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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众所周知,在西方社会,子女与父母的纽带没中国这么紧密。通常父母在子女大学毕业后就不再负担他们的生活费,子女成年后通常也没有赡养年迈父母的义务,不少老人选择和配偶或朋友一起在养老院度过晚年。但这种观念也在慢慢转变。  相似文献   

2.
想把房子过户给子女,还要缴纳一笔不小的税费,这个问题一度困扰了不少家庭。有父母质疑,把财产转给子女是天经地义、人之常情,政府怎么还要从中收税?一些老人舍不得掏过户费用,干脆放弃过户给子孙辈的念头,却又因为房产证不是自己的名字,给后者在办理抵押贷款、申请信用卡、出售房产等事宜时带来麻烦。根据我国《契税暂行条例》,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对一般买卖、  相似文献   

3.
徐娟 《检察风云》2014,(17):62-63
2014年4月7日,老父施昀驾鹤西去,享年100岁,在常人看来,施昀已属高寿,应该也算安度晚年了,殊不知,一封遗嘱道出了施昀的一把辛酸泪,让人不禁感叹:亲情去哪儿了? 回眸事件起源,1997年,两位耄耋老人施昀及妻子邢玉居住在上海一栋两层楼的私房里,当时,两位老人为了让知青子女留沪,特意将该房屋的部分面积赠与子女,儿子施也获赠二楼南间,女儿施怡获赠二楼北间,一家四口办理了赠与公证后,儿子与女儿施怡分别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了各自份额的房产证,施昀也一并办理了新的房产证,登记面积为该房屋的一楼面积。次年春天,三本房产证制作完成了,老父对子女说房产证由其统一保管,以备不时之需。  相似文献   

4.
赡养是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如果是亲生父母,赡养的义务基于血缘;如果是继父母,赡养的义务基于继父母是否抚养过子女。尽管上述案例中的子女对自己未尽赡养义务提出了各种理由,但均未获得法律的支持。其实,法律并不禁止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由子女进行约定分配,但前提是须解决父母的赡养问题,且父母与子女无争议。秉承不告不理的原则,一旦父母与子女在赡养问题上有争议,法律即会介入。一方面,  相似文献   

5.
在婚姻家庭法上,继父母子女关系的产生原因不应局限于生父或者生母再婚的通常情形,未婚的生母、生父或者养母、养父带子女(养子女)与他人结婚亦会产生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的类型有多种表现,但收养型继父母子女关系和不完全收养型继父母子女关系并不成立。继父母子女之间取得继承权的规范依据包括《民法典》第1070条、第1072条第2款和第1127条,事实依据是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扶养关系。这种扶养关系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须根据具体个案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6.
来信解惑     
《法律与生活》2011,(8):3-3
我母亲再婚后。一直租住在继父单位分的一套两居室里。后来,我继父和母亲共同出钱购买了那套单位的房子。但是,房产证上是继父的名字。前不久,继父病逝了。请问,我们作为子女可以继承这套房产吗?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农村地区,有不少人只重视男子的继承权而歧视妇女的继承权。在不少地区,排斥、干涉妇女继承权的现象十分严重.“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的旧风俗观念在不少人头脑里根深蒂固。闺女不分家产.也不用赡养老人,这在一些人的观念里似乎也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我国宪法、婚姻法、继承法都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继承权男女平等”等。嫁出去的闺女也应享受法律赋予她们的权利,履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  相似文献   

8.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88条明确了在一般刑事案件中,近亲属有权拒绝作证,有人主张这是新时期的素素相隐制度。的确,该法条修改后更具有人性化,有利于维护基本的社会伦理关系。但是本次修改只规定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审判阶段可以不用出庭作证,但在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机关起诉阶段是否有作证义务没有规定。在目前我国的大环境下看,侦查和起诉阶段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依然需要作证。而且,新刑诉法只规定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有一定的作证豁免权,这与我国古代素亲相媳规定的范围狭窄了不少,因此本文简单探讨下隶索相隐钢度,以期待时令后刑诉法实施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父母在子女结婚时或结婚后,出资为子女购房的越来越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对父母在子女婚前或婚后赠与的情况在司法解释中分别作出了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在赠与子女房屋的同时,为了将来的养老问题,有的父母在赠与时对赠与的房屋附有共同居住权或附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形成了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对父母附条件赠与的房屋,在受赠与的子女离婚时,对该受赠的房屋是否分割,在实践中存有分歧。为使问题明确,举一例说明:  相似文献   

