元在操场上打球时认识了同年级不同班的小阳。小阳是这所中学的借读生,两人一见如故,成为形影不离的伙伴。一天打完球后,小阳因为衣服脏了。借走了小元的校服。第二天,在操场上自由活动时。小元向小阳索要之前借给他的校服。言语问小元开了小阳的玩笑,小阳一时难堪,不同意归还小元的校服。小元没在意,继续开小阳的玩笑,还戳了小阳几下。小阳恼羞成怒地一拳打在小元的脸上,小元被打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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