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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多次强调指出,要促进我国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创新”。无数事实证明,创新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兴旺发达的重要源泉。只有创新,才有发展。没有创新,就会停滞或倒退。国家如此,一个系统亦然。司法行政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政府职能部门,其工作的好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因此,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创新”做文章,以观念创新为切入点,以体制创新为着力点,以措施创新为着重点,用创新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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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有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各种论断不同程度存在着“行政化”的倾向,值得注意和反思。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当始终注重维护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坚持权力制约和权利保护的价值取向、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并推动公民社会的独立自治,自觉遵循司法规律,理性恰当地介入,以坚守法治为前提和己任,反对为了“创新”而“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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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法”活动中,黔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学习的新思路、新方法,突出“五抓手”,增强“五意识”,不断将“大学法”活动引向深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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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创新理念,开拓式地结合本县实际推陈出新,涌现出一系列“看点”、“亮点”。促使人大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得到了长足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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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五五”普法以来,我们紧扣理念创新、实践创新两大主题,高起点规划、高投人保障、高标准实施,使“五五”普法取得了生动、有效的良好开局。
一、深化理念创新。树立更高目标
以什么样的理念来指导、引领“五五”普法工作,使法制宣传教育在“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促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伟大实践中不辱使命、全面发展,显得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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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系统工程中,教育改造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大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教育为本”、“质量为本”的理念。要努力构建教育改造工作的管理机制、责任机制、保障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工作创新机制。要紧紧围绕“三化”建设目标,着力打造教育改造的“法治”品牌、“特色”品牌、“科学”品牌、“文化”品牌和“形象”品牌,努力提升教育改造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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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广西永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短短一年时间就在全国发展了2800多家商行,一时间红遍大江南北,全国媒体包括最权威的媒体和地方小报都争相报道,称之为“中国营销史上神话般的奇迹”,公司总裁李国生荣获“2007创新竞争力十大年度人物”,该公司也荣获“2007年中国创新竞争力十大品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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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以“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为主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开班仪式上连用多个“必然要求”来阐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直言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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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峡在《科技导报》2005年第8期撰文指出,学术会议之所以受到科学共同体和科学界的普遍认同,是因为学术交流在科学创新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思维创新的重要作用。然而,在现实中,我们的学术交流存在着阻碍科学创新的因素,即学术交流缺少争鸣与质疑的因素,使启迪思维、掌握新知、纠正谬误的作用大打折扣。为克服这一现象。要努力创造一种“精交流、多争鸣、存质疑”的机制。“精交流”即学术交流主要谈观点、认识、过程、结论,交流发言时间要限制。“多争鸣”即给听讲者提问题的机会,使发言者与听讲者交流互动,构筑创新思维的平台。“存质疑”即敢于质疑,鼓励质疑,为质疑者创造一个宽松、平和的自由环境。只要质疑者言之有理,无论是否符合“主流认识”,无论是否得到多数人的认同,会议纪要都应给以重视,要尽可能地“记录在案”,以利今后实践的检验。通过“精交流、多争鸣、存质疑”的机制,使学术交流完全释放出其“加速科学发展”的作用,使学术会议真正成为科学劳动成果的“放大”或“加速”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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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3年度若干“影响力个案”分析显示,中国民营企业家在刑事法律风险控制方面存在六大困局。在现实政商生态、市场环境、社会氛围、制度安排等因素的制约下.民营企业家在“依附权力”与“远离政治”、“潜规则”与“明规则”、“经营创新”与“刑事陷阱”、“老经验”与“新规矩”、“高收益”与“高风险”、“高调”与“低调”之间很难平衡把握,从而将刑事法律风险控制在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只有从制度安排、机制运行层面入手,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宽松的生存环境,充分释放民营经济的活力,引导民营企业家潜心经营、积极创新、44造财富,才能有效破解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控制中的种种困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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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政法委提出“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肩负着重要职责。近年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积极组织引导律师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和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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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9日,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的“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与科学发展观研讨会”在重庆市江北区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北京、湖北、河北、河南、江苏、江西、广东、辽宁、宁夏、四川I和重庆等省、市、自治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围绕着“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与科学发展观”的会议主题,分“检察机制创新的地域特色”、“检察业务与机制创新”、“检察队伍建设与规范化建设”等三个板块展开了热烈讨论,建言检察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的改进之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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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等举行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选送的《创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心理干预工作机制》获评最佳创新事例,《未成年人审判的“三部曲”》、《对失足未成年人实行“社区矫正套餐”》获评创新事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