10.
作为本案原告张某的委托代理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本律师认为原告主张生父权利、要求儿子归其抚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理由如下:首先,从血缘上讲,孩子是张某的亲生骨肉,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客观存在。纵观各国立法例,尽管存在着社会制度、法律法统的差异,但在亲子关系的认定上却是一致的,即是否具有血缘关系,我国法律也不例外。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类:一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二为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其中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这一事实而产生的,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相似文献   

11.
我国《婚姻法》至今尚未规定全面系统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制度。本文对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就《婚姻法》相关内容提出了修改和补充建议: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行使,改为兼采单方行使原则和双方行使原则为宜;增加规定,法院确定离婚父母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应考虑的六点基本情形;补充规定,停止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父母一方享有与子女交往(包括探视)权等  相似文献   

12.
赡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一词只用于子女对父母之间的关系,即子女对于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扶养一词只适用于夫妻关系。按我国法律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夫  相似文献   

13.
张杨 《法制与社会》2010,(6):266-267
国家介入父母子女关系的正当性问题在我国是全新而空白的理论问题,鉴于此,本文在对国家权力介入父母子女关系的理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指出国家介入父母子女关系的本质就在于诉诸国家的权力对父母自治的利益和子女个人的利益进行保护、平衡和协调,而在介入的限度问题上主要有两种有影响力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由于家中有“啃老族”儿女存在,不少辛劳了一生的父母仍在过度操劳中底过晚年,这是中国社会近年来日益呈现的一大怪象。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有关研究机构经调查发现,中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有30%左右的中国成年子女基本靠父母供养——这些早该自立的人却因种种原因依然“吃定”父母,  相似文献   

15.
海峡两岸父母子女关系之法律比较陈佩群父母子女关系亦称亲子关系,是指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依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国亲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同样,它也是台湾亲属法、大陆婚姻法的重要内容。海峡两岸法律受同一伦理道...  相似文献   

16.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积累.越来越多的父母在购置房产时将房屋权属人登记为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在子女成年以前拟处分该房产.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往往要求父母共同出具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声明书并办理公证.这一要求对于婚生子女而言操作上并无困难.但笔者在工作中遇到过非婚生子女房产处分案例.最终因无法提供父母双方的声明书导致交易双方诉诸法院。  相似文献   

17.
“形成抚养关系”是婚姻家庭法律中常见的用语,但在理解和执行上却千姿百态。将非血亲关系间的扶养关系重构为实际父母子女关系、亚父母子女关系、有扶助事实三个层次并分别规定程度不同的权利义务,是重组家庭法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  相似文献   

18.
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第38条的规定,在我国,只有离婚父母对子女享有探视权。此种探视权可以表述为:父母离婚后,与未成年子女分开生活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短期或较长期探视子女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赵松涛 《中国监察》2010,(20):61-61
许多落马贪官在忏悔时常这样说,贪污贿赂的主要动机是想留下一笔财产给子女,让子女成功创业、幸福生活。可结果却事与愿违,子女不但得不到幸福,反而因此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有的甚至跟着父母一起锒铛入狱,教训十分深刻。那么,子女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财富”,父母应该给子女留下什么样的“财富”呢?  相似文献   

20.
正最近,"星二代"吸毒事件时有发生,其父母有的奔走呼号忙着捞人,有的痛心疾首悔恨不已。其实,不仅是名人之后,普通百姓的孩子也存在娇生惯养的情况,比如子女不工作"啃老"的现象不少,更有子女因父母不能满足其过分要求对亲生父母大打出手,甚至动刀杀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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